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关系的研究

2021-11-22 09:44民,
河南科学 2021年10期
关键词:利息收入程度变量

韩 民, 张 楠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济管理学院,青岛 266580)

党的十九大报告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我国必须要深化金融体制的改革,加强金融创新,促进金融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以实现金融创新和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也正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金融创新. 通过与科技公司的合作,商业银行可以不断更新自身的管理模式、服务方式以及服务内容,以求开启新的盈利模式,开辟新的市场. 但金融创新在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商业银行的信息安全、组织结构管理、风险监管机制等带来了一些风险. 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要提升其风险承担能力.

目前国内外已有较多学者针对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是他们对于二者的关系还未有定论,甚至存在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有部分学者认为金融创新可以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金融科技的合理有效运用来提升其风险承担能力,例如影子银行[1]这一形式的出现,可以使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2],增加非利息收入,从而能抵消利息收入带来的波动,于是商业银行在规避利率风险的同时能够分散经营风险,进而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得到提升. 但也有部分学者的观点恰恰相反,他们认为金融创新会减弱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金融创新的形式复杂多变,商业银行并不能很好地把握其发展趋势,因此商业银行会做出许多非理性行为[3],例如购买定价非合理化的金融衍生品[4],最终导致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降低. 另外,金融创新会加速利率市场化的发展,进而会加剧银行之间的各项竞争,尤其是价格竞争,最终会压缩商业银行的利润水平[5]. 非利息收入波动性大的特点会使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不够稳定[6],杠杆效应会使商业银行的资金在很大程度上脱离政策的监管[7],这些都会导致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降低. 此外,银行业的金融创新也会使金融的顺周期相应增加,宏观环境趋于恶劣,最终使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降低[8]. 近几年,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也有学者认为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并不是单向的,而是双向的甚至是非线性的. Baele等[9]认为金融创新在降低商业银行特有风险的同时会增加其系统性风险,故对其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是双向的. 梁燕子[10]认为金融创新对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并不是简单的正向或者负向,而是取决于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大小,同时也与宏观经济波动密切相关. 郭品和沈悦[11]认为金融创新和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之间呈“倒U型”的关系:当金融创新初步发展时,金融创新会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但随着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金融创新会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尽管国内外学者对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关系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但仍然存在不少尚未解决的问题. 首先,金融创新和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以及存在何种性质的相关关系,目前众多学者仍未达成共识;其次,虽然近期的一些研究已经开始讨论金融创新和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可能存在着非线性关系,但相关的争论仍然一直存在;最后,绝大部分学者都只考虑了不同金融创新程度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但忽略了是否存在一个最优的金融创新程度能够使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且在何时能够达到的问题. 因此,从理论与实证角度分析和评估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以上几个问题的理解.

本文基于我国32家A股上市商业银行2011—2018年的动态面板数据,采用系统广义矩估计方法(system generalized method of moments,系统GMM估计方法)研究了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一是基于更多指标与方法,从多个维度对金融创新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关系进行了论证与分析,能够对目前的研究进行补充;二是测算出了能够使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的最优金融创新程度,能够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三是对中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程度“拐点”到来的时间进行了预测,有助于帮助理解中国经济“拐点后时代”的相关问题.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由降低成本和资金博弈这两种方式共同决定[12].

1)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 金融创新发展的初步阶段,商业银行通过金融科技创新、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业态创新与金融产品创新来改变自身的经营方式、管理结构以及服务方式,简化了一系列流程,降低了成本. 同时,金融创新带来的多元化效应可以促使商业银行的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等多元化,从而可以分散商业银行各种类型的风险. 因此,在金融创新发展的前期,降低成本的方式占据主导地位,此时金融创新会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提升其风险承担能力.

