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杰晖 编辑/白琳
中共中央及国务院于2019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有多达17处提及保险业,支持在大湾区设立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跨境保险等创新业务,有序推动大湾区内保险等金融产品的跨境交易,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粤港澳大湾区有广阔的市场潜力,拥有国际性的保险理念、经验及先进雄厚的技术条件,还拥有政策利好的支持。以上因素的叠加,使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发展跨境保险、实现保险产品革新重塑的优越条件。《纲要》公布两年以来,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业创新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也面临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2+9”城市群人口将近7000万,对保险产品的潜在需求非常高。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各方面的深入合作令大湾区内人群流动性加快。随着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内地居民对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在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求学、工作或养老的中国香港地区人员也越来越多,跨境保险服务的刚需正不断提升。2019年,大湾区保险业保费收入约人民币1万亿元,占全国(含港澳地区)总保费收入的约23%,可见大湾区保险业在全国保险业发展中具备明显优势。
与此同时,大湾区各城市的保险业发展也表现出较大差异,2019年,香港的保费收入已达到约5203亿元人民币,超过珠三角9大城市保费收入的总和。香港的保险业不但规模遥遥领先于大湾区各大城市,保险的深度同样大幅领先于大湾区其他城市。香港保险产品对内地的相对优势包括:香港保险产业衍生出了如“不可争辩”条款或没有任何“免责条款”等倾向保护保户的措施,以保障保户的根本利益和理赔成功;香港保险产品相对费率较低也是吸引内地客户的一大主要原因;香港保险产品均是全球理赔,不受投保人所在地域限制;香港保险公司对人寿保险的要求以及限制更显人性化,为保户提供了更具吸引力的保险体验。
为推动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明确表示,“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
2020年5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在共30条政策中,与保险相关的有4条,其要义在于完善保险业务跨境收支管理和服务、扩大保险业开放、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支持港澳发展特色金融产业。
2020年8月6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80条具体举措,其中和保险相关的政策有14条,包括:指导跨境资金汇兑服务;鼓励港澳地区人民币保险资金回流,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RQFII和QFII资格;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鼓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子公司;完善跨境机动车辆保险制度,对经港珠澳大桥口岸驶入的港澳机动车辆,推动实施“等效先认”政策;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等创新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基于粤港澳大湾区重疾发生率及健康医疗经验数据,探索开发专属重疾险产品;研究在CEPA协议框架下设立港澳保险售后服务中心;支持保险资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投资香港和澳门地区;支持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等。
2019年年底,深圳银保监局发布《前海跨境保险创新服务中心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前海设立以中介机构为主体核心的新型跨境保险服务中心,由符合条件的经纪、代理等中介机构在前海设立实体性服务中心,并配备柜台人员等,为跨境保险公司的客户提供承保、查询、咨询、理赔等服务,为大湾区保险业的互联互通提供便利。
2020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其主要内容,可从以下三方面进行解读:
一是科学有序推进医疗险的精准定价。保险产品应基于当地实际经验数据来进行定价,这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布特定的商业及医疗健康保险尤为重要。2020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2020年大湾区专属重疾疾病病种发生率》,为大湾区重疾产品的定价提供了指引。数据表明,大湾区居民各年龄段的重疾发生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相关区域、人群和医疗水平等关键数据,能为大湾区产品定价提供更精准的参考。
二是循序渐进地推动医疗险的跨境合作。《通知》明确了跨境医疗保险覆盖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的十一个城市地区。《通知》还提出内地人身险公司可与港澳地区保险机构或第三方合作,提供更便利的就医安排及结算等服务;内地人身险公司也可向赴内地就医的港澳地区客户提供就医安排和理赔等服务。这些举措能进一步推动大湾区不同体系下运营的保险机构的合作与融合,为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体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鼓励联动协同的监管合作。在监管上,采取属地监管的模式,即银保监会授权地方银保监会,充分发挥地方银保监会熟悉本地市场的优势,对大湾区保险产品进行更好、更有效的监管。
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还是以上国家部委以及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涉及支持保险业务发展的篇幅比重已超过10%,并明确提出对跨境保险、产品革新重塑等要提供政策支持。可以预见,未来粤港澳大湾区的保险业发展将迎来更加有利的发展条件和机遇。
某知名再保险公司与香港大型保险企业于2019年5月10日在珠海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将在过往合作开创跨境人民币业务填补香港保险市场人民币保险产品空白的基础上,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外币保单业务、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保障型产品以及大湾区健康养老产业方面展开进一步的探索与合作。
