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地域叙说与作家的原乡情结
——评熊红久散文集《一纸岁月》

2021-11-22 05:53汤文华
新疆艺术 2021年4期
关键词:故乡母亲

□ 汤文华

熊红久部分作品

熊红久是近几年比较活跃的新疆作家,先后出版了6 部文学作品集。其散文集《一纸岁月》,以诗意的语言,记录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父辈们艰苦创业的生活足印,描绘新疆大地的广袤宏阔,人文风光,字里行间流淌着对新疆这片土地的热爱,有着深刻的地域烙印,体现了一个作家独特的原乡意识。

所谓“原乡”,就是故乡最本色的生活,它是文学的根,也是文学的魂。散文作品因为有浓重的原乡色彩,就具有了鲜明的地域特色,这种源于“根性”的描绘是“独具性”的,带给读者的情感生发具有“普遍性”。正所谓愈是地域的,就愈是民族的,愈是民族的,就愈是世界的。熊红久出生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曾从事警察工作近20 年,这种人生经历,使得其文化品格一方面与父辈湘湖之地的文化基因有着先天的黏连,另一方面,又有着新疆荒漠绿洲带给他的文化印记,从而决定了其散文作品在审美层面的广度和深度。

《一纸岁月》分为五辑:分别为“天边草原”“故乡守望”“疆域游走”“内心吟诵”“风景眺望”,所有的文学意象,都浸含着他个性化的审美体验。这些文学是蹈风历雨的人生回望,是心灵絮语,是多民族温暖依偎的栖息土地。在他的笔下,新疆的蓝天白云、大漠草原、牛羊牧人、雪山森林、神鹰胡杨等等,都是西部文化象征,在苍凉的色调下蕴藏着生命的张力、活力,在旷远而又深邃的岁月深处展露着无尽的诱惑力。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那方神奇土地上生活着的人们,他们世代守望着生命的“根”;寻找“心中的橄榄树”,字里行间透露出地道的新疆人的本色。

故乡,在作家的笔下充满生机,是一首动人诗篇。“故乡,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故乡,故乡的另一层面是人。”(阿多尼斯语《新华网》2013 年8 月13日)这既是熊红久的一纸岁月,也是整整一代人的岁月。

熊红久的《回望》《活在雨中的父亲》《父亲的清明》虽也充满了悲伤,让人眼含热泪,但他传达给读者的,是“泪水”背后的坚韧和崇高,是意志的支撑和坚持。记忆里,父亲是那样爱家,爱孩子。在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父亲的智慧让家人安全、也让子女收获到别人艳羡的目光,这在小小的“我”心目中,是无上的尊崇。即使是悲伤的回顾,也带着幽默的语调。《回望》里写到,家里没有像样的家具,连一张饭桌都没有,父亲就种植了许多白杨,原指望用它们做家具,但连里杨树是在国家财产为由不让伐,父亲垂头丧气,母亲因此乱发脾气。后来,父亲求连长允许他伐倒一棵枯树,然后父亲开始做家具。作者写到:“大约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见证了一个连队赤脚医生和木匠角色间来回切换的父亲。许多工具——锯子、刨子、木凿、长凳,让木匠的形象更具逼真。但同时,药箱、听诊器、针灸、注射器的实物又让他极快地进入另一个完全不同的角色。他手中经常会倒换两本书,穿着白大褂却在仔细阅读《农村木匠手册》,或者右耳夹着木板划线笔却翻看着《赤脚医生杂志》。在阅读它们的时候,父亲是一样地全神贯注,就像在哺乳两个不同性别的孩子。”这段描写极富戏剧性,父亲的形象有点滑稽,但又那么可亲可爱。父亲在生活的挤压下变换着角色,父亲的形象由此而立。这是只有从“兵团二代”笔下才能流出的文字溪流,让我们从中读出了一种超越“苦难”的生命力。

