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建构研究

2021-11-24 20:19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伦理建构规范

张 智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541004)

龙狮运动作为中华民族独特精神标志和传统文化的象征,已经成为中国传统体育走向国际的代表[1]。在东盟区域内,自古一直受“以合为贵、和而不同、共同发展”的中国和合文化与“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丝路精神的影响,促进了各项体育运动的广泛传播与发展,极大地丰富和诠释了中国和合文化与丝路精神。龙狮运动作为异质文化,因其独特的文化特质对东盟国家的社会文化、价值观念、共同体意识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东盟的发展呈同根异花、百花齐放的态势[2],为该区域的文明交流互鉴提供了很好的内容和平台。作为一种相对异质的文化,龙狮运动在他国区域的传播受东盟各国政治复杂性、经济不均衡性、文化的多样性、社会发展差异性等方面影响,现阶段的发展仍然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如区域发展不均衡、龙狮运动和文化的传播受限、华人群体的权益、龙狮界的帮派、社团、队伍不当竞争、龙狮运动国际组织的影响力不足、相关国家和政府的认同问题等[3]。针对以上问题,现阶段却少有学者进行相关研究,显然不利于龙狮运动的可持续规范发展。

伦理是处理人与人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与准则,是正确、良好的道德规范,是事物本身的价值和与其行为相适应的道德规范[4]。伦理规范则是我们在社会中行为主体间的关系与行为的思想观念总和,是体现生态共同体道德理性的价值规范与行为准则[5]。伦理规范的相关内容和原则是东盟乃至世界各领域可持续发展的哲理性道德规范准则。我们在审思中国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与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文化的多样性,进而承认不同文化间的平等与相互影响,而其道德与伦理基础在于不同文化间的尊重与宽容。因此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建构,既是文化全球化多元共生发展的趋势,也是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和中国与东盟乃至世界良好国际关系建立的需要。

伦理规范的思考与形成,应该依据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思想,超越东西方文化的二元对立,超越中心与他者的二元对立,超越本体与形态的二元对立,因此多元共生是解决文化冲突和民族、地域、国家间文化和谐发展的根本思路[6]。笔者以此为视角,以建构一种适合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为研究目的,运用质性研究法、实地考察法、深层访谈法、逻辑分析法等主要研究方法,针对现阶段东盟区域龙狮运动发展的现实问题,分析研究东盟龙狮运动发展过程中伦理规范建构的必要性和具体内容,以此规范东盟龙狮运动发展共同的国际立场、视角、国际处境、利益需求共性等伦理问题,从而为建构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百花齐放、共享共赢的东盟龙狮运动伦理规范提供积极的借鉴与参考,以有力推动东盟龙狮运动的规范发展,更好地保护优秀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和传承优秀中华文化。

1 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建构的必然性

中国是龙狮运动的发源地,后来伴随着华人的迁移传播到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龙狮运动迁徙到东盟地区后,其自发性、娱乐性和随意性的特征深受当地人民的关注与喜爱,很快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等国开展起来,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在龙狮运动的传播与发展过程中,由于东盟各国的社会制度、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等与中国存在一定的差异,同时东盟各国之间龙狮运动的发展历史与现状等都不尽相同,尤其是各国龙狮运动发展的内外部关系还未能得到很好的处理,使得伦理规范成为制约东盟地区龙狮运动水平提高的重要问题。

1.1 伦理规范的建构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困境使然

1.1.1 异质文化的多样性与东盟国家的特殊性是困境形成的现实背景 内涵与特征互不相同的异质文化在传播与流变过程中,注重保留本身的特点和文化传统,在不丢失本性的基础上,融合、创新发展是共同的趋势,而在传统文化国际传播过程中与本地文化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正常情况下,异质文化之间的渗透与传播应该是兼收并蓄、共同发展[7]。就东盟十国的龙狮运动发展而言,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都不尽相同,存在文化的异质性和多样性。龙狮运动作为一种属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东盟区域的传播作为一种异质文化必然会遇到很多他者认同、传播受限、文化歧视等现实问题,在传播过程中更多的是冲突、对立与矛盾,而龙狮运动本身的渗透与融合不仅仅需要舞龙舞狮人、华人群体的认同与参与,更多的是需要当地民众与原住民的认同与包容。在推广融合发展的时候,如果一味强调文化的传统性与侵入性,就势必会给龙狮运动融合发展的民心基础带来不利影响。特别是没有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作为指导,则会导致他国民众的偏颇与误解,因此亟需建立一种共同适应与遵守的道德规范与伦理标准,来约束与指导东盟龙狮运动的发展。

