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燕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新会计准则实施,对招标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出较高要求,相关人员应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构建具有现代化标准的内部组织结构,并对财务风险进行及时准确识别,确保公司财务安全。此外,会计管理人员也应认识到内部控制工作对招标公司经营与发展重要作用,致力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策略,为财务安全和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奠定基础。
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能保护经济资源完整也能对招标业务中的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具体准则对具体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进而形成规范的企业财务报告,会计信息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会计决策制定失误的概率有所减小,而要想进一步激发新准则潜在作用,关键是有科学且有效的内控制度提供支持。要想避免更严重问题出现,最有效的方式便是加大内控力度,以科学内控制度为依托,对新准则所带来问题加以解决,为新准则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
对现代公司而言,作为严密且科学的管理机制的内部控制,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规避风险、为经济资源提供保护。由于内控是内审部门的分支,因此,要想使其价值得以实现,关键是要有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提供支持。内控机制属于典型的动态机制,通常要依托各种环境才能运行。研究表明,对内控效果起决定作用的因素,主要是员工及管理层认知,导致招标公司陷入风险的原因,并非缺少内控制度,而是相关制度未得到贯彻落实。要想避免上述情况出现,关键是将环境建设并入日常工作,通过打造良好环境的方式,对员工行为加以约束,使员工明确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对自身及公司的重要性,从而主动投身于相关工作中,为公司发展助力[1]。
对内部控制而言,事后控制的作用,主要是为事前与事中控制提供补充,这是因为如果风险在事前或事中得到有力控制,事后控制所能发挥作用便十分有限。招标公司往往更倾向于利用事后控制对核算结果进行核实,有关人员所用工具多为核算资料,由此可见,事后控制存在滞后性以及局限性的问题难以避免。从招标公司的视角来看,要想实现持续发展,关键是尽早对风险加以控制,通过事前与事中双管齐下的方式,最大程度减少风险所带来损失。
通过调研可知,即便多数招标公司均已具有与自身情况相符的内控制度,却由于信息系统效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内控效果始终难以达到预期。身处信息时代,要想实现持续发展目标,关键是有先进且符合工作需求的信息系统提供支持。对招标公司而言,信息系统的作用,主要是帮助有关人员对经营情况和财务数据加以掌握,通过系统且深入的分析,准确判断公司内部潜在风险,随着内控制度逐渐走向完善,公司出现经营风险的几率将大幅降低。
这也给从事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其一,对信息系统所涉及知识有所了解;其二,具备独立操作系统获取所需数据的能力。综上,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现有信息系统,确保其效用得到应有发挥,可在改善内控效果的基础上,为新准则的推行助力。
招标公司开展内控工作的主体是财务人员,其素养往往决定了内控的效果。现阶段,各公司普遍存在员工素养参差不齐的问题,这并不利于新准则的推广和内控工作的落实。要想解决该问题,公司管理人员应明确内控的必要性,通过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并优化内控政策的方式,突出强调全程控制和全员参与,确保公司内部构建控制环境符合预期。作为内控制度的主要实行方,财务人员是决定内控效果的关键要素,因此,招标公司应对培训财务人员的工作引起重视,将更多精力放在加深员工认知和提高能力水平方面,确保财务人员对新准则所提出要求有充分了解,利用自身所掌握知识和经验,为内控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支持。关于员工素养提升,实证有效的方法如下:定期轮换财务人员所在岗位,对其能力进行强化,并确保各岗位人员始终处于被监管的状态,真正做到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及违法情况出现。
公司进行内控的初衷是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而建立内控机制的目的,主要是从根本上切断风险形成途径。由此可见,在构建内部控制时,有关人员应以风险要素为落脚点,根据业务性质对常见风险进行归类,以此为基础拟定符合实际需求的计量方案,结合风险预案和信息结构,对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加以确定。例如,根据控制制度对人员岗位进行轮换,定期检查资金保管工作开展情况,杜绝违法或腐败行为存在。给予敬业人员一定的奖励,对组织控制相关制度进行贯彻落实。再例如,引入岗位责任制,确保工作人员对自身职责有明确认知。此外,还应对财务预算和内审制度引起重视,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采购制度、风险管控制度与实物控制制度,确保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持续发展目标得以实现。
对公司资产进行全面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固定资产和往来款项符合实际情况。通过定期培训,帮助财务人员树立起资产管理相关理念,通过定期清查的方式,确保账实不符等问题可及时被发现并得到解决。除此之外,及时整理往来款项并制作报表,同样是对资金进行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当引起重视。
对招标公司而言,管理合同的初衷是确保其内容完善,除特殊情况外,此项工作均可与常规审核同步开展。作为招标审核重点,完善性审核存在任何不足,均有可能使招标方承受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招标公司应对审计合同的工作引起重视,将相关工作交由专业人员负责,通过对招标审计质量严加控制的方式,最大程度避免招标遇到风险的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给出相应建议,为项目质量提供有力保证。
对公司合同是否具有实际意义进行审核的切入点如下:第一,对合同内容完整性进行审核,现行招标投标法明确指出,招标公司合同的主体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项目要求和审查投标资格的标准,二是合同大致条款;第二,逐项审核合同内容,无论是管理项目建设,还是处理各方矛盾,均要使用到相应的合同,由此可见,招标合同要想发挥出应有作用,关键要对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结算和支付款项的方式,招标的范围与标准,设备及建材需要达到的标准等。
内审是作用主要是对公司内部情况进行监督及评审,如果审核人员发现有问题存在,可通过直接上报管理层并给出建设性意见的方式,确保潜在缺陷可被及时发觉并得到消除,在保证公司始终处于稳定运行状态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内控制度的方式,使控制目标成为现实。内审缺失所带来问题,主要是管理层既无法做到及时了解并管理招标风险,又无法做到基于部门业绩和招标信息对业务做出判断,导致潜在问题进一步发酵,进而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2]。由此可见,作为组成内控不可缺少的部分,内审机制具有其他机制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只有对内审机制加以完善,才能使内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要想使上述目标得到实现,招标公司应赋予内审部门有别于其他部门的独立性,在对专业团队进行打造的前提下,推动内审工作朝着全员参与的方向前进。
由于内控制度并不是由不同制度相加所得,因此,仅凭借各项制度无法使相关行为得到约束,只有从全局视角出发,促使内控由单体向整体进行发展,才能使其价值得到实现。现阶段,众多招标公司都存在没有对内控工作引起重视的问题,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有关人员主观的认为内控无法减弱市场变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另外,还有两方面内容需要引起重视,一是内控工作缺少柔性策略,主观因素的占比较大,内控所具有公信力难以达到预期,二是监督考核力度较弱,监管部门被赋予职能无法得到发挥,员工热情逐渐丧失。
由此可见,当务之急是尽快构建完善的风控体系,确保内控工作可得到贯彻落实。首先,招标公司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在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优化的基础上,通过增设具体考核指标的方式,为内控制度特有优势的发挥提供支持。其次,公司可酌情引入激励机制,随着短期利益和长期效益得到整合,实行内控工作的最初目的达成。再次,由于所处行业较为特殊,招标公司应对自身主营业务的特点加以考虑,制定可为风险评估提供依据的科学体系,确保风险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最后,通过压缩差旅费、室内交通费等成本费用的方式,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通过上文的分析能够看出,新准则着重强调了内控对公司发展的重要作用。招标公司所在行业的风险系数较高,要想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为现有经济资源的完整性提供保护,关键是对内控工作引起重视。未来招标公司的工作重心仍将放在完善内控策略方面,旨在通过不断优化的方式,在确保自身所获经济和社会效益达到预期的前提下,为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