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冬
(1.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北京 100083;2.金泽大学,日本 金泽 9201167)
考古遗址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其稀缺、脆弱和不可再生的特点使得保护工作重要且紧迫,缺乏可视性与解读的困难性使得保护工作愈加棘手。与此同时,稳定的物质来源和丰富的精神生活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发展的基础。那么在大量居民生活的遗址(群)中,如何做到平衡保护古迹并满足今人需求,便成为一项遗产保护领域的普遍性问题。具体问题涉及:如何呼吁原住民关注遗址保护,原住民有哪些途径参与遗址保护,如何在遗址保护中关注原住民生产生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如何通过遗址保护提升地域文化并增强原住民的自豪感等。因此,遗址保护不仅要做到对遗址本体保护利用的严格要求,还要充分考虑到对遗址所处环境的综合治理,以及对遗址所在地的社会、文化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也有一定要求。
作为日本考古遗址保护史中开展时间较早、保护范围较大、参与人员众多的平城宫遗址,经历了遗址初步发现、遗址面临破坏危机、史迹指定①根据日本《文化财保护法》的规定,史迹是指具有较高历史或学术价值的贝冢、古墓、都城遗址、遗址、旧民居及其他遗址;指定是一种自上而下确定遗址级别的途径,文部科学大臣可指定纪念物中重要者为史迹,史迹中特别重要者为特别史迹。、国家购买土地、保护规划制定与实施、国营历史公园建设等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历程。其间,原住民②原住民在本文是指居住在遗址范围内及遗址所在村落的居民,又称遗产地居民、当地居民,他们在物质与精神层面上均与遗址息息相关;文中还涉及县/市民和公众,县/市民是指遗址所在县/市的居民,他们在学习、休闲及情感层面上与遗址有联系,公众泛指对遗址抱有兴趣或关注的一般民众。的角色也发生了多重转换,从普遍漠视遗址保护到参与遗址保护运动,从反对史迹指定到投身保护利用活动。原住民角色的两次重大转变映射出日本遗址保护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重心的转变。
因而本文通过查阅已发表文献、地方报纸和手稿,开展遗产地原住民调查等方式,详细梳理平城宫遗址保护的历程,并根据原住民的角色不同划分为4个主要阶段。基于时代背景、核心人物、历史事件中细节的分析,归纳出各阶段的基本特征,阐释原住民角色转换的内在原因,进而解析如何在遗址保护中处理与原住民的关系,从而实现遗址保护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平城宫遗址位于奈良县奈良市西北,地跨佐纪町、二条町、法华寺町等多个村落,核心保护范围为1.2 km2。平城宫所在的平城京,曾于公元710至784年作为日本的都城,其格局仿照古代中国,中轴对称,宫城位于中轴线北端,寺庙、市场、居民住宅等星罗棋布。当时日本的国家政治体制稳固,百姓生产生活繁荣,是后世日本文化发展的根基。作为都城核心的宫城,平城宫内发现有两次建造的太极殿遗址,以及式部省、兵部省等多处办公场所,遗物中的木简文书记录了奈良时代官员文书、租税纳贡等多方面信息,为复原这一时期的社会文化提供了重要资料[1]。因此,无论是对平城宫遗址本身的保护、研究和利用,还是对其蕴含的日本古代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均具有重要研究意义。而平城宫遗址保护中原住民相关问题的梳理与研究也在日本考古遗址保护史中占有重要位置。
平城宫遗址的保护自江户末期算来已长达一个多世纪,先后有多方利益相关者承担主要保护工作。根据参与主体及参与形式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4个阶段。