1.1.2 东盟共同意识的差异性和国际标准的缺失是困境的主要表现形式 东盟十国由于共同体的建设,已形成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共同体的规划与蓝图。虽然在各领域的合作、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8],但自东盟共同体建设之初各种矛盾便一直普遍存在。尤其是在文化差异方面,受宗教、信仰、人种、国家等的影响,文化价值与意识差别较大,共同体意识和共同的价值观很难形成。龙狮运动在东盟各国的起源、发展历史阶段、遭遇与历程都呈现不同的发展特点和态势,另外受各国国际立场、视角、国际处境、利益需求等不同的制约,龙狮运动项目的发展影响基础条件差异较大,因此东盟各国家之间、东盟华人与各国人民之间、东盟各不同种族之间、龙狮运动各派系之间、东盟各龙狮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与矛盾普遍存在,认同、关系、竞争、组织管理、范式等问题凸显。其问题具体表现为国际组织的公信力缺失、东盟国家间的价值观念差异、龙狮运动主体的道德水准偏低、门派组织间不当竞争、华人权益问题、各国队伍执行标准不一等。这些问题的调和与解决,需要一种合适的国际伦理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来共同约束和共生融合发展东盟区域龙狮运动。

1.2 伦理规范的建构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趋势必然

1.2.1 必然条件: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环境的构建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新一轮的大发展、大变革,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再是一枝独秀,而是打破以往的单边主义、霸权主义怪圈,各国、各领域相互联系日趋紧密,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社会网路化、文化多元化向纵深发展。在各国全球化步伐加速推进的过程中,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国际、地区能够在差别中共同发展,并相互吸收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承认文化存在的空间异质性以及各自的小环境[9]。在文化异地发展、异质发展、传播、冲突的同时,倡导双向选择、互相碰撞、整合,谋求共生发展。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都为东盟区域社会文化的有效沟通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和合作环境,因此东盟龙狮运动的发展具备良好的外部环境。其和合共生的发展理念、交流互鉴模式,为舞龙舞狮等文化项目的东盟区域传播发展提供了内涵根本指导与方向指引,同时规范、科学、融合、共生发展也是龙狮运动在一定的伦理规范指导下传播与发展的客观反映。

1.2.2 必然态势: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与东盟共同体建设的机遇 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过程中中华文化传播和传统文化的发展对东盟社会价值与作用、共同体意识等的形成提供了机遇与条件,所以其传承应时而需、应势而为。中华体育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日渐扩大,优秀的中国传统体项目“走出去”[10]成为传播中国体育声音的重要方式。这些体育运动项目在增进不同国家和人民间的理解、深化友谊等方面起着深远而独特的作用。另外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与东盟共同体的黄金十年建设相互结合,为东盟国家的各项事业发展带来非常难得的机遇与挑战。文化的传承、融合发展是国相交、民相通的主要推手,是东盟国家共同推进、融入发展的大好时机,为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与条件。共同体建设需要龙狮运动主体、受体的共同维护与遵守,合理推进打造相互依存的优势环境,因此东盟龙狮运动伦理规范的形成与建构是顺应东盟社会发展环境的必然态势。

1.3 伦理规范的建构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内生应然

1.3.1 重和合、崇正义、聚人心、尚仁义:东盟龙狮项目本身具有的特性表象 龙狮运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不仅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同时又能锻炼人的身体和意志,起着弘扬民族精神和激励人们团结、前进、向上的作用,如今已成为凝聚龙的传人的一股巨大力量,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和瑰宝[11]。龙狮运动是聚人心、展风貌、精气神高度凝聚的集合体,自强、忠义、仁信、和礼等精神特质蕴含其中,从形态、制度、精神等多维层面都独具魅力与文化特质,其在东盟区域的传播与发展过程同样伴随和见证着历史、社会的演进与变迁,它的一贯性、延续性、内涵性特质都为良好的伦理规范的形成与建构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据。就东盟地区龙狮运动的发展情况而言,其项目的本质和特性有很好的传承与发展。除中国之外,目前全世界龙狮运动发展得最好和最有活力的地区就是东盟地区,这得益于一代代华人华侨的坚守与维系,使得龙狮运动的传统与文化在东南亚国家开枝散叶。在龙狮运动的发展过程中,对伦理规范的需求和形成与建构伦理规范既是其本身的需求,也是项目特质的内生应然结果,符合龙狮运动的发展态势。

