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下午,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区,一名游客突然下车,对工作人员的劝阻没有任何理睬,冲向虎群,不断用语言、动作挑衅,所幸虎群没有攻击游客。这一幕被后方游客拍了下来,引发关注。
在突发情况发生后,北京野生动物园迅速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将闯入者制服并带离。北京大兴警方通报称,该游客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游客沖出车辆与老虎对峙,所幸没有发生危险,可一旦出现事故,动物园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该游客涉嫌触犯刑法,涉嫌寻衅滋事罪等相关罪名,可处拘役管制,最高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韩骁表示:“依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次事件中擅自下车的游客即使受伤,应被认定为是其自己故意造成的损害结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至于动物园方面的责任,韩骁解释,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韩骁说:“现有披露的信息及视频可见园方在发现游客下车后,(园区工作人员)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驱赶了无关人群,并积极营救该游客,最终成功使该游客脱离危险,避免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可见(园区工作人员)对此次事件采取的措施是恰当的、有效的,已经充分履行了安全管理责任,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央广网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