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平 余忠霄 何亚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100089
在开展审核工作时,应当将施工合同、竣工图纸作为参考依据,遵循法律制度的标准要求,全方位审核工程造价结算,第一时间明确结算的不合理内容,采用有效措施予以更正,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结算结果,同时对工程造价结算进行合理化管控。针对造价结算审核人员来说,还应当学习专业的业务知识,全面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在实践操作中积累丰富经验,这样才可以全面做好造价结算审核工作[1]。
招标图纸是工程招标的重要文件,也是投标单位核算工程量的重要依据,如招标图纸深度不足,设计材料、设备规格不明确、模糊,将造成招标技术要求模糊。如土建工程中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如外立面、室内装修工程等,只有示意图及简单的面层做法,无剖面图及详细构造做法等。当工程设计图纸深度不足时,招标单位因缺乏相应的参考依据导致工程量清单编制困难,或编制后工程量清单中技术、设备规格描述不清或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必然导致投标单位报价精度不足,或采用不平衡报价方式低价中标[2]。
取费套用没有遵循地区造价文件、招投标书、合同规定等,从而导致费率不明确,且费用套取不准确。执行取费表不满足工程性质要求、施工企业取费级别不满足合同要求、计费费率不准确等。例如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约9923m2,基础为独立基础,上部为钢结构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形式,外立面为幕墙,总投资约2954万元。在此项目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6%,不注重新增项目、变更项目、定价项目的同比下降。工程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但是按照文明施工计算施工费用;在县城开展的工程项目,采用市区的税金费率;总价措施项目一刀切,未发生的费用全部取费计入总价等等。
在工程施工建设期间,极易出现现场签证与工程变更问题。但是频繁出现签证变更时,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例如签证准确度低、内容表述不清晰、签证时间不一致、事后补签等。目前,多数项目计量和计价处于独立状态,结算审核负责人不在施工现场,每一个造价人员对设计图纸的理解程度不同和对施工活动了解也都不尽相同。在开展结算审核时,必须按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与竣工图及其他设计、施工文件,采用量价分离方式,这样可以实现施工过程的隐蔽签证。签证的有效性是签证费用是否能够计入的首要原则。目前,绝大部分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要求的时限办理签证,致使签证超时、积压,待到期中结算或竣工结算时后补签证的情况频繁出现。建设单位管理不严,也是签证无法保证时效的重要原因,诸多建设单位人员对施工单位延迟上报的签证仍然照签不误。此外,因建设单位派遣的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不了解造价结算的相关规定,专业知识欠缺,对施工企业随意增加签证名目等不能签证的项目办理签证,重复计量。如施工企业由于雨季施工费用、误操作、材料多次运输费用,在进行签证时会忽略签证原因,盲目签认。属于合同内项目的工程量增加单独签证费用后又按图纸计取一次工程量计算结算费用等重复计量[3]。另外,不出具联系单、竣工图不遵循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没有将减少的工程量标注到竣工图纸中,这些行为都会影响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工程量是建筑工程费用核算的基础,工程量审核关键在于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套用和计算。例如,在隐蔽工程工程量计算时,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隐藏工程资料套用相应的规则核算工程量,如在预制桩基础工程量计算时,不管是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工程量均应按实结算。对出现爆桩、异常桩的情况,应深入研究异常情况发生原因,并依据工程合同中有关条款、招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要求确定该部分是否参与计量。若属于非施工方原因引起的,则可计量,但只能计算桩身材料费,压桩费用不能计算。针对签证工程量进行审核时,应认真审核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联系单是否齐全、准确,重点审核其有效性,严禁将手续不齐全、不真实的工程变更签证纳入工程量计算范围,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工程量单价具有权威性、法令性、科学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必须严格执行工程量单价。在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时,应加强单价套用正确性审核:①加强招投标单价审核。审核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设计图纸标准、工程清单是否一致,如建筑工程项目名称、断面形式、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配合比等,并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套用问题,如散水定额套用中已包括嵌缝内容,不能重新计算嵌缝工程量;②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外单价的审核。针对因工程变更产生的标外项目套用定额审核时,应审核标外项目换算中的人工、机械台班是全部或部分,并对换算方法、系数进行审核,确保套用单价准确;③补充定额审核。对补充定额进行审核时,应重点检查补充定额编制依据和套用方法是否正确,包括新增材料单价、人工费和机械台班费等内容。
取费是依据当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相关政策文件确定。在对工程费用进行审核时,应依据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确定费率。在费用审核时,应加强审核取费文件时效性审核,确保工程造价取费在取费文件时限范围内。同时,重点审核取费基础、费率计算等内容,明确取费是以人工费为基础或以直接费为基础。针对费率下调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应审核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同比下浮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施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是检验工程造价有效性的关键环节,审核结果直接决定工程最终造价,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就工程价款结算的法律效力文件。因此,竣工结算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占有关键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