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自雅 范 荟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405)
“外卖小哥”的工作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尤其2020年疫情防控以来,“外卖小哥”在现代这种高效便捷的生活和经营方式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也不断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为此,我们将通过翔实的调查来找出“外卖小哥”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并通过研究找出解决办法,这将对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和经济的发展都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通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外卖小哥”劳动权益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外卖小哥”行业在招聘时对性别、年龄、学历、经验等各方面都没有特别的要求。从表面看,“外卖小哥”的就业权利得到了保障。调查发现,针对“外卖小哥”的隐性就业歧视大量存在:有些客户会要求“外卖小哥”帮助购买其他物品甚至会要求外卖小哥帮倒垃圾,这些明显超出“外卖小哥”职责范围的要求体现出了社会上部分人对“外卖小哥”这一职业的严重歧视;而有些“外卖小哥”自身对自己的职业也不是很认同,自己认为从事此职业见不得人,没有职业荣誉感。
调查发现,有28.95%的“外卖小哥”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另有近一半(48.68%)的“外卖小哥”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认真阅读合同内容。
调查发现“外卖小哥”月收入有75%集中于4000~8000元/月,从绝对收入来看,“外卖小哥”的劳动报酬并不低,但从其薪酬结构来看,有67.11%的“外卖小哥”的薪酬结构采用的是提成制,由此可见,不低的绝对收入是在其严重超负荷的工作状态下获得的,相对收入并不高;另外,依然有部分企业拖欠“外卖小哥”的工资。调查显示,有15.79%的“外卖小哥”的工资不能按时发放。而且,在访谈过程中我们还发现,由于差评率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外卖小哥”的工资还经常被克扣。
“外卖小哥”的福利状况更令人堪忧,调查发现,有57.89%的公司并没有为“外卖小哥”购买社会保险,而在购买社会保险的42.11%的“外卖小哥”群体中,几乎没有企业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与此同时,我们发现“外卖小哥”几乎享受不到企业的任何福利。由此可见,“外卖小哥”的劳动报酬权受到了严重侵害。
休息休假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但“外卖小哥”群体,只能通过时间换取报酬,所以不可避免的,他们的休息休假权益受到了侵害。调查发现,67.11%的“外卖小哥”一周7天处于工作状态,而在调查的对象中多达75%的“外卖小哥”每天工作时间超8小时。
调查发现,有56.58%的“外卖小哥”的公司并没有为其配备送餐车辆及安全防护设备,39.47%的“外卖小哥”的公司没有对其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17.11%的“外卖小哥”的公司没有为其购买意外保险,这些都反映了“外卖小哥”群体的劳动安全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此外,长时间的劳动和高负荷的强度,造成了“外卖小哥”的极度疲惫,导致其在送餐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这进一步加大了其劳动安全权益的受损程度。
我国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调查发现,25%的“外卖小哥”甚至连入职培训都没有参加过。可想而知,连入职培训都不能得到保障,那么更进一步的培训几乎成为天方夜谭。由此可见,“外卖小哥”的职业培训权益受损程度严重。
调查发现,“外卖小哥”与客户以及用人单位之间都有一定比例的发生争议和纠纷的情况,但有34.21%与客户发生的争议并未得到妥善处理,在“外卖小哥”处理争议的方式当中,“协商解决”是这个群体绝大多数人选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外卖小哥”本身维权意识薄弱,同时也反映了维权组织和维权途径的匮乏。
“外卖小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事件频发,为了有效遏制这种现象,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导致“外卖小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原因,进而找到解决的对策。研究发现,我们认为导致“外卖小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原因有:
1.相关的法律法规日益完善,但具体的行业政策供给不足
目前各地基本都没有出台针对“外卖小哥”这个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规章。“外卖小哥”这个群体构成比较复杂,比如从工作性质来看,可以分为兼职和全职,针对全职员工的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而针对兼职员工的法律法规则供给不足,导致了兼职“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
2.执法监察的力度有所提升,但监管手段和方法滞后导致监管效果并不理想
近年来,我国劳动监察方面的执法力度日渐提升,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在某些行业的监管效果并不理想。与传统企业相比,“外卖小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实体联系并不多,主要靠网络平台进行联系,导致了劳动监察部门对其各种权益保障的监察很难像传统企业一样做得非常到位,这是新型的平台型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也反映出了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方式和手段的落后、监察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1.过度重视企业短期利益,不重视员工培养
“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用人单位过于重视短期利益造成的。企业视其员工为工具,不重视对员工的培养,也不需要员工对其保持忠诚,只需要在短期内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利益即可,这类用人单位不考虑长期的社会效应,不注重员工的权益保护,甚至肆意去侵害员工的权益。
2.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强,不重视社会效益
如上所述,该类型的用人单位以短期盈利为目的,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他们无关。这种思想就导致了他们为了降低成本、肆意侵害“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主要表现在薪酬福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方面。这类企业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毫无立足之地。
1.职业认同感和成就感不够
“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还有一部分原因是来自自身,部分“外卖小哥”认为自己做外卖送餐员是一件“丢人”的事情,所以当自身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会“不好意思”去维权或者求助于他人帮自己维权。