某大型跨国金融保险集团公司自《纲要》发布以来,与大湾区各政府、合作伙伴实施了一批平台型、创新型、产融型、民生型的重大项目,包括牵头筹建得到香港特区政府支持认同的香港保险交易平台,与多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大湾区共同家园基金,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策划开展巨灾保险项目,与广东省讨论共同筹建设立丝路信用保险公司,在深圳策划建立保险大数据中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牵头发起金融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等项目。
深圳某大型保险企业初步打造出涉及智慧政务、智慧生活、智慧医疗、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方面的“深圳样板”,正在积极联系香港特区以及广州、东莞、佛山等湾区核心城市,在跨境贸易、智慧环保建设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某知名人寿保险公司正在医疗健康领域积极参与国家医疗体制改革与建立新的医联体模式,并计划打通国际医疗资源,与国际大型医疗集团合作,建立全球化医疗服务网络。目前,该公司已经与专业医疗机构就创新保险和医疗产业的结合模式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11月5日,某知名人寿保险公司在广东召开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医疗保险产品发布会,宣布推出国内第一款精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医疗保险产品。该产品不仅打通了优质医疗资源,还实现了医疗服务和费用补偿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发挥了保险业在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该保险主要用于解决客户的就医费用补偿和医疗服务问题,尤其在资源共享和服务方面,为客户提供了便利。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推出跨境医疗保险产品。《2020年大湾区专属重疾疾病病种发生率》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人身保险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了大湾区专属重疾险的推出。
粤港澳三地保险企业开发跨境车险产品,助力大湾区加速融合发展。截至2019年,粤港澳三地共承保港澳跨境机动车辆1.2万辆,出具交强险保单1.2万份,出具商业险保单4000余份。
珠海横琴正筹划打造跨境保险公共服务中心,主要针对内地居民购买港澳保险产品和港澳居民购买内地车险存在的问题,提供标准化、一体化和便利化的承保、理赔等服务。该服务中心将首先为大湾区内居民提供保险咨询、理赔及代收续期保费等服务;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探索产品联合开发、销售代理等方面的合作,满足大湾区居民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粤港澳大湾区的货物互联互通、资金互联互通和人员互联互通日趋紧密,发展前景广阔。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导的跨境保险圈,也孕育着巨大的发展机遇。
湾区内保险业发展不平衡,但是不同城市各有优势,既有先进的金融管理经验,也有坚实的创新技术基础和巨量的保险业挖掘空间。随着区域间的协同发展、与国际接轨的加速、大湾区规划细则的逐步出台及落实,大湾区保险业的创新风暴正逐步酝酿并生成,或将革命性地影响大湾区保险理念、保险产品形态、保险运行模式等。其中,发展相对落后于港澳地区的珠三角城市或将迎来全面发展的新机遇,进而在优化保险产品形态、提升用户体验等方面更快地与国际接轨。
机遇中也有挑战。要构建保险大湾区,构建跨境保险管理体系,实现保险产品的革新重塑,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策障碍。粤港澳属于三个不同的“区域”,即不同的法律区、货币区、监管区、关税区。如何在不同区域内实现相互交流、互相融通、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无疑是一个挑战。另外,湾区间还存在金融体系的差异、数据信息的差异、保险关键假设的差异、保险科技运用能力的差距以及数据安全的管理的差异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思考。要消除这些障碍,需要加强监管沟通,达成更多互认协议。鉴此,可成立大湾区政策调研协调小组,研究解决双重监管、监管冲突等问题,或从国家层面成立专业委员会为境内外政策制定明确的指引。
二是资源整合。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境内外保险机构的竞争优势重合但经营理念可能存在很大不同,形成合力困难,难以创建一个一体化服务于境内外客户的综合性平台。要解决以上问题,重点在于境内外保险机构要通过相互合作、资源互补,弥补自己的短板,同时服务好自己的客户,为客户提供更全面、覆盖范围更广的产品及售后服务;同时,还可利用保险价值链上的第三方,如专业评估机构、专业医疗服务机构等,将境内外资源有机地加以整合,将保险产品转变为服务方案,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三是信息共享。受法规影响,很多客户信息以及相关大数据需要更加谨慎地处理。尤其是涉及到境内外合作,信息处理会更加敏感。信息无法实时交流沟通会导致效率大打折扣,保险公司的敏捷性也会因此降低,造成客户满意度下降。要实现信息共享,应优先处理低敏感信息,满足客户的一般服务需求。对其他信息,可设置中央数据库来集中隔离处理敏感信息,以降低合规风险、保护客户利益。另外,还要采取必要措施管理客户预期,优化内部流程,将可控部分的处理时长做到极致。
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展望未来,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保险业的深度互联互通,大湾区内部发展的协同效应正在逐步显现。大湾区城市在独立发展的基础之上,通过空间集聚,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进行资源的重新整合,将产生单体以外的经济协同增长模式。在这一过程中,应通过积极发展保险科技及开放外资,汇集科技创新、国际视野等优势资源,为大湾区保险业的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从长远看,粤港澳大湾区有望成为保险企业总部的集聚地、保险科技的创新中心,更有可能成为中国保险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窗口和优秀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