父辈身上的“中国精神”,赋予熊红久的作品以历史的凝重。父母亲的形象在日积月累中高大起来,矗立在子女心中,潜移默化地教会他们此后怎样为人处事。当父亲身患重症,面色灰白、骨瘦如柴时,他依旧乐观开朗。下班之后,他开始捧起一册册医药书本,一字一句地教母亲学医。学针灸时,父亲把自己的身体当教材,让母亲把银针一遍一遍扎进他体内,直到找准穴位。仅半年时间,高小文化程度的母亲就基本掌握了在连队很实用的医疗基础知识。在父亲推荐下,母亲跟随父亲在医务室实习,一年后,母亲可以独立出诊和治病了。父亲和病魔赛跑,把生存技能传授给母亲,让她在他走后充当家庭支柱;而母亲,在毫无退路的情况下,夜以继日地记药方和说明书,还拿自己的身体做实验,寻找针灸的手感。父亲走后,母亲当了15 年医生。五十多岁时,当医生必须要考取医师资格,母亲硬是将十几本厚厚的《解剖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一页一页、一行一行、一句一句地弄懂、记住,再写到考卷上。经过五年坚持不懈的艰苦学习,母亲终于拿到了那个小红本子——职称证。读到这里,相信每一位读者都会为这样一对值得尊敬的父母,满含热泪。相濡以沫就是这样,父亲和母亲的爱情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岁月里,他们携手前行;当母亲要独自走下去的时候,父亲仍然是她的力量之源。

所以读者不难明白,熊红久为什么能写出《一纸岁月》这样感情细腻的文章。父亲母亲教会他认真生活,热爱生命。他珍惜每一天拥有的阳光,珍惜一草一木,珍惜周围那些陌生亲切的面孔。除了父母他还写到自己的爷爷、奶奶。《血亲》里的祖父是在不惑之年才第一次见到的;《奶奶》一文里,奶奶的形象虽没有父亲母亲的形象清晰,但一样令人难以忘怀,她是那个时代辛劳、隐忍、无名的奶奶们的缩影。而这些平凡得如天山脚下一粒沙尘一样的生命个体身上所承载的,正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品格。

故乡,是生命航程的始发点,是荡开理想双桨的码头。即使远行千里万里,总有悠悠思恋盘桓心间。《一纸岁月》第二辑是“走远的往事”,记录的都是童年生活片段。《燕子啊燕子》写的是作者九岁时做的一件傻事。因为奶奶说小燕子认得家门,第二年会再飞回来,有人在燕子腿上绑上红线试验过,所以“我”趁家里没人,搬着梯子爬上去,将五只小燕子的腿用红线紧紧地连在了一起,希望它们到时能一起飞回来。可是小燕子试飞的时候掉下地,三只摔死了。“永不消逝的燕子注定已成为我生命里难以愈合的愧歉”。《永远的烧饼》写12 岁的“我”为了赶去看电影,将两个饼子的面全部倒进一个锅里,然后扣上一只脸盆,结果把烧饼烤糊了的事情。劳作了一天的父母和姐姐没能吃上晚饭,五岁的小妹饿得半夜里大哭。父亲的木棒暴风雨般倾泻而下,那个夜晚之后,童年结束了。《深井》里写到和姐姐在大冬天去井边抬水,为了防滑,就把一点水洒在地上,这样鞋子就会被冻住而粘在冰上。因为想去同学家玩几天,急着把水缸添满,“我”在挑了三四担水后有点精疲力竭,结果手软,摇把松脱,击中姐姐,差点让姐姐跌落井底。

三十多年过去了,作者还不能忘记的五只小燕子,对小燕子小小生命的缅怀,足见他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不犯错的童年几乎是不存在的,在某种意义上,这种愧疚和恐惧、悔恨和自责,是一种成长中的心理磨砺,一种告别幼稚的情感蜕变。它因事件的独特性、偶发性和唯一性永沉记忆之河,或转变成细胞因子,在血液里终生流淌。在《怀念鸟鸣》里,当他看见两只鸟儿被捕鸟的网困住,挣扎鸣叫了一晚上死掉的时候,自责的泪水,历经在三十多年之后才流出。他的愧悔滤去了许多童稚的浪漫和青涩,而成为一种浓郁的生态意识。

