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内蕴、困境及弥合

2021-11-25 09:26
现代交际 2021年15期
关键词:思政院校高职

罗 璇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重庆 401120)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6月23日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职责。[1]因此,职业教育应以育人成才为第一要义,才即为才干,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高职院校强化实践教学,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纳入教学改革,以实践推动思政课教育发展,不仅能够增强教学实际效果,还能够优化大学生品格思想、引导正确价值观的培育及发展,形成理论联系实际、实际应用到社会的教学效果。基于此,职业院校思政课的实践教学具有现实的内在要义,需要在厘析实践教学的逻辑基础上,透析实践教学的多重困境,从而提出靶向性的弥合方策,推动职业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科学及持续发展。

一、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教育教改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发展的新时期,党和政府将实践教学纳入国家战略。2008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强化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中具体规定了操作细则。2015年,教育部发布的《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对思政课实践教学进行政策强化。[2]2018年,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强化思想政治课的实践教育。因此,在高职院校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新时期践行教育改革、落实中央战略部署的必然要义和硬性要求。

(二)强化课程体系建设、助推学生成才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是思政课教学的基本原则。在理论传授的基础上,从开展教学活动、完善教学过程、创新教学方式、丰富教学手段等方面强化思政课的实践性,加强体系化的教学实践。另一方面,主题鲜活、联系实际的生活、生产实践活动,有利于通过思想政治理论体系去引导学生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不断促进自身素养和能力的提升,向实践型、奉献型人才发展。

二、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蕴

当前,学理界并未在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上达成一致。有学者认为,课堂之内的教学应当为理论性教学,脱离课堂的教学则为实践教学。有学者指出,思政课教学应当从教学外观上来区分,主张由教师纯粹讲授的思政课为理论教学,而由学生参与其中、互动形式的教学为实践教学。有学者提出实践教学应当发生于社会中,以社会工作为主要教学内容。

综合上述观点,高职院校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应当是一个遵循教学规律,有特定的实践主题,以教师为主导、学生参与,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对理论知识吸收、应用,不断提升内在素能的教学过程,应当有“多场域”“参与域”“社会域”等基本内蕴。

(一)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多场域”

思政课实践教学不局限于特定的课堂场所及严格的课外场所,应当是一种多场所空间的教学过程。传统教学思维认为,理论讲授发生于课堂内,实践发生于课堂外。但是,随着教学思维及形势的不断发展,实践教学可以存在于多场域之中。例如,现场情景的模拟、小组主题探讨及应用、基于社会现象的辩论等,也属于实践教学的范畴,且教学活动当然可以发生于课堂之内。[3]此外,在当前“互联网+”背景下,自媒体的生活化,通过课堂内的网络远程对接实践,也逐渐走进大学课堂,成为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因此,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发生场域是动态性的多场域。

(二)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参与域”

传统教学思维认为,理论传习应当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实践教学应当以学生课外实践为主。思政课教学,具有较强的理论性,需要教师在课堂上传授基本理论知识。实践教学离不开学生参与,更需要教师引导,以便在特定的主题下,教师与学生交互性参与,开展有针对性的教学,从而促使学生学以致用,强化对理论知识的掌握。

(三)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社会域”

思政课实践教学应避免“字面陷阱”,应同职业院校工学结合的实践内涵相区别。工学结合模式,注重学生自身技能的培养,其目的在于学生在技术层面的应用。而思政课实践教学只是在教学内容上具有一定的社会域,强调教学内容应当具备社会化知识,是典型的“实践教学中的社会内容”,而非“社会实践中的教学内容”。[4]实践教学的主要目的仍然是通过教学内容中的社会问题的呈现,引导学生去发现、解决问题,进而增强对思政理论的理解、把握和应用。

三、高职院校思政课开展实践教学的多重困境

当前,国内大多数高职院校在教学计划中都安排了思政课教学实践,但由于对概念及内在逻辑认识不一,在教学实践陷入了主观性、能力性、保障性、评价性等多重困境。

(一)主观性障碍:认识上未形成高度重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当前,高职院校对于思政课实践教学,无论是学校领导,还是一般教师,都未在思想层面形成足够的重视。高职院校认为应当重视学生在专业技能上面的培养,以就业为主要导向。此外,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需要一定的设施配套、资金投入,这对于部分采取自收自支办学模式的高职院校来说,也是一种经济负担。另外,教师在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无政策性激励,且缺乏一定的校内支持,学生参与乏力,往往形成“花费力气并无鼓励”的客观矛盾。此外,从学生的角度看,将时间用在专业课上,掌握过硬技术是正事、正路;因此忽视思政课的实践参与。