2)金融创新的抑制作用. 随着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加剧,降低成本的优势逐渐减弱,而受到金融创新初期带来的巨大盈利的诱惑,商业银行规避监管并纷纷进行各种高风险的资金博弈,此时资金博弈的方式开始占据主导地位,这就加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从而使得商业银行的稳定性降低,风险承担能力也随之降低. 因此,随着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金融创新会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综上可知,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呈“倒U型”的关系:即在金融创新发展的初期,金融创新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在金融创新发展到某一程度时,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使得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之后随着金融创新的进一步发展,金融创新会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1.2 金融创新对不同规模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商业银行可以按照资产规模被分为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与中小型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所有权、盈利能力、成长能力、流动性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异质性. 因此,在同样的金融创新程度下,大型商业银行与中小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可能存在差异. 其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巨大,在金融创新中投入的资金也相对较多,对于金融创新失败的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故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强;②大型商业银行整体规模巨大,其内部的人员较多,管理结构也较为复杂,金融创新对其影响较为迟钝,因此其稳定性相对较高,其风险承担能力更强;③大型商业银行的客户较为固定,一般是大型的国有企业,因此金融创新对其未来的收入影响较小,其经营更加稳定,风险承担能力更强;④大型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业的主体,因此其承受的监管更为严格. 在严格的监管约束下,大型商业银行的行为更为谨慎,进行金融创新时大型商业银行不敢进行高风险的资金博弈行为,故其风险承担能力更强;⑤大型商业银行“大而不倒”的心理预期会使其减少对风险的关注,导致其对市场竞争的敏感度较低,因此其风险承担能力更强[13].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两个假设:

假设1: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呈“倒U型”关系.

假设2:在同样的金融创新程度下,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具有异质性:相对于中小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更强.

2 实证研究设计

2.1 变量设计与数据来源

2.1.1 变量设计与解释

1)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现有研究主要采用预期违约概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Z值等指标来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由于中国概率数据库的不完善,完整的预期违约概率的信息很难获得. 由于资本充足率只能够反映商业银行的资本情况,因此将其作为商业银行内部的一个控制变量而非被解释变量. 不良贷款率主要反映了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风险,但不能很好地反映金融创新的风险,因此将其作为被解释变量的替代变量.Z值是使用违约概率法测算商业银行破产风险最具代表性的指标之一,衡量的是商业银行破产倒闭的概率,能够反映出商业银行经营情况的波动,也能够有效地体现出商业银行的运营风险水平,因此本文采用Z值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Z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ROA为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收益率;σ(ROA)为ROA的标准差;CAR为资本充足率;Z值越大表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强. 同时为了检验稳健性,选取不良贷款率作为被解释变量的替代变量. 不良贷款率越大表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弱.

2)解释变量. 解释变量用于衡量金融创新程度. 已有的研究中用于衡量金融创新程度的指标分别有:商业银行的成本收入比率[14]、利息收入占比[15]、非利息收入占比[16-17]. 结合本研究内容,本文选取非利息收入占比来衡量金融创新程度. 非利息收入占比越大表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程度越高.

3)控制变量. 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除了会受到金融创新的影响外,还会受到商业银行内部因素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 商业银行内部因素主要包括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所有权、管理模式、流动性水平等;商业银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水平、货币政策、金融深化水平、行业集中度等[18]. 本文选取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流动性水平及宏观经济水平、货币政策为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的所有变量及其符号和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选取的所有变量及其符号和定义Tab.1 All variables selected and their symbols and definitions

2.1.2 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及可信度,本文采集了我国32家A股上市商业银行2011—2018年的动态面板数据用于实证分析. 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商业银行的历年年报、Wind数据库. 实证研究所用的软件主要为Stata15. 根据2011—2018年我国32家A股上市商业银行的平均资产规模,将32家A股上市商业银行分为两类:大型商业银行(共4家)和中小型商业银行(共28家),样本含256个观察值.

