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就党史学习教育作出部署安排。《通知》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不懈奋斗。《通知》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面向全体党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实践。要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把握正确导向,加强督促指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批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提案工作情况报告,通过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委员们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李克强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听取并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表示赞同并提出意见建议。委员们一致赞成并坚决支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会议强调,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人民政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重要问题和群众关心关切,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和民主监督,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5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高度评价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达了人民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衷心拥戴。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这两个决定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会议要求,“十四五”时期要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通知》要求,通过颁授和表彰,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党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通知》明确了“七一勋章”提名人选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人选的数量、基本条件和提名(推荐)办法。要求各提名(推荐)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近日,为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国务院发布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政府督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各地区要重视和加强政府督查力量建设,明确政府督查机构和人员,理顺管理体制,配备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确保督查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二是明确职责权限,促进政府督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督查对象法定职责履行情况以及行政效能等开展政府督查。三是优化方式方法,推动政府督查工作向纵深发展。要科学运用督查方式,采取行之有效的做法,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事项的综合督查。四是强化程序意识,提高依法督查、规范督查的能力水平。依法遵守确定督查事项、制定督查方案、作出督查结论、核查整改情况、运用督查结论等程序规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