1.3.2 文明互通、促进认同、规范行为:东盟龙狮运动社会价值与功能发挥所在 龙狮运动在东盟区域国家的流传过程中与本国的文化相互冲突、交融发展,并对东盟区域的社会价值规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艺术、心理认识等社会文化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东盟共同体内历史传统与政治文化博弈的背景下,龙狮文化在器物、制度和精神等方面特有的现代化文化内涵和价值体系,正在对东盟区域国家的社会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龙狮运动的文化价值在东盟身份认同、传承地区文化、共同价值观和意识培养中体现出实际性和辐射力,并对东盟国家经济、文化交流起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充分发挥龙狮文化的社会价值和作用,促进区域社会和谐关系的进一步发展,遵循文化认同的有关规律,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协同创新,共同发展,这也是对中国和合文化的完美诠释与升华。在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实际过程中,中国和东盟各国应持续推动龙狮运动,形成共同的发展目标,加强共同体的意识建设。在东盟国家的具体传播发展不要千篇一律,而是要求同存异,多样发展与异质性存在、异质性发展共存共荣,为龙狮运动培育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创造幸福等社会价值与功能,因此就其发展而言,应该建构、完善和遵守适合东盟区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准则。

2 “一带一路”倡议是助力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建构的重要文化动力

2.1 共生与包容:“一带一路”倡议的文化属性

中国与东盟山水相连,双方不仅保持着政治、经济的友好往来,而且在文化上也始终保持互通有无的沟通与联系。实事求是地讲,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的影响,双方在各个方面都曾经产生过一系列的误解、疏离,甚至发生歧义和矛盾。特别是在某些特殊时期,由于华人族群经济上的富裕,使得其居住国对他们的忠诚度表示怀疑,进而形成了本地居民与华人族群的隔阂、不和和冲突[12]。从文化学的角度分析,这种情况是异质文化间缺乏交流、融合的必然结果,更是文化调适性缺位的必然表现。“一带一路”倡议的文化属性,首先是承认各国、各地区文化的差异,充分尊重和理解异质文化的主体性、整体性、合理性和生存价值,讲求“共生”,而不是唯我独尊、目空一切地对待异质文化,自然不会强制性地搞文化兼并、文化同化和文化霸权,从而为双方的文化往来奠定了平等、和谐的基础。其次是倡导各国、各地区文化的包容,求同存异,强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共存共荣。不论过去、现在和未来,璀璨的南海文化生态系统始终是中华文化与东盟文化相容、相通的系统。东盟各国不同程度地经受了中华文化的浸染、滋养和影响,同样中华文化也大量吸收了东盟文化的精华。共生与包容的结果,最大程度地激发了源于文化多样性的文化辐射力、创造力,实现了中华文化与东盟文化的互利共赢,自然也为建构东盟区域龙狮运动发展伦理规范准则提供了优异的文化氛围。

2.2 文化认同:“一带一路”倡议的文化基础

“文化认同”具有双重性:既有国际政治学的意义,又有文化学的价值。美国著名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认为不同的人们常以对他们来说最有意义的事物来回答“我们是谁”的问题,也就是使用“祖先、宗教、语言、历史、价值、习俗和体制来界定自己”,并以某种象征物作为标志来表示自己的文化认同,如五彩斑斓的旗帜等[13]。通常情况下,文化认同指的是由某个文化体系所产生和辐射的文化个性对不同体系文化核心价值的欣赏、尊重、理解与接收,体现了不同国家、民族文化的相互沟通、融合与信赖。文化认同的重要特征:首先是要坚守、保护和弘扬自我文化(国家、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始终如一地推崇、维护本土文化的主体地位,使得自我文化任何时候、任何变化下都不被削弱、吞并和同化,一如既往地保持生机活力;其次是要以开放的胸怀来对待外来文化,彻底摒弃固步自封、夜郎自大的文化保守主义,有选择、有借鉴、有分寸地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进而为我所用,既不无原则地照搬照抄,也不无条件地一概拒之[14]。“一带一路”倡议秉持这样的文化认同观,强调在平等基础上的中国与东盟、东盟各国之间的友好合作,旨在激发共识、凝聚情感、增进了解和互利共赢,使得中华文化与东盟文化以共享为基本理念来逐步消除彼此之间的消极因素,从而在文化认同构筑的信任平台上寻求文化契合点和着力点,为双方的共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文化基础。