根据所获得的数据对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Tab.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variables

2.2 模型估计方法

2.2.1 估计方法和模型的构建 首先通过引入非利息收入占比的平方项来构建非线性的动态面板模型;然后基于金融面板数据的连续性与“大N小T”的特点,采用系统GMM估计方法对所建立的动态面板模型进行估计,该方法可以有效避免变量之间以及变量和残差之间的内生性问题[19]. 非线性的动态面板模型的表达式如下:

式中:被解释变量Z代表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解释变量NIIR代表金融创新程度;NIIR2用来捕捉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可能的非线性影响;S代表其他各控制变量;c为常数项;μ代表个体效应;ε为残差项;下标i和t分别表示个体和时间;α、β、γ、δ分别为对应回归变量的系数项.

2.2.2 数据处理 变量的不平稳性会导致参数估计出现偏差,进而会导致之后的回归方程出现“伪回归”现象. 为了避免上述这种问题的出现,需要先对每个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对样本数据进行1%的缩尾处理,剔除异常数据,使数据更合理;其次,对各个变量进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LLC检验),检验结果表3所示.

由表3 可知,除了变量NIIR、NIIR2以及MSR是不平稳的外,其余各个变量都是平稳的,可满足回归方程的要求. 因此需分别对变量NIIR、NIIR2、MSR的面板数据进行处理,然后再次对其进行平稳性检验,具体如下:首先对变量NIIR、NIIR2、MSR的面板数据取对数处理,然后再对处理后的NIIR、NIIR2、MSR面板数据进行LLC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表3 各个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结果Tab.3 Stationarity test results of each variable

由表4 可以看出,在对数据进行处理后,变量NIIR、NIIR2、MSR也都是平稳的,可满足回归方程的要求.

表4 数据处理后部分变量的平稳性检验结果Tab.4 Stationarity test results of some variables after data processing

3 实证分析与检验

3.1 回归结果及分析

基于建立的动态面板模型,采用系统GMM 估计方法回归分析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为清晰地显示各个控制变量的引入过程及其对回归分析结果的影响,采用逐步添加各个控制变量的方式对回归分析结果进行呈现,结果如表5所示. 表5的第1列(即模型1)给出了仅包含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即L.Z)和两个核心解释变量(即NIIR、NIIR2)的回归分析结果. 表5的第2~4列(即模型2~4)则分别给出了被解释变量的一阶滞后(即L.Z)、两个核心解释变量(即NIIR、NIIR2)以及逐步添加的各个控制变量的回归分析结果.

由表5可知,无论加入几个控制变量,当用Z值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时,金融创新程度(非利息收入占比)的一次项(NIIR)和二次项(NIIR2)均在1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且NIIR的系数均为正,NIIR2的系数均为负. 由此可以判断,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成立,且二者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 由此,假设1得到了验证.

此外,从表5中的模型4可知:①资产总额(ASSET)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Z值)的相关性并不十分显著,即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与其风险承担能力的相关性并不十分显著. 一方面资产规模大的商业银行,其收入结构更复杂,发展的业务更多元化,服务对象的信用度更高,且受到的监管也更为严格,因此资产规模大的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可能更强;另一方面,资产规模大的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复杂,人员冗杂,面对风险时可能存在滞后性,因此资产规模大的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也可能更弱. ②资本充足率(CAR)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Z值)的相关性并不十分显著,即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水平与其风险承担能力的相关性并不十分显著. 一方面资本充足率越高,商业银行的高风险投资行为就越少,那么其风险承担能力可能就越强;另一方面,高资本充足率可能会刺激商业银行向外扩张业务,诱发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其风险承担能力也可能更弱. ③货币供应量增长率(MSR)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Z值)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即货币政策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负相关. 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反映了投资的活跃程度. 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增加可使人们的投资活跃程度增加,进而会加剧投机行为,这就会使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随之增加,最终导致商业银行的风险增加,风险承担能力降低. ④净息差(NIM)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Z值)在5%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即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其风险承担能力在5%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 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越强,其获得的收益越多,可用于风险防控的资金就越多,因此商业银行的风险就越小,风险承担能力就越强. ⑤GDP 增长率(GDPR)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Z值)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即宏观经济水平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在1%的水平上呈显著正相关. GDP增长率反映了整个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 结合经济发展情况来看,GDP增长率高的时期皆为经济发展的初步阶段,此时商业银行也在良性迅速的发展,因此该阶段的金融创新会提升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而近些年我国的GDP增速逐渐放缓,商业银行的资本成本则逐步提高,因此商业银行纷纷进行资金博弈,从而加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降低了其风险承担能力.

