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丹
(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频频发生的高校腐败案件,表明高校反腐败斗争的任务依然严峻。新形势下,高校纪委需要建立完善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监督手段,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为高校的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互联网+”新型模式突破传统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及权力结构,这自身就属于一项非常大的创新[1]。开放性作为“互联网+”模式中主要的特征之一,通过使用“互联网+”进行纪检监察工作就需要突破现有利益堡垒,从本质上处理因腐败导致的问题,改变反腐败的话语权,使纪检监察各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创新,让其构成系统整合、互相作用的工作机制。
随着网络互动模式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手机移动互联具有的平等性清除了实际生活中干部师生和纪检监察部门之间具有的心理地位差异。与传统反腐败工作方式比较来看,其不会受时空的约束,具有较强的互动性,同时交互的成本比较低,能够让高校师生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降低了参加监督工作与反映问题的门槛,同时提升了可能性,“互联网+”自身拥有的平等交互性特征可以为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基本保障。
互联网拥有的虚拟性特征使其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通过利用互联网可以弥补以往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为群众参与提供便捷的有效介质,然而这种方法所形成的实效性同样能够使人们心理预期得到满足,与此同时信息与网络系统固有的刚性防控,同样可以使监督的公平、公正得到有效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逐步增强了社会动员功能。需要传递正能量,使引导力与传播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面运动网络传播体验、分享及互动的优点,听民众的意见、解决民众的忧愁,聚集社会共识,全网上下都需要同心协力,最终处于共同规避社会风险,共同筑造同心圆的最佳局面。”[2]当前,部分高校在开展工作过程中都是着手于师生与社会公共服务能力、刚性防控等处理具体工作问题,充分考量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缺乏对纪律检查与监督建设“互联网+”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引起高度重视,仅为了向信息化发展而信息化,只是把信息化建设当作一种传播信息、开展信息公开的方式。
目前,我国各个高校都设立了纪检监察主页,一些高校依靠互联网时代特征,建设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创建了警示教育答题、网上宣传教育及网上举报等。但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纪、监督、问责,并且这三者之间具有互相作用、互相联系的关系,高校在强化主责方面,采用“互联网+”手段开展有效尝试,特别是和各级政府进行对比来看,增加了勇于尝试、创新的力度。“三转”要求“转职能、转作风及转方式”,实际上要求朝着执纪、监督及问责方面转,将主责作为核心执行“三转”工作,在这个工作当中,非常有必要改变作风,高校纪检监察机关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领头作用,改变“四风”,逐步构成严、细、深及实的工作作风,确保责任清、工作实、情况明、作风正等,将主业作为中心,这就需要高校对纪检监察工作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实现理想的工作效果。
当前,我国一些高校成功建立了互联网信息系统,同时得到广泛应用,大多数是基于学校办公系统的前提下,不能全面实施或者是融入招聘、招生、招标采购及资产管理等关系到人、财等廉政风险管控的主要部门与核心环节的管理信息系统,构成刚性管控;与此同时,还未全面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且信息之间缺少有效衔接,换句话说,“互联网+”的思维方法没有对纪检监察工作方法造成直接影响,同时高校还未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高校行政业务+纪检监察的工作体系[3]。
伴随互联平台被人们广泛运用,在反腐工作中运用互联网平台已经成为反腐工作未来发展的主要形式。可以借助网络论坛、QQ、微博、微信或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实现反腐信息传递,方便大众了解热点事件,并能够对事件的发展和处理结果进行讨论和监督。互联网的运用,使权利行使更加透明化,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新路径,并且可以有效简化传统反腐监督、举报、揭发等多个环节,使反腐工作更加便捷,有效减少反腐工作开展成本。目前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依旧面临诸多问题,由于肩负重任,工作开展涉及多个业务,因此难度和专业性都比较高,并且还存在工作量大、工作无法细分、监察工作很难留痕等多方面问题。
除此之外,在实际开展过程中由于没有做到对现代化管理工具进行充分运用,导致无法有效提升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效率,甚至还存在无法有效掌握管理内容和范围的问题,如果监察内容和范围过大,相关业务部门就会存在意见,如果缩小监察范围则很有可能出现失责风险。总的来说,这些问题的出现,就是由于高校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充分利用好“互联网+”对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内容和职责讨论和实践研究。
高校构建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具备很多方面的特征,如:多方位、多途径及多层次等,所以需要将当前具体状况作为基本条件,高度重视长远发展,在统筹兼顾的同时凸显出核心内容,加快内容科学、高效实用反腐倡廉及配套完善体系的构成。从高校方面来看,需要有效开展这个工作,这就需要根据学校具体状况,构建完善的查询、咨询等审核机制。
