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鹏 陈阳
山东华滨建工有限公司 山东东营 257000
现阶段,由于在我国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相关法律仍有很多处于相对空白状态的内容,因此难免会出现很多不确定性的法律风险。例如,在关于担保合同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就如何签署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应该说明的具体内容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这导致在合同生效前的几个阶段,往往会因很多不确定因素而产生法律风险[1]。当前,我国在建筑领域通常都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来合理地规约建筑市场,这一定程度地导致很多相关政策并没有完成全面的配套工作,十分不利于建筑工程的施工,所以导致社会上很多类似于本案例中拖欠工程款项负面情况的出现。由于建筑的工程质量不仅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还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发展,故而保证建筑的工程质量,是保证社会得以良性发展的关键因素。对此,建筑企业必须明确施工合同作的重要性,让其能够为甲乙双方的合作提供基础保障,并避免违背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从而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与各方的经济利益。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房地产行业的规模在不断扩张,一些建筑企业为了满足项目需求会在各个地区开设分公司[2]。然而,业务的快速发展很容易导致发展与管理不配套问题的出现,尤其是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被忽略,直接导致了建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的法律风险。合同管理具有专业性与严谨性,但是部分建筑企业过于往往只高度重视自身的经济效益,而无视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很大程度地会造成因合同管理水平不足而导致的如本案例中对被申请方资质审核不到位、发生约定不清晰的合同条款问题等情况的出现,进而影响了后期工程款项的结算。对此,要想更好地实现合同的执行情况,完善落实条款的各项内容,发包方与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合理考虑各方利益,签订并执行施工合同的各项内容。
要想彻底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就必须要建立完善且明确的法律制度将其规范化。这是因为,法律制度的规范可以有效降低矛盾纠纷的发生概率,以保证合同内容已明确签订各方应履行的实际义务,并按照合同处理纠纷,从而更好地维持建筑工程能够顺利的开展与推进。
以本案例中申请提出的诉求为例,索赔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依据法律、合同等规定,对由因对方过错产生损失而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提出的合理补偿请求。其对于本案例中的申请方来说,既是一项转移风险的途径,也是合理履行合同与法律赋予其权利,可以帮助企业有效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进而提升企业利润[3]。但是,建筑企业要做好索赔这项工作来保证利益,前提在于做好合同签订工作。对此,可采取的措施具体有:
(1)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尽量确保内容的精确性,主要包括:工程签证的范围、人员、签证权限、程序,以及工程索赔的相关内容、程序、期限、方法等。
(2)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做好记录工作,建立保管制度,以防在发生如本案例中需要索赔情况发生时,可以拿出实际证据来支撑企业的合理索赔要求,补偿企业的经济损失。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方除了要做好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外,还要加强对企业员工风险意识的培养,内容包括: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源头的认知、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结果的把控以及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控等。建设工程合同主体方要想使全公司的法律意识得到提升,就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管理,从而保证企业能够做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4]。对此,建筑企业可做到:
(1)企业的法务部要加强法治企业的宣传力度,逐渐构建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无论高级管理层还是基层工作人员在共享企业利益的同时,必须具备预防法律风险的职责意识。
(2)合同主体根据合同需要,有针对性地邀请法律风险管理的专业机构定期到企业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普及,并为企业制定合理的法律履行情况规章制度,从而全面提升员工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的水平。
(3)对于制定好的规章制度,要有配套的奖惩机制。对于贯彻执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的优秀的员工,要对其进行适当的奖赏;当企业内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良行为的员工时,要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从而通过全方位的管理与规制,来创建企业优异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的氛围。
综上所述,以期货交易为主要交易模式的建筑行业,因其施工具有规模大、周期长、投入多、施工生产流动性强、受自然环境因素影响大等特点,往往会被认定为是一项风险很高的行业。对此,建筑施工合同作为明确规定双方责任与详细义务,且具有公平法律效力的基本利益保障性文件,对于维护工程双方发包方与承包方合理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施工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或利用合理转移风险的方法,以更好地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