平城宫遗址的保护最早可追溯到江户末期,是由当地的有识之士以及学者呼吁发起的。这时的日本社会正处于欧化主义和废佛毁释的风潮中,政府和公众尚无保护遗址的意识。因而这时开展的保护活动规模虽小,内容也十分有限,但却是日本考古遗址保护史上的先驱之作,它不仅唤起了原住民和公众参与遗址保护的意识,也敦促了国家承担起遗址保护的责任。
自江户时代以来,文人志士对于平城宫便偶有提及,但对其具体方位和范围却没有详细的记载。直至江户末期,于奈良市古市町出生的北浦定政(1817——1871)在研究天皇陵的同时对平城京里坊制产生兴趣,遂通过古地图、古文献以及实地测量的方法,绘制了“平城宫大内里迹坪割之图”和“平城大内敷地图”,他的研究对于后世平城宫的进一步发现与研究具有重要意义[2]。明治时期,平城宫才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建筑学家关野贞(1867——1935)同助手本松治郎致力于平城宫遗址的调查,考订平城宫太极殿位于被当地居民称为“大黑之芝”的地方,平城宫朝堂院落的位置为今佐纪地区。这一发现通过1900年《奈良新闻》中“古代奈良平城宫大极殿遗迹考”的报道引起当时人们的广泛关注[2]。
随着考古发现与研究的不断深入,平城宫遗址的保护也在当地一些有识之士中展开,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被称为“太极殿狂人”的棚田嘉十郎(1860——1921)。他深知遗址保护的关键在于:生活在遗址内居民对于遗址价值的认识和理解,以及他们对于遗址保护的大力支持。于是,他大量印刷北浦定政“平城宫大内里迹坪割之图”的略图,并制作两面分别印刷有古瓦和平城宫略图的扇子,将其馈赠及发放给政府要人及当地居民,从而引起他们的兴趣并逐渐认可其价值。他还积极呼吁当地的有识之士、地方和中央的政府官员以及皇室人员,关注平城宫遗址的历史价值、支持平城宫遗址的保护工作,进而获取资金和政策上的帮助。通过天皇的赐金及当地政府的捐赠,1910年11月平城宫址立碑及平城宫建都1 200年祭祀活动在太极殿遗址举行,此次活动引来社会广泛关注,提升了平城宫的知名度[2-3]。
1913年,以德川赖伦(1872——1925)为会长的“奈良太极殿址保存会”成立,该保存会开展土地公有化(大部分通过保存会得来的捐赠资金购买,小部分为遗址所在村落的志愿人士无偿将土地捐赠给保存会)、各殿址地基的修整及标识的设立以及周边排水设施的修建及植树等活动。但在1918——1921年间,平城宫遗址保护的核心人物相继去世,保护工作的持续性堪忧。所幸的是,国家承担起了平城宫遗址保护的责任,1919年《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发布;1922年,平城宫核心区域被指定为史迹,土地国有化工作由政府继续推进。至此“奈良太极殿址保存会”的保存计划基本完成,1923年保存会画上了句号[2]。
平城宫遗址最初的保护主要依靠当地的有识之士开展。他们通过组建保护团体、宣传遗址内涵和价值、发起保护行动(尤其是土地公有化及标识设立)、争取政府和民间的资金支持,为平城宫的保护奠定了基础。在他们的积极呼吁与频繁活动下,公众、尤其是原住民对于遗址保护的意识才逐渐被唤醒,国家才最终承担起遗址保护的责任。虽然他们也曾经历许多失败与挫折,但其一生的坚持最终迎来以国家为主开展平城宫遗址的保护,而他们的保存行动、保护理念和保护精神也在平城宫遗址乃至其他考古遗址的保护中不断传承。矗立在朱雀门前的棚田嘉十郎的雕像见证了平城宫遗址百年来的保护历程。
平城宫遗址保护运动在20世纪后半叶广泛开展,主要是由媒体和学者引导并组织发起的。这一时期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频繁,使得遗产面临破坏危机,遗产保护工作迫在眉睫;与此同时,日本《文物财保护法》正式确立,义务制教育已经普及,考古遗址宣传日益规范,这为遗产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在经济发展与遗产保护矛盾如此尖锐的情况下,关东的加曾利贝冢遗址保护运动和关西的平城宫遗址保护运动成为全日本范围内最为典型的、最具影响力的遗址保护运动,为同一时期及后续其他遗址保护运动的开展起到了引导和示范作用。
