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文兴
“00后”群体是创新能力很强的一代,随着时代的进步,他们已经成为推动新世纪发展和创新的骨干力量,是运用互联网的主力军。但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大学生总体年龄相对较低,缺乏相应的法律意识,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诸多法律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针对这样的情况,高职院校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保障体系,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遇到法律问题时,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减少大学生创新创业中所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并完善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机制,为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打好坚实的基础。
每个公司的组织模式不同,相应的法律权利和责任的内容也不同,但由于大学生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他们在创业时就很可能会出现权利和责任模糊等问题,也会严重阻碍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1]。
在进行创业时,大学生对架构设置、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管理、专利保护、利益分配等方面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少,因此在进行实际操作时往往会出现失误,进而严重阻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降低其自身创新创业的效率[2]。
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并购、安全生产、财务税收、采购、融资等投资性业务的开展,各个生产和运营的环节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果对这些风险不明确,会严重危及企业的正常运营,甚至导致企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公司的实际与投资业务的发展、安全生产、财务税收、采购、融资等方面的业务息息相关。在上述各种生产和运营阶段都可能会出现法律问题,一旦大学生不能明确和意识到这些风险,那么将对企业造成巨大危机。更为严重的还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最终导致企业破产。
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如果遭遇管理不善等问题,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公司应当被注销,并且还需要还清公司欠下的债务。大学生如果不了解其中涉及的债务或利益分配等法律问题,会进一步增加企业的运营风险。
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偶尔会遭遇垄断、不正当竞争等风险。因此大学生在创业时,应当加强自身对这些知识和规章制度的了解。这样,他们对企业的宏观调控就会胸有成竹,并能够加强对企业的有效分析和合理估计,为企业增添经济效益。
在保障大学生创业方面,国家实施了《就业促进法》。这一法律能够为大学生遇到创业问题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护,但这部法律只规定了一些笼统的法律政策内容,远远不能满足大学生创业的现状,更无法为大学生这一创业团体提供详细的指导,可操作性不强。相比之下,由人社部等部委启动实施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不仅制定了培养大学生创业的计划,而且能够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实实在在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一些政策支持。但该计划虽然提到了实质性的引领问题,但如何保障大学生的创业、采用何种方式来保护等问题依然没有解决。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要想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一定要打好就业政策的基础,以保障大学生创业顺利进行。纵观实际,对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实施,很多行政部门持反对态度,这也是造成大学生创业之路艰难的重要原因[3]。
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我国颁布了许多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和保障大学生就业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政策和法规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不够等问题,甚至在上层法规与下层法规之间,都出现了连接不紧密、冲突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优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没有达到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初衷。目前,国家颁布的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包括《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产品质量法》等。尽管这些法律是事实存在的,但是由于法规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大学生无法真正详细和深入地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因此当大学生在创业时遇到一些法律问题,依然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以往由于许多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加上并没有专业人士对其进行指导,频频触犯法律底线或者未能遵守法律规定而致使企业倒闭的事例时常发生。因此,加强大学生对创新创业相关法律的了解,督促大学生遵纪守法是促进大学生创业发展势头又快又好进行的必由之路。但不得不提的是,国家和社会也应当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个较为系统的大学生创业保障体系,如没有合适的法律法规体系,也无法保证大学生创业之路的顺利进行。
国家主要通过颁布完整的法律法规来实现对大学生创业权益的保护。第一,要体现扶持度。保证大学生在起点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以便之后更好地发展、提高;第二,要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不能为了保障大学生的创业而牺牲市场经济的公平性。众所周知,公平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如果基本原则被破坏,那么后果不堪设想。也就是说,保障大学生创业的前提是必须体现公平。经济平等是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经济实体的地位和资格是平等的。首先,它补充和修正了经济自由。其次,从理论上,市场准入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平等、平等竞争以及经济成果的平等分享等,这些都属于经济平等权的内容。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经济平等的目的都是要明确一点,即市场作用与国家干预应当在经济关系的平等问题上保持平衡。当社会的总体价值目标是经济平等时,应当及时采取经济平等权对无效司法进行弥补;第三,必须同等对待这种干预。应当给予大学生的创业同等的支持,不应当歧视;第四,主要通过法律制度来保障大学生创业。干预时应当体现公平、公正、透明,防止一切不正当、不公平的暗箱操作。
大学生创业权益法律保障制度建设的立法原则有以下几点:第一,保护大学生创业权益的原则。大学生创业权益的立法制定过程就是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明确各个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国家应当特别保护在创业法律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大学生的创业权利;第二,大学生创业自主选择原则。大学生有选择自主创业的权利。他们有权力决定自己是否创业以及创业的方式;第三,不歧视大学生创业权益的原则。大学生享有与其他企业家相同的优惠政策,且不能因其创业方式、大学生身份而受到歧视;第四,部门合作的原则。促进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各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团结协作才能有效保障大学生创业的合法权益;第五,公平和效率原则。相关立法机关必须秉承公正性原则,简化大学生创业的批准程序和手续,在公正的前提下也要提高效率。
法律制度是促进大学生长期、稳定就业的保障机制。在国际上普遍采用制定大学生创业特别法,促进大学生创业,在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早已实行大学生创业的法治化。各国都及早地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制度来规范大学生创业实践,并通过法律来确保和实施相应的创业政策。此外,他们还建立了专门的创业负责部门,负责弄清各创业部门之间的关系,减少优惠政策实施的任意性和临时性,确保其制度化和合法化。我国可以学习国外的优秀经验,以实现就业和经济增长为目标,秉承创业促进就业的思想,大力保障大学生的创业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汲取以往的实践经验,国家专门制定有关大学生创业促进一类的法律,明确大学生创业的优惠和保障政策,并且规定大学生创业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违法后果,促进大学生创业的长期、有效发展。
目前,我国制定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都未明确规定大学生创业相关细则。笔者认为,既然国家鼓励大学生进行创业,那么就应以法律的形式对其予以肯定和保护。具体来说,在《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中,国家应当对大学生的创业精神予以肯定,并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纳入创业教育。我国可以学习国外关于创业教育的先进课程体系和有效经验,对师资配置、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目标等做出明确规定,提高高职院校在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指导作用。此外,国家还应加快建立创业教育法律体系,让公共服务机构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跟踪和指导等帮助,并努力及早建立健全创业教育服务体系,以提高大学生创业的企业竞争力。只有将促进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理念转化为详细的规范制度,才能保证其有效性和实施力度。
当前,高职院校正在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保障制度建设也在积极筹划之中。我国应当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法律保障制度,加大法律保障制度的建设,在高校内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法律意识,帮助其在创新创业过程中,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自身的权益。同时,高职院校也应建立法律咨询中心,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大学生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只有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激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达到以创业促进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