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危化品生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方法的探讨

2021-11-24 02:34刘洪鑫
商品与质量 2021年25期
关键词:危化品火灾消防

刘洪鑫

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 300480

1 危化品业消防安全事故危害

危化品业具有较高的危害性,不注重其消防安全会导致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据统计,我国去年因为危化品事故造成的损失高达1000亿人民币。危化品行业可带来以下消防安全事故。

1.1 中毒危害

2013年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由于液氨泄漏造成多人死亡;江苏省南京市某硫铁矿开采公司由于未按消防部门要求申报、摆放炸药,并未按规定禁止吸烟造成爆炸,燃烧物在爆炸过程中产生的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等有毒气体经过通风井到达井下作业位置,造成57人中毒。又比如2017年8月6日在广饶县东营奥星石油化工发生的硫化氢中毒事故,由于酸性水汽提取装置发生硫化氢泄漏,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56万元。由于忽视消防安全造成的事故在全世界更是比比皆是,这些事故往往均造成严重的后果,而起因均为相关企业和人员未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如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佩戴防护用具、严格存放易燃易爆品等),对消防安全不重视所致[1]。

1.2 火灾与爆炸危害

2014年3月1日,一辆运输甲醇的罐装车发生交通事故,该车辆起火后发生爆炸,造成了31人死亡;又比如,3月13日一辆危化品罐槽车突然发生爆炸,导致车辆驾驶人员当场死亡;2015年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别重大燃爆事故,造成165人死亡、760人受伤、68亿元财产损失,这次事故的原因就是危化品仓库的硝化棉储存不当,在受高温自燃后点燃附近的硝酸铵造成爆炸,从而引爆周边其他危险爆炸物,造成别重大事故。火灾与爆炸事故往往蔓延迅速、难以控制,一旦发生将会导致巨大的灾难,因此,火灾和爆炸事故一直都是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事故中的重点危害,需要更加密切的关注与预防[2]。

2 危化品业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2.1 监督部门众多,监管力度不到位

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对于危化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对废弃危化品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共有11个之多。监管部门众多、其职能交叉,导致了多头管理转变为无人管理的局面,造成监管力度严重不到位。多个监管部门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不仅没法做到多重监管,反而造成了互相依赖,最终无人作为的尴尬现状。同时,在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检查中,由于相关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不属于同一部门,往往会造成监督和处罚环节有所脱节。同时由于部分监督人员自身自律性不够,甚至个别人拜金主义严重,私欲不断膨胀,导致在监督过程中因个人利益而枉顾消防安全管理,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后果[3]。

2.2 危化品企业消防主体责任感较弱

危化品企业的相关从事人员由于贪图轻松与蝇头小利,往往对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够重视。缺乏对消防安全管理的正确认识,大大增加了企业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风险,该类企业往往从制度上就未对消防安全管理进行预案,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将会手足无措。危化品企业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太少,大多人员对消防设施安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知之甚少,在火灾发生的初期,不具备扑救能力;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基础知识匮乏,往往由于其操作生疏,在危急关头无法做到合理处置办法,阻止火灾蔓延。

2.3 防火设计规范标准低,惩罚措施落实不够

由于当前社会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向偏远地区延伸,从而导致过去处于城市边缘的危化品企业逐渐邻近人口密集的居民区,从而增加了消防处理难度。国家标准的制定需要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需要较为长的时间,现有危化品防火设计规范多年未修订,与部分消防安全管理问题脱节。在实际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危化品企业在出现如消防设施未按规定摆放等问题后,相关企业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样就导致企业更加不重视消防安全问题以及由于该类不规范行为从而埋下安全隐患,因此这一问题应被相关部门更加重视。

3 消防安全风险和监管救援难点

3.1 规划设计存在缺陷,先天性隐患较多

化工产业规划与城镇规划脱轨,部分地区为追求政府财政收入盲目上项目、办企业,缺少整体性、全局性的科学规划。准入门槛设置过低、产业链条复杂,未进行分区分类设置、混合布局。企业单位内部产业链交叉设计,储存区罐型杂乱、介质混存,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未取得土地、规划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甚至未进行消防验收投入使用;有的国企老厂改制后转型升级、增设项目,车间、库房、设备等建设方面随意性大,改建和扩建后突破原有平面布局和设计标准,导致生产装置和储罐密集交错、混乱无序,防火间距严重不足,而且毗邻居民生活区,存在先天性缺陷和风险隐患,一旦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毒害、倒塌、污染等多种灾情风险交融叠加。

3.2 企业管理不规范,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经验看,很多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生产轻管理,消防经费投入少,缺乏消防安全“明白人”,特别是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身兼数职,消防安全“无人抓、无人管、不会管”现象普遍。有的企业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一些老化设备不能及时更换及有效维护,边生产、边检修中带病作业,致使发生事故风险概率增加。特别是部分中小企业设备选型不对、工艺水平不高、消防设施配置不全,增大了火灾危险性。很多企业存在消防宣传培训流于形式,员工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器材不会使用、隐患发现不及时、逃生技能不足等情况,如2018年哈尔滨“11·9”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原油泵房火灾,起火原因为工人违规操作引发静电起火。

3.3 装置管线老旧、工艺复杂,处置难度大

部分化工企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投入运营,目前工艺落后,设备老旧、故障率高,风险隐患大。尤其涉及精细化工的工艺路线、产能规模、火灾荷载、设施设备、安全风险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常有高毒、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并存的情况,极易出现化学腐蚀、中毒、火灾、爆炸等多重灾情,设计理念、设防标准仅参照石油化工规范,难以保证本质安全。

4 危化品业消防安全管理改进办法

4.1 完善监管体制

落实监管工作确立政府的统一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消防工作的领导机关,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级政府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政府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也要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督促分管的行业部门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依法监管。政府各部门和行业系统要按照消防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措施有力。经济贸易、公安、质检、环境保护、铁路、民航、交通、卫生、工商、邮政等部门均有对危化品的安全监管职责,同时也应对各领域所负责的危化品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该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的职能。

4.2 危化品企业全面负责

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场所或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只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管好消防工作,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并严格贯彻落实,单位的消防设施能定期得到检查、维保,单位的消防工作才能做好,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才能履行好。加强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宣传,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讲座并进行相关消防安全考核,真正做到企业员工对消防安全问题提高重视、对消防安全知识熟悉、对消防安全技能掌握,从而确保在消防安全事故初期就可以大大降低重大事故的发生。

4.3 确立相关惩罚制度

在提高相关监管部门和危化品企业消防水平的同时,应该抓紧确立一套合理的惩罚制度,不能将消防安全管理变成一个走过场的无用之举。只有合理的惩罚制度建立完成,才可以更加完善地督促企业进行安全可靠的危化品的生产,保证危化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5 结语

根据本文所述,危化品企业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容不得半点松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企业应该不断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消防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改变当前单一的管理模式,将工作做扎实,确保危化企业火灾事故的稳定,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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