表5 非利息收入占比和Z值的系统GMM估计结果Tab.5 System GMM estimation results of Z value and the proportion of non-interest income

3.2 稳健性检验

1)稳健性检验Ⅰ: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其他度量.

前文的实证分析采用了Z值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 为了检验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倒U 形”关系是否稳健,在此选取不良贷款率(NPL)对Z值进行替换.首先用不良贷款率(NPL)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然后基于建立的动态面板模型,采用系统GMM估计方法回归分析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不良贷款率越大,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越弱. 回归分析结果见表6.

表6 非利息收入占比和不良贷款率的系统GMM估计结果Tab.6 System GMM estimation results of non-performing loan ratio and the proportion of non-interest income

从表6可以看出,无论加入几个控制变量,当用不良贷款率NPL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时,金融创新程度(非利息收入占比)的一次项(NIIR)和二次项(NIIR2)均在1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且NIIR的系数均为负,NIIR2的系数均为正,即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倒U形”关系显著成立. 由此可知,不论用何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来衡量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倒U形”关系都是稳健的.

2)稳健性检验Ⅱ:模型估计方法的其他选择.

为了检验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倒U形”关系是否稳健,在此通过更换模型估计方法的方式来回归分析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 采用Husman检验中的固定效应方法来替换系统GMM估计方法,并对样本数据再次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7.

由表7可知,当采用Husman检验中固定效应的方法来回归分析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时,无论加入几个控制变量,当采用Z值作为被解释变量用于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时,金融创新程度(非利息收入占比)的一次项(NIIR)和二次项(NIIR2)均在10%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且NIIR的系数均为正,NIIR2的系数均为负. 以上结果表明,即使采用不同的模型估计方法回归分析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倒U型”关系依旧稳健.

表7 非利息收入占比和Z值的固定效应回归分析结果Tab.7 Fixed effect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of Z value and the proportion of non-interest income

3)稳健性检验Ⅲ:控制变量及其他

在实证过程中,除了解释变量(NIIR、NIIR2)之外,在每一个回归模型中,都加入了多个可能对被解释变量产生影响的控制变量,这些控制变量涵盖了商业银行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主要方面. 而通过以上回归分析结果可知,控制变量的加入并没有对NIIR和NIIR2的系数的正负和显著性产生明显影响,因此可以证明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的“倒U形”关系是稳健的.

3.3 最优金融创新程度的计算

基于以上回归分析结果,可以通过测算最优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来得到最优的金融创新程度. 由模型的经济意义可得,当模型的一次导数为零时,Z值最大,因此可以通过计算得出使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即为最优的金融创新程度. 根据表5的模型4中的NIIR和NIIR2的系数可计算出使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的非利息收入占比约为31.88%,即当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为31.88%时,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最强,此时为最优的金融创新程度.

3.4 分组回归与分析

基于前文的实证分析结果,进一步分析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在面对相同程度的金融创新时的风险承担能力是否具有异质性,以此来验证假设2. 首先对样本进行分组,对不同组的样本(即大型商业银行样本和中小型商业银行样本)分别采用系统GMM估计方法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见表8.

由表8可知,大型商业银行与中小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具有异质性. 根据表8中的NIIR、NIIR2的系数计算可得,大型商业银行的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为46.20%,中小型商业银行的最优非利息收入占比为29.52%. 这一结果与我国的金融发展现状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盈利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等相匹配. 而依据2018年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均值(32.66%)来看,这一阶段大型商业银行比中小型商业银行要更为稳定一些,其风险承担能力也更强. 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假设2是成立的. 因此假设2得到了验证.