高校党委和纪委需要将“互联网+”当作基本条件,构建完善的监察和优化制度体系,从而使制度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般状况下,制度构建波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构建法律法规查询机制。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增强与学校组织部门、法学专家等之间的联系,构建和谐友好的合作关系,协同构建官网、App等,第一时间公布最新法规信息,为高校各个部门和师生的查找提供便利条件。二是借助微信群、邮件及公众号等手段,加快网络互动咨询机制的构成[4]。三是将信息平台、互动平台的正常运转当作前提,优化廉政审核机制,这就需要业务部门首先查看信息平台以后,接着公布相关文件,同时加大对OA办公系统的使用力度,从而有效开展纪检监察文件的审核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从中可以看出,当前网络逐渐发展为开展思想宣传工作的主要场所,需要对其引起高度重视。因此,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充分了解“互联网+”具有的宣传特点,经过利用各种平台,将网络宣传的优势进行全面发挥,最终为遏制腐败工作的开展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
高校需要在纪委主页当中设立廉洁文化建设专题或专栏,采取多样化的方法呈现师生作品,如:网络动画、平面设计、图片、文字等,推动校园内师生员工全面贯彻清正廉洁的观念。与此同时,高校还需要将主题教育报告会制作为相关的教育视频,为干部教师进行自主学习提供有利的条件,同时科学合理的安排网络廉洁课程,时刻提醒师生、高校党员远离高压线。除此之外,高校还需要主动开启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加快廉洁文化网络平台的构成,加强对党纪法规政策的传播,第一时间公布反腐工作的效果和核心内容,这样可以将廉洁宣传教育全面融入高校中。
最近几年,我国各高校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广泛应用信息化业务系统,然而在高校中负责党风廉政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中,唯有逐步优化信息业务系统,才可以为信息安全提供有利的条件,同时使监察行为更加标准与规范。
一是高校需要有效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系统的建立工作,合理设计各种工作,同时全面落实层级化管理。这就需要高校党委和院系二级党委全权负责主体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同时采取严肃问责、约谈督促等多样化方法,加快高校形成共同监管、上下联动的局面。与此同时,还需要有效开展议事调整部门清除工作,科学合理地调整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地处理各种具体问题,尽量改正错位、越位及缺位等情况。二是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方法。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需要第一时间改变观念,打破常规性约束,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加快达成网络环境意识。高校还需要按时为相关工作人员举办培训工作,提升纪检监察有关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工作人员信息辨别能力,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利条件。与此同时,高校还需要全面将自身技术作用进行充分发挥,组建高能力、高素质的网络纪检监察团队,如此一来不仅能够高效维护网络平台,还可以开展网情研判、信息采集及网络监管等工作。除此之外,增强对各种移动互联平台的使用,为纪检委员、纪委委员等提供沟通、交流的机会,这样一来可以有效提高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快实现高校纪检监察业务系统与信息公开平台、综合凭条及审查平台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首先,纪检监察人员需要确定各个部门业务流程,高度重视关键点和风险点,为纪检监察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提供有力保障;其次,提高大量信息提取能力,合理采用不同信息化分析工具,加快实现系统数据监察留痕、储存管理。如此一来,既能够使实际工作要求得到满足,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分析工具,同时又可以为高校领导者提供参考依据,从而使其宏观决策的合理性、正确性得到有效保障。
近年来,为了实现高校信息公开规范化和透明化,教育部门颁布了相应条例,规定高校要监理信息公开平台,并且要在学校网站上专门成立信息公开专栏,用于公开一些详细的业务流程和结果,并且要保证公开内容的及时和详细。除了学校网站之外,还要能够有效利用互联网对信息进行公开,可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并回复大众所关注的一些问题。在“互联网+”的推动下,实现高校信息公开真实和透明,要及时向大众和学校师生公开一些事件和通知,以便社会大众和学校师生能够对高校重要事项进行监督,通过信息公开透明化,有利于高校不断完善内部治理。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采集信息的方式呈现出复杂性的特征,同时人们的工作、生活及学习等方式发生明显改变,使用“互联网+”模式属于新常态,利用新模式突破了以往工作模式当中的利益群体,创新了传统的工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成本[5]。目前,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开展面临多方面的问题,为此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创造“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通过有机整合纪检监察工作操作流程、工作系统、信息公开、教育宣传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各环节具有的优点。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互联网大环境中,要求纪检工作人员需要拓展思维,形成更加高效、合理、健全的“互联网+高校纪检监察”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