军垦往事

原乡情结赋予熊红久散文绚烂多彩的丰富性。不仅仅是豪气干云,不仅仅是铁板铜钹,还不乏静穆温婉和儿女柔情。《写给熟睡中的女儿》那样儿女情长,深情细腻。只要见过红久引吭高歌,一定会想,他是怎样把豪气盈胸与柔肠百结统一协调于情感底版上的。眼里拾荒的女孩(《拾荒的女孩》),擦鞋妇女的小女儿(《早春》),在撕去一页页日历时顿悟(《一纸岁月》)……身边的麦田,沙漠的胡杨,荒凉辽阔的大漠,硬过时间的石头……一切的一切,都可以从他对故乡深深的爱中找到源头,从作家的人生经历中得到诠释。毛泽东在分析人的情感时指出:“人的心情经常有对立的成分,不是单一的,是可以分析的。”(《毛泽东读文史古籍批注》第27—28 页)熊红久散文中这种多色调的存在,正是人类审美规律的体现。

原乡情结使得熊红久的散文往往别出心裁,亮点迭出。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土地,各民族兄弟在长期的相处中彼此汲取智慧,聚精集萃,形成既有着万花纷绽的多样性又有着和实相生的包容性的文化。在这种氛围中经历岁月风雨的熊红久,在兼收并蓄中构建起了个性化的话语和修辞书写。

一、奇特的比喻,陌生而新鲜

《一纸岁月》里,作者使用比喻的地方很多,这些比喻新颖奇特,能引发读者非比寻常的想象。比如,他写小时候使坏,让小脚的奶奶追得满屋子跑的欢乐,“这一切的景象,即使我闭上眼睛,它们也会像采蜜的蜂群,蜂拥爬满我盛开的记忆。”(《回忆一些朴素的事情》)《荒原中的向日葵》里写与周边颜色格格不入的向日葵,“就像在一条褪色的旧裤上缝制的与本色截然相悖的补丁。”《走远的温暖》里,写逝去的人们,把他们的墓碑比喻成名片,“把一张张名片举出地面,向新人介绍着自己。”写母亲,“母亲也是我们精神的棉袄,母亲的离去,让温暖从我们的心头剥离出来。”“母爱是架在平凡和伟大之间的桥梁,当孩子被她摆渡到了未来之后,母爱把自己,留在了对岸。”再比如他写患有精神分裂症的老沙,“如果这个城市是只眼的话,老沙一定就是这眼里的一粒沙子了,他硌疼了城市的视线,让很多心酸的眼泪流不出来。”《静夜》里,“在深夜2:29 分,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此刻醒着,睡眠像被子一样,叠得整整齐齐码在一边……”这些比喻都是别人不曾用过的,令人惊奇,拍案叫绝。

二、把握通感,主客互入,极富情趣

熊红久的文字表达,擅长使用通感,语言精准妥帖,用词生动,不落俗套,极富表现力。如,“端午,把缅怀和敬仰裹成了节日的粽心。”“对童年而言,这是一个多么充满人情关怀的节日啊!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泛舟舌津。”(《端午的阳光》)“裹”和“泛舟”用得很妥帖,使得喻体和本体之间找到了一条相通的审美通道,分别沟通了两件极不相关的事件。在《终于下雪》一文中,写冬雪迟迟不来的情境:“可阴沉的天空依旧和前几日没有区别,始终绷紧着黝黑的脸,见不到落雪的迹象,像好不容易混上的科级干部,因受处分被撤职后却迟迟不愿交出公章似的。冬季没有雪的映衬,让人的心情一直快活不起来。树木早都遵章守纪地将叶子脱去,赤条条地准备冬眠了,可雪的被子始终盖不下来,让这些好像是自己搞错了季节而提前赤裸的酮体,暴露在人们必经的每一个路段,显得十分滑稽。”在这里,借助于天象的平台,搭建起人情与雪情互入的平台。人的自然化和自然的人化形成一种美学的互照,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并随着文字的旋律想象不愿交出公章的科级干部的脸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又如作者写雪终于落了,“洋洋洒洒地倾泻下来,逐渐将裸露的枯黄缜密覆盖。”“缜密”这个词用得非常妥帖,很准确地描写了新疆的雪之大、之厚,似乎再没有其它词语可以替代了。显然,熊红久擅长修辞。“缜密”是形容词用作动词,使得这场期盼已久的大雪具有了一种静态的温度。他的语言与众不同,能激活读者的想象力,给人一种新奇的体验。