在平城宫遗址的保护运动中,20世纪60年代开展的抵制近铁电车检车区建设和国道24号线奈良绕城高速建设最具代表性。两次建设活动均在平城宫遗址未被指定为史迹的区域开展,但在施工建设之前的考古发掘中发现重要遗迹和遗物,文化财保护委员会最初均以无力干涉为由,批准建设项目继续进行,从而引发保护运动的开展[4-5]。最先意识到遗址破坏危机、呼吁开展遗址保护的是《朝日新闻》等媒体。随后这一讨论迅速在考古、建筑和历史学者间展开,武藏地方历史研究会、日本建筑学会、考古学研究会、大阪历史学会等通过提出保存要望书、召开演讲会、发起联合署名、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呼吁公众参与保护运动。受此影响,奈良市民和平城宫遗址原住民也积极参与到遗址保护运动中,组建保护团体、递交要望书、开展联合署名。通过不断对奈良县政府、文部省和建设省陈情,以及公开发表考古发掘、整理和研究的重要成果,两次建设活动最终变更计划,平城宫遗址在媒体、学术社团、公众,尤其是原住民的积极参与下取得了重大的胜利[2,6-7]。
而大部分遗址并没有像平城宫遗址的保护这般幸运,这一时期破坏遗址和忽视遗址保护的情况十分普遍。平城京内的西隆寺和长屋王邸迹内新建百货商店和银行等,菅原寺的东南部被道路破坏,西市被住宅区占压,类似案例不胜枚举。此外,一般平民的居住遗址理应在基础建设中被发现,但是对于这些遗迹的发掘记录和保护措施基本空白[8]。虽然部分遗址在保护团体的带领下也开展了保护运动,但最终并未阻止开发行为造成的破坏,这是遗址保护和经济发展博弈中付出的惨痛代价。值得庆幸的是,在许多基础建设中消失的遗址上已设立有标识,供后人凭吊。
平城宫遗址保护运动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学者与媒体的引导。他们通过撰写要望书和请愿书,发布新闻报道等形式,不断对地方政府、文部省和建设省的决策提出质疑,经过多轮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其改变决策;与此同时,他们通过召开演讲会、发放宣传手册、发起署名活动等方式,呼吁公众的支持和参与,尤其是获得奈良市民和平城宫遗址原住民的首肯,最终促使遗址保护得以实现。遗址保护运动在经济高速发展期取得的成果难能可贵,是全社会通力合作、共同坚守的结果,也是后续吉野里、三内丸山等遗址保护工作效仿的榜样。
受上述遗址保护运动的影响,以土地收购和史迹指定方式保护平城宫遗址的政府行动正式展开,且至今仍在持续进行。其中开展时间最早且规模最大,开展过程中与原住民间矛盾最多、最激烈的是20世纪60和70年代。这一阶段的矛盾和纠纷主要可归纳为国费土地购买、非指定地的追加指定、住房的改扩建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等方面[9]。
平城宫遗址全部范围内的土地收购主要由国家财政逐年分批进行。第一次大规模购买于1962年正式下定决议,1963年开始收购,至1966年基本完成。在土地购买过程中,原住民与奈良县文化财保护科在购买时间、范围、方式与价格上存在众多分歧并进行多次沟通,通过《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全国性媒体和《奈良日日新闻》《大和时代》等地方性媒体的宣传,平城宫遗址对策委员会等原住民团体的呼吁,平城宫遗址整备事务所的陈情,最终在日本文化财保护委员会纪念物科的协调下,双方逐渐达到共识,国费土地收购顺利实施。
对非指定地的追加指定是平城宫遗址整体保护工作中的首要环节。但是追加指定受到原住民的普遍反对,居住在一条通附近住宅密集区的居民尤为坚决,究其原因主要是土地指定后将会受到《文化财保护法》的严格约束,如土地使用、买卖、所有权转让等方面。在综合考虑遗址保护、资金支持、居民意愿等因素后,只得先将国费进行购买的耕地范围和人口稀疏区域同步进行指定,而人口密集区域则留在后续调查中根据发现的重要性补充指定。最终,平城宫遗址除一条通北侧居民密集区未指定外其余全部指定[10]。
遗址范围内的房屋改扩建问题是遗址保护的重要问题之一,关乎遗址保护与原住民双方的利益。关于自住房屋建设问题,政府在最大限度降低对地下遗迹破坏的条件下,予以一定的宽容;关于商用房屋建设问题,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在行政层面上严格控制,但是限于资金和执行能力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巨大压力。如法华寺町农民在扩建房屋并出租事件的处理上遭遇种种困难[11]。