表8 样本分组回归分析结果Tab.8 Regression analysis results of the sample grouping

3.5 延伸讨论:“拐点后时代”已经到来

根据前文的实证分析结果可知,金融创新程度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 形”关系. 如果以最为常见的Z值作为衡量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指标,那么,最优金融创新程度,即最优非利息收入占应为31.88%.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我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为32.66%,已经超过最优的非利息收入占比,表明金融创新的继续发展将无法起到提升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作用. 中国的商业银行若继续一味地追求金融创新,而不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商业银行很可能会进入以“低速高风险”为发展特征的“拐点后时代”[20].

从现实情况看,在资本市场体系较为完善的美国,其商业银行在经历了较长时间的高速发展以后也不可避免地向“低速高风险”的发展转变. 美国商业银行在1980—2007年处于金融创新的“高速”发展阶段,其非利息收入占比在2007年达到了45.17%;2007—2009年次贷危机期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有过剧烈的波动,在2009年甚至达到了60%;2010—2013年美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持续负增长,之后逐渐稳定在46%左右.

根据美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经验可知,商业银行进入“拐点后时代”之后的金融创新增速将放缓甚至为负,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也会降低,而且高风险情况频发. 资料显示,2019年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为35.87%,同比增长3.21%;2019年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1.86%,与上季末基本持平. 由此可见,金融创新的继续发展已经不能够帮助中国商业银行提升其风险承担能力,长此以往,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将会出现下降趋势. 结合前文实证分析结果可知,中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程度已经在“拐点”附近波动甚至已经越过“拐点”,此时我们已经不能盲目地用金融创新来推动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更应该关注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是否能与其金融创新程度相匹配. 这同时也给中国商业银行的发展敲响了警钟,在已经到来的以“低速高风险”为发展特征的“拐点后时代”,中国商业银行应秉持着“稳中求进”的发展战略. 在此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可在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方面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动态管理和前瞻性引导措施,以确保中国经济在金融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增长.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基于我国32家A股上市商业银行2011—2018年的动态面板数据,采用系统GMM估计方法研究了金融创新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的影响,得出结论如下:

1)金融创新程度和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 形”关系,即随着金融创新程度的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会先增强后减弱,且存在一个可使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的最优金融创新程度.

2)在同样的金融创新程度下,不同规模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具有异质性,截至2018年底,大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比中小型商业银行更强.

3)上述两个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均显著成立.

4)基于实证分析得出了一个能够使中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达到最强的最优非利息占比,即最优金融创新程度. 根据2019年中国商业银行的非利息占比推测,中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程度已经在“拐点”附近波动甚至已经越过“拐点”,中国商业银行进入以“低速高风险”为发展特征的“拐点后时代”.

4.2 建议

根据本文得出的结论,我们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商业银行应进行适度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应适度进行,过犹不及.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发展迅速,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但由于金融创新发展过快,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能力并不能够与此相匹配,于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增加,风险承担能力降低.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应进行适度的金融创新,着重提高自己的风险管理水平.

2)大型商业银行应更重视金融创新的发展. 大型商业银行应投入更多用于金融创新的资金,加强与科技公司的合作,高效发展中间业务,以进一步提高其非利息收入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应摒弃自身的满足感与优越感,重视金融创新的作用,设立金融创新的决策、协调及后续服务部门,明确专门的人员来负责、组织和实施金融创新工作,以便为金融创新奠定文化基础. 大型商业银行应创新管理结构与管理方式,减少冗杂人员,促进银行内部高效运转,以此更好地促进金融创新的发展.

3)中小型商业银行应更重视风险承担能力的提升. 中小型商业银行应努力拓展自己的资产规模,争取业务更加多元化,以大规模资产来抵御风险,从而使其风险承担能力得以提升. 中小型商业银行应积极拓展中间业务,努力提升自己的盈利能力,通过金融科技的发展来创新服务内容,以获得更高的利润,使其运行更加高效平稳,风险承担能力更强. 中小型商业银行应努力提高自己的资本充足率,通过增加核心资本、发行金融债券、发行可转换债券、积累留存利润等方式来使自身的资本充足,提高流动性水平,降低流动风险,增强风险承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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