2.维权意识薄弱,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外卖小哥”的入职门槛非常低,导致这个群体大多数学历不高、拥有的职业技能也少,所以他们“不得不送外卖”,在这种的思想意识引导下,他们生怕由于维权导致的失业。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导致了他们维权意识薄弱,不知道哪些权利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来维护,这些都造成了“外卖小哥”劳动权益被侵害但寻求救济无门的问题。
根据上面的原因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导致“外卖小哥”劳动权益被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那么,想要全面保障“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我们就必须建立全方位、立体化、多元组织的“外卖小哥”劳动权益保障体系:
1.不断完善政策,制定行业性规章
各地政府应该对该行业进行细致的调研,按“外卖小哥”的不同形式(比如全职、兼职等)对其进行行为的规范和权益的保障,制定比较符合现实情况的行业性地方规章。
2.加强对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
劳动监察部门在目前应该加快研究对平台型企业的监察方式和监察手段的改进,适应随着信息化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这些新兴平台型企业出现的问题。所以,现阶段应尽可能地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并加强监管力度。
3.健全“外卖小哥”权利救济机制
政府部门还要尽快健全“外卖小哥”的权利救济机制,比如在这种平台型企业探索工会的建立,使得发生争议时可以借助工会的力量进行维权;探索建立行业性协会,通过行业性协会来指导“外卖小哥”的维权行为;简化维权的程序、提高维权效率等都是政府部门大有可为的领域。
要想让用人单位不侵害其员工的劳动权益,就必须转变用人单位的盈利思维,从重视短期盈利转变为更加注重长期利益。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到现在,人们的普遍共识是: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地位,那么就必须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我们倡导“外卖小哥”的用人单位应该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面发展,这样才能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体措施如下: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依法与“外卖小哥”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企业应该积极履行该项义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详细列明员工的权益,不能签订无效合同(看似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不详细不明确),这是企业需首要做到的。
2.加强“外卖小哥”培训
企业要加强对“外卖小哥”的培训,在对“外卖小哥”培训需求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对“外卖小哥”亟需的技能加强培训,比如与人沟通的技能培训、比如安全知识培训等等。
3.依法进行工资结算,按时按量发放工资
企业要依法进行工资结算,公司在结算工资时,应正确核算员工劳动,如员工节假日加班、每日超时上班的加班劳动应额外提供补贴。按时发放工资,提高公司相关结算部门效率,不拖发工资。督促相关结算部门认真结算“外卖小哥”应发的工资,不少发不欠发。按时按量发放“外卖小哥”应有工资,保持员工工作积极性,且能保护“外卖小哥”应有的劳动报酬权益。
4.保证足够休息
根据我国《劳动保护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公司为了让“外卖小哥”更加努力工作,规定自由选择工作,多劳多得。外卖人员为了赚取更多的工资,在休息日时依然选择上班,导致精力不足。员工是一个公司成败的关键因素,所以公司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保证员工能有足够的休息时间。比如公司可以规定每个员工在每一周休息一天或半天,让“外卖小哥”有足够的精力去工作。
5.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及产品
外卖工作是现在的“高危”行业之一,作为外卖公司,最重要的就是要对自己的员工工作中的安全负责。首先,要清楚地了解外卖工作中存在有哪些安全问题,其次,针对这些问题提供安全保障的配套设施以及产品,用以保障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降低员工在工作中的工作风险。
6.建立并实行工伤补偿制度
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法的一种为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而建立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导致损失的补偿。“外卖小哥”在送餐的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概率不低,因此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工伤补偿机制。企业应当设立严格的工伤补偿制度,规范员工的工伤补偿范围,严格工伤补偿的鉴定,确定落实员工的工伤补偿。
7.设立企业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公司才更能有效地对“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进行保护。企业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要破除企业“以利为本”的思维,建立“以人为本”的中心思想,当发生对“外卖小哥”权益的侵害时,内部监督机制要能够立即发挥作用,对企业内部损害“外卖小哥”劳动权益的行为进行快速制止。
8.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组织
要化解劳动权益矛盾,最重要的是将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这时候需要企业内部设立劳动争议协调的组织。该组织作为企业内部协调组织,处于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线,对各种矛盾的发生应加强第一防线的防御能力,把大量的矛盾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在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企业内部协调方式解决“外卖小哥”劳动权益问题,既有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又有利于避免劳动争议的进一步激化。
“外卖小哥”的劳动权益归根到底还是个人的事情,小哥们的合法权益要靠自己去维护和争取。所以我们鼓励“外卖小哥”能够自己保护劳动权益不被侵害,甚至争取更优厚的劳动权益。要做到这些,就需要“外卖小哥”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提升自己的法律素质,从而树立起维权意识,熟悉维权途径和方法;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从而为自己赢得更好的薪酬福利;提升自己的公民素养,让社会对“外卖小哥”群体的赞誉度提升,从而为自己带来职业认同感和满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