(二)能力性恐慌:教学经验和素质尤显不足

思政课实践教学具有一定的“参与域”,这种参与并非指学生单方面主动参与,而是指需要在教师的主导下进行目标性开展。因此,思政课实践教学对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素能有更高的要求。反观现实,一方面,高职院校普遍存在教学任务重的客观实际,教师时间及精力有限,对思政课教学实践的探索不充分,在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尚存在争议,使一部分教师无从下手。另一方面,随着高职院校生源的扩大,思政课存在师生比例失衡的情况,班级学生容量不断增大,也客观上增加了实践教学的难度。且实践课程的组织人员多为年轻教师,或多或少存在经验及能力不足的状况,存在能力性恐慌。

(三)保障性滞后:组织及保障机制并不完善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及保障机制有待完善。

1.教学实践管理方面

在教学及教务管理层面,部分学校尚未形成完整的思政实践的教学计划、教学纲要,缺乏较为完备的教学体系的建设,实践教学安排存在偶然性、随意性。[5]

2.教师资源的配置

部分高职院校思政课采取教师兼职的方式授课,缺乏专职思政教师,教师资源的安排出现失衡。

3.缺乏实践教学的专项经费及硬件设施

思政课实践教学同纯粹理论教学相比,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撑;但是,高职院校中,有的尚未建立实践教学的专项经费制度,有的未形成完善的专项资金使用机制。此外,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相配套的硬件设施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功能的发挥。

(四)评价性缺位:评价及激励机制仍待健全

当前,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并未形成较完备的考核及评价机制。

1.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有待机制化

尽管思政课实践教学在高校中推行具备了一定的时间沉淀,但从上层建筑来看,并未出台从中央到地方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对于花费大量时间及精力,推行实践教学,教师自身职业发展并无裨益,不利于教师成果的考量及积极性的调动。

2.缺乏对学生参与性评价机制

没有较为系统的评价方式及激励手段引导学生高质量参与实践教学,学生难以感知获得和激情,参与存在较强的敷衍化,难以彰显预期效果。

四、高职院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困境弥合

(一)主观弥合:督导与宣传并举,强化思想认同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提升和持续性发展,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是关键,这也是影响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主观因素。

1.在思想宣传上下功夫

可以对历来相关政策性文件系统解读,采取集中组织学习、随机测试等方法,带动教育宣传,使高职院校师生清楚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容及现实要义,变外生化压力为内生化动力。

2.建立督导制度,实施常态化督导

内因固然重要,外因也必不可少。[6]因此,可以在主管政府及学校管理层面建立督导制度,定期对思政课实践教学进行考察和验收,做到动态、长期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促进持续性发展。

(二)能力弥合:培训与传承并举,提升教学素能

思政课实践教学在当前仍然属于新生事物,并无太多的教学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许多教师显得无从下手。学校应该组织相关知识培训及教学交流互动,鼓励教师走出校门,与不同院校、不同学科的教师群体交流实践教学经验,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此外,针对年轻教师存在的教学经验不足、组织能力差等客观状况,发挥经验传承的作用,建立新老教师经验传承制度,通过帮、传、带等方式,促进新教师尽快进入教学状态,不断丰富教学经验,提升教师队伍的团体素能。

(三)保障弥合:组织与保障并举,形成强力支撑

思政课实践教学,应当专业化、持续化和科学化,这就需要严格的管理组织制度及保障支撑。

1.变“各自为政”为“统一协调”

在教学管理上,学校应当制定科学的制度,强化学校管理层面的组织性。明晰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目的、内容、手段方式,摆脱“散沙状态”,使教学有章法可依。

2.强化资金及基础设施上的保障支撑作用

没有建立实践教学专项资金的学校,应当建立较为可靠的专项资金,为思政课实践教学提供经费保障;建立了专项资金的学校,还应当完善资金使用制度,将资金使用效率和必要性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专项资金的申请原则,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必要性。对于实践教学需要的基础性设施,应当强化建设力度,建成并维护好实践教学的硬件设备,进一步提供物质支持。

(四)评价弥合:考核与激励并举,实现考核效果

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在于引导、调控及反馈教学活动;因此,必要的考核是评价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

1.确立双向评价主体

传统的课程教学评价,多为单项考核方式,以考试代替考核。在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中,教师教学能力与组织能力至关重要;因此,应增加对教师教学的考核,实现考核方式的双向化。

2.采用激励的评价方法

激励比压力更有效,思政课实践教学也是如此。在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双向评价制度的设计中,要考虑从精神、物质两个层面对学生及老师进行必要的奖励与激励,使其主动参与思政课实践教学,由“吃力未得好”变为“吃力可得好”[7],使老师在实践目标、实践主题、实践方式与手段上下功夫,推陈出新,进而实现价值诉求。

3.建立评价后的结果反馈机制

评价并非最终目的,而是为了达成目标的手段。对实践教学进行系统性评价后,应通过评价结果的反馈,使教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归结成因、提出弥合方策,从而促进自身素养和能力的提升,不断优化实践教学过程,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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