总之,“一带一路”倡议特有的共生与包容文化属性和文化认同基础,契合费孝通先生“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先进文化交流观念,对于推动东盟龙狮运动的发展具有无可置疑的文化积极意义,自然成为助力建构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的重要文化动力。

3 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伦理规范建构内容

最大限度地自我实现是生态智慧的终极性规范,即“普遍的共生”自我实现人类“让共生现象最大化”生态伦理学的内容和原则已成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哲理性道德规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包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这些精神思想养分为传统文化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厚实的精神、意识基础[15]。龙狮运动作为一项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我们更加关注其作为一种文化在国际领域的传播传承与融合发展,而在东盟区域我们需要更多关注从事该项目的人、人群、群体、社团、组织、关系等。这些因素在项目的开展、文化的传承中起决定性作用,尤其是人的素养、道义问题、自我实现等都是形成良好道德规范的基础与条件。在伦理规范建构的内容中,我们根据龙狮运动本身的特征、东盟区域规范发展的需求,结合东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环境,以及共同体建设的机遇,考虑文化认同的影响因素和实际情况,形成了系统可行的伦理规范,包括本源、精神、动力、准则、机制与适应等方面的内容。

3.1 理顺关系、正本清源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根本指导

龙狮运动起源于中国,历代更迭、流传嬗变、传承发展,保持生生不息、鼎盛不衰的态势,并随着华人的迁移与交流传入世界各国,尤其是在东盟国家华人的聚居区内发展态势和影响力都很好,并作为一种中华文化与当地的民俗、文化、仪式等交融发展[16]。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与象征,异质文化的本源性必须明晰。在东盟各国龙狮项目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舞龙、南狮、北狮,其起源于中国的本源性是不容置疑的,可以在共同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创新、多元发展。有些项目,如南狮高桩运动,在马来西亚很受欢迎,而且各种赛事和活动某些方面较国内做得更加规范和有影响力。但是高桩舞狮的发源一直存在争议。南狮项目起源于中国,但高桩舞狮应该是马来西亚发展得更早。龙狮运动传到东盟国家,虽然在传播过程中由于本源性问题产生了国家、门派及社团间的冲突与纷争,但明确后各方面均不应该保持对立的态势,应该理顺脉络,规范好区域传统与竞技项目、竞赛与表演、传统与习俗等的发展关系,保留传统、平衡关系、理顺矛盾,遵循源与流的发展。

3.2 共同维护、尊师重道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道德支撑

龙狮运动的本质内涵、精神是以礼、仁、道为根本,体现项目传承中的礼节与规矩的重要性。长期以来舞龙舞狮保留下来的行规、门规、礼节、仪式、套路等一直沿袭至今,尤其是在海外,不仅成为一种必须保持的优良传统,更是作为一种各民族和华人族群的仪式和精神寄托。习练龙狮运动之人,一般都是习练武术和传承传统文化项目之人,无论武术、舞龙、舞狮,在习练技术之前最重要的是规矩、礼节、道德的教育,学艺养德、徳艺双修。在平时训练过程中教练员、运动员都必须是尊师重道、伦理规范道德先行,师徒、队员、长辈等关系都应该靠龙狮人共同维护,并一以贯之,传承并发扬光大。东盟无论哪个国家、门派、队伍、人种,都必须遵守龙狮项目以及龙狮人共同信奉和遵守的道德规范,无偏见、无斗争,不争名夺利、不仗势欺人,注重人的修养与道义的形成。伴随项目文化特质的提升,龙狮人共同维护并促进人的发展,这些都为东盟区域龙狮运动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道德支撑。

3.3 求同存异、多元创新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内生动力

龙狮运动是由传统舞龙、竞技舞龙、白光龙、夜光龙、传统南狮、竞技南狮、传统北狮、竞技北狮等多种形式各异、内容不同的项目和内容组成,各东盟国家、社会组织的发展历史与经历都各有不同、各有所长。近年来马来西亚、新加坡的高桩舞狮、夜光龙的发展迅速,竞技水平、演艺套路、文化意境都展现出很高的水准,在整个东盟乃至世界的影响力都很大。泰国、越南、缅甸等国家传统舞狮项目也丰富多彩,都在求同存异、百花齐放的基础上对形态、动作、套路等进行了多元创新发展,不仅丰富了其技术、理论体系,而且在推广过程中避免了同质化发展,扩大了龙狮运动的影响,提升了龙狮运动的内涵与价值。在创新发展过程中构建了各类项目的赛事和活动平台,使其龙狮运动的竞技、传统、演艺共同发展。不同国家的文化特征、环境等造就形式多样的龙狮运动表现形式,这种异质文化的创新发展方式为龙狮运动在东盟区域的发展提供了内生动力支持,为龙狮运动世界化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4 规范发展、礼法合治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秩序准则