遗址范围内同样会碰到公共建筑、道路设施等市政工程建设的问题,保护机构对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一律严格控制。但囿于强烈的社会需求和强大的舆论压力,在最大限度降低对地下遗迹破坏的条件下,同样予以一定的宽容。如在平城宫遗址范围内的警署搬迁事件中,由于居民的强烈要求,文化财保护委员会在不破坏地下文物的基础上许可移建[12-13]。
遗址保护中的土地收购和史迹指定是遗址保护最为彻底的方式之一,但往往会使原住民对未来生活的巨大变化充满不安与疑虑。在平城宫遗址史迹指定与国费收购中,原住民相关问题的发生与解决体现了文化财保护委员会最大限度地平衡遗址保护与原住民诉求。他们遵循最小影响原住民生产生活、允许原住民自主表达意见、不割断遗址与居民内在和实质联系等原则,通过建立遗址与原住民平等交流的平台,达到了遗址保护与原住民生产生活的和谐共生。
在平城宫遗址史迹指定及土地国费收购后,以政府为主导的遗址整备工程和国营历史公园建设随即展开。1977年制定的《平城遗迹博物馆基本构想资料》为整个平城宫遗址的整备规划提供指导,随后博物馆和展示馆建设、遗迹标识和复原等一系列具体整备活动开始[14]。1998年,平城宫遗址作为古奈良的历史遗迹之一,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07年以来,在奈良县荒井知事的积极推动下,《特别史迹平城宫遗址保存整备基本构想》成立,由文化厅、国土交通省联合推行,且得到财务省的支持。针对平城宫遗址系统的调查、发掘、研究、遗迹展示、遗物收藏与展示、服务设施建设、植被栽培、道路规划、水系规划、电路规划、标识设计等全面展开[2,15]。此外,遗址保护运动仍在持续进行,反对京奈和高速公路通过平城宫遗址地下[16],迁出平城宫遗址内建于1914年的近铁奈良线等活动相继取得实质性进展。
虽然平城宫遗址的保护利用使得遗址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有的农耕生活方式不复存在,邻里关系也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土地与原住民的关联不曾割断,而是以另一种方式维系,他们通过组建平城宫遗址保护团体,参与遗址的发掘调查、环境维护、展示利用等途径实现[17]。在平城宫遗址全面保护利用过程中,至少有20余个学术组织和社会团体参与其中。按照主要成员类型可分为原住民主导(平城宫遗址对策委员会,后发展为社团法人平城宫遗址保存协力会)、县/市民主导(平城宫遗址振兴实行委员会)、学者主导(平城京研究会、文化财保存全国协议会、埋藏文化财保护对策委员会等);按照主要目的可分为协助原住民解决问题(奈良县农村问题研究会)、支援遗址申遗(支援奈良登录世界遗产徒步协会)、遗址保护(平城宫志愿讲解队,后扩充为平城宫遗址支援联盟)、遗址利用(平城京天平祭实行委员会、平城宫遗址振兴实行委员会)等。不容忽视的是,反对平城宫遗址保护的组织也曾存在,平城宫史迹指定解除促进联盟是唯一一个反对遗址指定为史迹的组织。
成立于土地国费收购之初的平城宫遗址对策委员会,由平城宫遗址土地所有者180人(现佐纪町内西町、中町、东町和二条町等居民)组成,主要解决收购中面临的问题,在其运行过程中遭遇了许多困难并经历多次改组。土地收购接近尾声之际,平城宫遗址保存协力会在原对策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主要目的是保护和宣传平城宫遗址。该组织在资金运营上采用会员制,每人出资6 000日元作为启动资金,此后每年上缴600日元会费;会员可作为工人参与整备和发掘调查工作,也可参与除草和清洁工作,同时还负责宣传手册的编写等[18-21]。
平城宫最主要的非盈利活动组织平城宫志愿讲解队设立于1999年,以加强世界遗产平城宫遗址的影响力为主要目的,其主要成员为奈良县/市民,以及京都和大阪等关西圈市民,共有注册会员100余人。这些志愿讲解员上任,需要经过系统的培训,他们不仅要熟知平城宫/京的历史,还要对考古发现、遗址保护和建筑复原有一定了解。在志愿讲解队的基础上,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平城宫遗址支援联盟于2002年成立,该组织除承担定点志愿讲解和全程志愿讲解外,还负责平城宫的定期清扫、环境美化,以及协助演讲会、体验活动、祭奠活动的开展等[22]。
