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 府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株洲 412006)
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决议》中首次具有创造性地明确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这一政治教育基本命题,指出了对党内理想政治主观主义错误的纠正方法:主要教育目的之一是满足教育全体共产党员的需要,使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路线思想和党内的各项政治组织生活都能够做到完全政治化、科学化。1980年,党中央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正式开始尝试采用“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概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首次审议表决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是对有关党章纪律规定基本内容的具体阐述,更是对已经形成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的充分系统的规范,为新时代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
长期以来,党内基层政治生活状况就其总体而言是积极向上的,但由于受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党内政治生活在实际运行中受到各方面利益的影响。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一定程度上,个别基层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处于“亚健康状态”。
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由于政治信仰认识缺失,“为人民服务”理想意识支撑不强,政治信仰认知与落实党的基本要求一致性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监督制度约束乏力会导致党内干部政治纪律生活不严肃,虽然我们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规定了党内政治生活“是什么、怎么做”,其中一些规范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产生了良好效果,但对“制度执行走样”“制度上墙”等操作和执行不力的责罚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一,民主决策执行力不高。有研究表明,在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过程中存在民主不够和集中不足、民主决策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第二,决策内容范围不清晰。决策主体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对于超过个人权力审批范围的重大事项,存在“化整为零”的问题,变相把决策权集中到个人手中,导致集体决策被不同程度的规避。第三,决策制度配套不足。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责任机制和奖惩机制的配套建设不充分,决策主体的职责、权力和利益不明晰,造成决策的责、权、利不对等的现象,决策失误后无法追责。第四,决策意见征询落实不够。对征询意见的运用重视和研究不够,存在从基层征询的意见无法传到决策层、决策者不知如何评判和取舍而束之高阁等现象,影响决策质量。
开展党内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发扬党内民主的重要一环。实践表明,勇于批评、敢于批评、善于批评,民主生活会质量就高、成效就好;一团和气、点到为止、隔靴搔痒,民主生活会就会流于形式。虽然《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多项相关法律要求明确规定了党员严格开展党内政治批评的法律义务和处理责任,但对不严格履行党内批评的党员如何进行处理并没有具体的措施。一段时间以来,民主生活会上谈工作多、触及思想少,自我批评多、批评他人少;整改措施缺乏强制性、约束性机制,民主评议也流于形式;有的领导干部只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没有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第一,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不正常。部分共产党员对参与党组织内部生活的积极性不高,持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把党员参加党组织内部生活活动当作一种“负担”。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动党员的群体数量不断增多,工作单位不固定,无法将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出,出现了“口袋党员”“挂靠党员”“隐名党员”等多种情况,导致有的流动党员长期不按时参加党组织内部生活,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党费。第二,组织管理不到位。有的地区基层党组织自身思想建设水平软弱涣散,缺乏有效组织监督与规范管理机制,不能正常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甚至连党员大会都很少正常召开,“投机取巧”式地在“七一”建党日或发展党员时才组织开。第三,组织生活活动内容陈旧。基层各级党组织组织党员生活的主要内容结构老化、形式单调,组织生活就是念念中央文件、读读新闻报纸、传达上级精神,不善于联系工作实际,针对性不强,缺乏社会吸引力。有的以党员大会来直接代替支部组织生活,以支部的总结会来直接代替支部组织学习生活。第四,缺少活动经费和活动场地的保障。集体经济薄弱的村级基层党组织和经济效益差的“两新”党组织,活动管理经费严重缺乏。部分农村党组织缺乏开展党员思想教育政治活动的主阵地,没有设立党员教育活动室,党组织政治生活很难正常组织开展。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不少,主要问题还是要求不严、盯得不紧、抓得不实,缺乏有效监督与责任追究。虽然各地出台了谈心谈话专项制度,但还是普遍存在“不换届不开展谈话、不调查研究不深入了解、不暴露出问题不引起重视”等特殊情况,不少领导班子成员间很少开展谈心谈话,谈话存在“不会谈”“不愿谈”“不实谈”“不敢谈”现象,不能达到有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目的。主要原因是对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工作重要性总体认识与重视不足,会前工作准备不充分,规定的各项要求具体落实不到位,随意简化会议程序,有的会前没请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不到位,问题年年找、措施年年定、保证年年下,流于形式。
想知道人的肌体是否健康,需要经常体检,而党内政治生活就是党员领导干部永葆生机的“政治体检”。党员干部是维护党的精神肌体的生命细胞和参与党的教育活动的主体,要不断加大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提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别领导干部的主体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巩固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政治体检”的政治坚定性、行动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将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锻炼自身、锤炼党性、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
各级领导班子的“一把手”是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健康开展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的示范作用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普通党员产生最直接、最有效的影响。要把党内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开展工作的实效考核情况作为考核监督评价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民主生活会评议工作开展质量不过关的,要及时给予单位组织及其领导严肃警示,并诫勉或给予严肃通报批评。领导“一把手”要切实把党员主体政治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增进群众感情、谈心共事主题谈话,带头认真组织批评他人和带头组织自我批评,带头认真组织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开展基层组织思想政治教育生活,以身作则、以行胜言,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内容不走偏、不漏空、不流于形式。
规范的政治生活是落实党员在党内主体地位的重要保障。第一,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配套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风险评估、协商和意见征求、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从各个层次、不同领域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另外,还要建立决策全程纪实和失误追究制度,加大惩戒力度。第二,加大民主生活会公开力度。借鉴党的群众学习路线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些成功经验,建立上级组织领导和其他党组织成员参加联系单位民主组织生活会议制度,邀请各级党员干部群众、人大代表列席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工作质量水平测评检查活动。第三,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形式。加大“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保障措施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考核力度,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党员干部乐于接受的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组织生活。第四,完善党员评价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党员评价标准,实施党员每月积分考核制度,加强结果运用,对不合格党员及时处理。
党内权力行使必须在广大党员群众的有效监督下进行,这是党内政治生活运行的根本体现,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保障党内生活的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第一,建立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业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单位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与效果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大对政治生活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第二,健全日常监督奖惩机制。建立基层组织干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参与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健全常态反应机制。积极探索把党内民主生活考核结果与班子考察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第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项政治生活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过失追究的具体情况、实施责任主体、措施方法,解决“问什么责、谁来问责、怎么问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