彭程
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在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及分散和降低银行贷款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由于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注重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导致潜在的风险增大,严重制约着自身健康发展,需引起高度警惕。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超过担保限额担保。个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超净资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其行为不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内供的融容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的规定。
向不具备受保条件的企业提供担保。有的受保企业征信已出现了问题,风险已经显现,本不应办理却办理了担保贷款业务。还有对诸如影视文化公司等这种类型的担保贷款项目,由于担保公司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难以把控风险,如盲目担保,势必会影响资金的流动性与安全性。
反担保保证书签字不合规。有的受保企业所出具的反担保保证书不是保证人签字确认,不经过授权而直接由他人代签,让反担保保证书偿失法律效力。
保后跟踪检查不到位。有的担保公司过于关注业绩发展,对保后跟踪不闻不问,导致受保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发生了改变,或取得的担保贷款资金用途发生了变化无法及时发现。
风险化解措施不力。个别担保公司对受保企业已出现欠付担保费和无力偿还担保贷款本息等问题没有及时提出风险化解措施方案。
二、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措施
努力提高担保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担保公司从业人员要主动学习和掌握与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分析、判断、预测经济活动的能力。让每位担保公司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担保规程,明确自己该做什么、应做什么、怎么做。其次,要形成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项担保业务,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以确保业务质量。第三,担保公司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树立良好个人形象或集体形象。
深入调查了解受保企业真实情况。担保公司调查人员不能单纯依赖受保企业的会计报表和只听受保企业情况汇报,还应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资料、分析性复核、实地查看、座谈走访、计算等方式,收集受保企业的非财务信息。包括受保企业及其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用情况,家庭收支状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等,深入调查了解受保企业真实情况,做到调查了解的信息真实、全面、准确。
严把担保审查关。对受保企业提供的各类贷款资料应进行严格审查。一是审查贷款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倡导的优势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二是审查受保企业的主体资格,实际用款人与借款主体是否一致,有无冒名顶贷情况,特别是法人代表(负责人)的征信情况及社会信用状况,已有不良信用的,坚决不予支持;三是严格审查担保贷款用途,确保用途真实合法;四是审查界定提交的担保贷款额度、期限、担保费用的收取等是否合理;五是认真界定反担保抵(质)押物性质,搞清抵(质)押物真实状况,审核反担保抵(质)押物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能否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反担保抵(质)押登记手续。
精细化管理受保企业。对受保企业要从调查、审查、审批、维护、收回、归档六个环节实施精细化管理,每个岗位从工作发起、资料整理、资料传递、资料归档,必须严格细致,传递过程必须书面记录,落实责任,分管分控。
加强担保檔案管理。担保档案是日常管理的主要依据,是记录担保业务的原始证件,也是追偿代偿款项(特别是付诸法律诉讼时)的重要依据。担保公司要对受保企业的所有担保贷款业务资料及时进行完整传递、收集、整理、归档、登记。
加强保后检查,及时化解风险。加强保后检查,全面摸清融资担保项目风险状况,对正常类担保项目定期检查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及不利因素及时作出风险预警,以便实施预防措施,对可疑类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较大的风险隐患做好监管调查,从源头上控制新风险的形成,加强日常监测与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风险处置方案、跟踪风险化解方案,进一步防范融资担保风险,提高融资担保整体质量。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担保质量。担保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积极与承贷银行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增强保后风险控制,着力规范保后管理行为,切实提高担保工作质量,确保担保业务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