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 李店标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等法规规章,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营商环境整体情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省的营商环境水平与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需要进一步纵深推进。在“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针对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问题,我省需要提高站位、坚定信心、把握机遇和精准施策。
全面深化改革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制高点的必然选择,也为加快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新阶段,需要利用好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市场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我省加快打造市场化营商环境,应当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契机,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一是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营造高效政务环境,深入推进“办事不求人”;二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围绕破解企业反映集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力度;三是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梯度成长培育;四是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扎实推进“一网通办”,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五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发挥哈尔滨新区、自贸区先行先试功能,探索更多便民利企制度创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没有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难有市场的活力与公平。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指出:“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是我国首次以五年规划的形式提出法治中国建设纲要,而将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纳入,表明了法治建设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我国正处于全面依法治国新阶段,需要利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我省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当抓住法治中国建设的契机,加强营商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普法,将法治元素与营商环境有机融为一体。一是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体系,全面清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不合理规定,加快制定《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等法规规章;二是政府应当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加强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三是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四是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五是改进创新营商环境普法工作方式,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国开放的大门会越开越大,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加快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需要健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尊重国际营商惯例和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这既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保障。在当前世界经济低迷和国际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我国需要坚定对外开放信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坚定不移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
我省加快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需要抓住扩大对外开放的契机,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我省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共同发展。一是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贸易创新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竞争力,拓展对俄投资、工业、技术和教育等合作领域,深化与日韩和欧美等国家经济贸易合作;二是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三是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政策和服务体系,维护中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四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开放发展新平台,建设好自贸试验区、哈尔滨新区、综合保税区、跨境经济合作试验区,推动深哈产业园加快建设;五是加大国际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统筹做好招商规划、计划和策划,促进本省优势资源与国外资本精准对接,吸引高水平国际要素在我省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