为进一步利用平城宫/京的文化资源,平城宫遗址振兴实行委员会和平城京天平祭实行委员会等相继成立。前者主要负责平城宫及周边各类活动的组织、宣传等,从整体上推进奈良的旅游业;后者主要负责大规模祭典活动“平城京天平祭”,包括在平城宫遗址朱雀门至太极殿范围内举办平城京天平行列、侍卫队的再现、天平衣装体验、东市西市等活动,不定期分为春、夏、秋场[23]。
在全面展示和利用平城宫遗址、宣传和传播奈良文化的时期,原住民和奈良县/市民主要通过志愿者、会员等形式参与到遗址保护、宣传和利用中。在对平城宫遗址保存协力会成员和平城宫遗址支援联盟志愿者的调查访谈中,他们屡次提及参加志愿活动的原因与收获,一方面通过自身的无私奉献,将平城宫遗址介绍给更多国内外游客和中小学生们,从而宣传平城宫遗址的魅力;另一方面,自身享受到遗址带来的学习历史、休闲健身、结交好友的作用。这一举措还在客观上发挥了打造地域文化特色、构建地方文化认同的作用。
纵观上述4个发展阶段,平城宫遗址的保护最初是由有识之士、学者和媒体引导,并由公众和市民团体积极参与,通过管理者与原住民不断博弈、磋商与协调,最终实现遗址保护与原住民和谐共生的典型案例。时至今日,平城宫遗址范围内的土地国费购买工作仍在继续,平城宫遗址百年保护史见证了原住民角色转换的历程。
一个群体的角色转换与其所处社会背景的变化、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核心人物的引领等因素密切相关。上文根据原住民角色不同将平城宫遗址保护史概括为4个发展阶段,对不同阶断之间原住民角色变化原因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提炼遗址保护的关键要素,探索遗址保护与原住民和谐共生的发展道路。
20世纪中叶,原住民从普遍漠视遗址保护到参与其中的重大转变,与文化财保护相关法律的出台和实施、教育的普及化、考古遗址的宣传,以及有识之士、学者和媒体的呼吁等因素密切相关。
日本的《文化财保护法》颁布于1950年,是在综合以往诸多法令的基础上形成的全国性、综合性的法律。该部法律不仅强调文化财“保护”和“活用”并重的理念,以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为世界文化的进步作出贡献;同时涵盖埋藏文化财、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等多种涉及考古遗址的遗产类别,其中埋藏文化财关注所有地下遗址,强调广度;史迹关注重要的、大面积的遗址,强调特殊性,二者有机衔接,共同促进考古遗址保护的开展。
此外,日本的《古都保存法》《都市计划法》《都市公园法》等的出台,不仅强调对文物遗迹本身的保护,还关注周围历史面貌的整体性保护与利用,对以古都奈良为重点的历史街区的保护和地域文化复兴具有重大作用。
日本的教育事业也在20世纪50年代发生重大变革,一方面全国性教科书的编排上摒弃了神话传说,增加考古资料,以客观介绍日本的历史,使人们通过考古遗址了解历史;另一方面乡土读本的编写和乡土参观学习的开展,让青年人从学习地方史和了解家乡变化中有所触动,从而树立遗产保护的意识,珍惜家乡的文化遗产。以考古为重要支撑之一的教育有助于国民形成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和国家观[24]。
日本考古遗址的宣传也由来已久,目前已形成具有规范化流程模式的系列公众考古活动。开展时间较早、持续时间较长的宣传途径包括公开演讲会、现地说明会、企划展或巡展等,目的是宣传考古发现的内涵和价值,加强遗址地居民和一般公众对于考古遗址和地方史的了解。例如奈良文化财研究所召开的平城宫遗址公开演讲会,始于1954年,每年约有2次;平城宫遗址现地说明会,始于1955年,每年有1~2次不等,二者均延续至今,拥有60多年的历史,是日本开展时间较长、频率较高的考古遗址宣传活动。
完善的法律、深入的教育、多样化的宣传,对原住民保护理念的形成起到了宏观的引导作用,而在平城宫遗址保护中起关键作用的还有有识之士、学者和媒体的宣传、呼吁与带动。在多数人尚未理解平城宫遗址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的时候,在遗址保护受到经济发展强大冲击的时候,有识之士和学者既积极面向公众、市民和原住民宣传遗址的内涵和价值,呼吁他们参与保护运动,同时还极力向建设部门和保护机构等建言陈情,最终在各方的充分理解与共同努力下,多次挽救平城宫遗址免于破坏,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的两次抵制基础设施建设的保护运动,为全日本的遗址保护树立了标杆。