东盟区域龙狮运动的传承与发展,在不断的演进与嬗变过程中,遵循着一定的行规与要求,各门各派大多都有各自的门规和行为准则,但也有一些优良的传统行为规范没能延续下来,利益与权力等的不良竞争影响了龙狮界的良好风气和正派传统。因此东盟龙狮运动人的管理、队伍的管理、项目的管理、文化的管理、国际秩序的建立都需要建立在共同的伦理规范之上。礼是内在的规矩、规范,无论舞龙还是舞狮,都应有一致的行业门规和精神规范。法是外在的法律、法规,是各行政职能部门制定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外在强制性。龙狮运动国际和组织间事务的处理应以先礼后兵为基本原则,尊重项目的发展特质和本身的规范要求,时刻不能违背道德与法律的要求。龙狮运动历史悠久、人情十足、长幼有分、道行门规等伦理规范是解决分歧和矛盾的内在依据,如遇到突出或尖锐的问题,应及时通过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管理,达到统一的规范和谐发展,礼法合治,最终形成东盟区域龙狮运动发展的规范秩序准则。

3.5 完善制度、和合共生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机制保障

异质文化的国际传播与发展,其适应能力的提升是关键,而在异质环境中自身文化相关制度的调适与改善对项目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现阶段由于东盟区域龙狮项目的管理组织以及相关国家的行政指导部门在传播与发展过程中制定的有关舞龙舞狮项目发展各项制度和条款比较欠缺,亟需建立一套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项目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包括联盟和协会的管理制度、舞龙舞狮锦标赛竞赛制度、裁判员教练员培训制度、舞龙舞狮文化推广制度等,并在共生发展过程中尽量促使其多元化、多样化、规范化发展,加强政府及民间的文化沟通与交往,提升适应异质文化环境的适应能力,设立专门对外交流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具体来负责制定与实施,缔造国内外、区域交流合作的友好平台。以和合共生的原则促进东盟区域龙狮运动的传承与发展,形成和合共生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秩序,加强内在传播能力建设,共同携手,和睦相处,从而为东盟龙狮运动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保障。

3.6 科学规划、共享共赢是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理性适应

东盟龙狮运动的发展,需要适应“一带一路”倡议中传统文化发展趋势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的需要。根据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建设的目标与要求,在国际领域中做好龙狮运动推广、传承的顶层科学规划,由政府部门主导,联动协同各管理机构与组织,构建共同发展纲要与方向,融入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进程中。应时而发,并具体形成实施的计划和执行措施,包括共同建设东盟舞龙舞狮文化共同体、打造龙狮共同的赛事与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大龙狮运动的科学研究与规划,更加有效地致力于人、社团、组织的共同发展,打造共享共赢的区域交流合作平台。以东盟高桩舞狮项目申请联合国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契机,推动舞狮运动进入奥运会。各国龙狮人共同进步、共同发展、形成合力,缔造东盟龙狮文化共同体,使其成为团结东盟各国乃至世界华人的载体、平台,并形成良好的国际发展新秩序,以理性、积极的方式适应东盟龙狮运动发展的新方向。

4 结语

在全球化推动过程中应该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求同存异、和而不同是一种自然状态,以和谐求共生共长,以不同求相辅相成,异质文化多元化、多样性发展决定世界文化融合发展的方向和基础。文化共同体是很好的方式和目标,多元共生是解决文化冲突、民族、地域、国家间文化和谐关系的根本思路,也为共同的伦理规范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异质文化在全球化、多元性发展的整体观下,呈现暂时的伦理规范缺失等问题,我们直面问题,在和合文化、丝路精神的兴起、蓬勃与延续影响下,东盟龙狮运动形成与建构多元共生的良好伦理规范意义重大,可以高效率地解决国际关系、门派纷争等问题,全方位适合东盟龙狮运动的发展态势。在伦理规范的建构过程中还需深入了解不同国家、不同组织的根本需求,把握传承、传播发展的主体、受体和传播途径的异质性、特殊性问题,尤其伦理规范完整体系的建构以及具体实施与操作等问题等仍然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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