20世纪中晚叶,原住民从反对平城宫遗址土地追加指定与国费收购到投身于遗址保护与利用的过程,除了受到经济高速发展和农业向工业生计模式转型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更为直接的是社团、媒体和政府的推动作用。
首先,社会团体的组建与运行发挥了中坚作用。在佐纪町等遗址周边村落的居民与平城宫遗址保护发生直接冲突的时候,社会团体一方面积极协助政府部门推动遗址保护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又在最大限度地为当地居民争取经济补偿等权益,他们的斡旋功不可没;在共享平城宫遗址蕴含的文化资源、将平城宫遗址推向世界的时候,多支志愿者团队通过志愿讲解、维护清洁、组织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其中,为遗址保护作出奉献。
其次,媒体的宣传也促进了原住民的意识转变。地方媒体和中央媒体积极报道平城宫遗址保护的最新进展,既及时公布遗址保护与利用的相关政策与规划,也全面披露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在史迹指定和国费收购中为原住民发声,这不仅促进双方矛盾和冲突的解决,也为宣传平城宫遗址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最重要的是,无论是土地国费收购和史迹追加指定,还是两次大规模整备活动的策划和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对于平城宫遗址的保护利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以土地国有化为前提的遗址公园建设中,文物保护部门与原住民间有争端、有矛盾、有挑战、有妥协。多番磋商后,大部分原住民最终顺应遗址保护的号召,进行了土地所有权转让,从而使平城宫遗址土地基本收归国有;同时鉴于始终尊重原住民的个人意愿,遗址周边仍遗留诸多未能解决的区域,平城宫遗址土地国有化未来还将经历漫长的过程。
考古遗址保护与原住民诉求的协调问题一直备受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和各国文物保护机构的重视。由百年来平城宫遗址保护与佐纪町等原住民互动关系可见,处于不同历史时代背景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遗址保护所要达到的标准是不同的,而原住民的诉求也在不断变化。任何时期,无论为了考古遗址的保护而彻底打乱原住民的生产生活,还是为了当代人的眼前利益而破坏重要考古遗址,都是较为极端的处理两者关系的方式。但凡出现过度强调遗址保护或单纯追求经济利益时就会产生失衡,上述保护运动或反对指定等事件便会应运而生。
在处理遗址保护与原住民之间的争执以达到平衡时,平城宫遗址的处理方式做出了表率。在不同保护阶段,有识之士、学者、媒体、社会团体和管理者等核心利益相关者相继参与其中,并积极展开斡旋,通过开展现地说明会、公开演讲会、署名活动、提出要望书、印发宣传册,尤其是营造多方平等沟通的平台,推动了多数问题的解决。这为其他面临相似问题的遗址提供了可参考的具体措施。
而要达到遗址保护与原住民两者的长期平衡,更为根本的举措是:从整体上提高遗址保护的理念和技术,完善遗址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遗址保护的教育宣传,增强遗址管理者和相关媒体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并规范相关社会团体的组建与运行,促使原住民形成保护意识并加入保护行动,形成全社会参与遗址保护的氛围。最后需充分认识到遗址保护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艰辛的历程,因此平城宫遗址的保护仍然在路上。
(致谢:感谢日本金泽大学中村慎一教授、秦小丽教授的指导,感谢奈良文化财研究所丹羽崇史研究员的协助,由衷地感谢平城宫遗址保存协力会成员和平城宫遗址支援联盟志愿者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