三、细节真实,语言诙谐,富含哲理

红久是“兵团二代”,父母经历过艰难岁月,他自己的童年也处于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但那样的岁月留给他的却是宝贵的记忆。前三辑里,作者描写的童年虽然贫乏,但也充满了乐趣。比如《回望》里写到的放鞭炮,和姐姐挤坐在父亲的红旗自行车前的横杠上到团部看电影,自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骑自行车等,作者由此感慨:“物质并不是快乐的因果条件。”“直到现在,我都觉得,年少时的物质贫乏并非是件坏事,它至少教会了我们从小懂得珍惜点点滴滴的收获。”还有,为了防止家里的母鸡丢蛋,母亲教他把手指伸进鸡屁股里去摸蛋,这种近乎“尴尬”的“幽默”正是生存境遇中矛盾的形象写照。《伙伴》里写他想吃小牛的白面饼子,就以他最喜欢听“我”讲故事作为筹码来获取食物,因为高粱面太难吃了。每次讲到最惊险和关键处,“我”就说自己饿了,回忆不起来后面的情节了,小牛就会回家掰一块白面饼子来换取后面的故事情节。为了讲故事,“我”不得不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不断地借书阅读来丰富自己,以达到对等的交换。这种“且听下回分解”式的进程暂断,显然与作者对于中国古典小说阅读的经历有着密切的关系,使得作者的叙事更具东方文化色彩。《年味》里,作者写的“盗糖事件”也让人啼笑皆非,小小人儿为了吃糖,智商超常发挥,和《伙伴》一样,表现出“我”的狡黠、机智。“越来越淡的年味告诉我,时间带走了我们对物质的渴求,也带走了从艰苦生活中萌发出的弥足珍贵的精神欢愉。”这是一种文化咀嚼和品味,从时间上说,是生命走进中年阳光后对早年岁月的自觉反刍;在空间概念上,是对生活在富裕时代的人们精神流浪的一种吁叹,而藏在文字背后的,却是一双追探和忧思的目光。

从农五师八十九团一个叫塔斯尔海的地方,到博乐市公安系统的一名警察,再到乌鲁木齐市文联主席、新疆作协副主席,红久像他的父亲母亲一样努力生活,不负此生。童年像一枚奇石,无法随行,遗落在故乡。那个曾经年少的孩子,热恋着故乡,但他的目光,他精神的向度,都指向故乡之外。父亲、母亲、奶奶、伙伴,那是人生的起点,故乡是远行的人的精神支撑。像一只鸿雁,他逐渐起飞,远离故土,飞行高度不断上升。他在城市立足,像一棵树一样深扎根系,一天天枝繁叶茂。这棵树根系向着纵深发展。“我曾经在牧区待过一段很长的时间,那是我生命中最悠闲的生活态势。我可以和牧民朋友一样睡到透亮才醒,两碗滚烫的奶茶几个香酥的油馕,让一天的生活充满阳光。而后随着慵懒的牛羊,慢慢走到坡上的草场,择一背阴处,头枕皮鞭,帽遮脸面,将自己置身于和煦香蕈的自然环境里,听着昆虫的鸣叫,嗅着花草的芬芳。时间在这里好像一下子失去了工作的主题,没有敦促,没有日程,甚至没有计划,生活就是一股没有方向的水,随性流淌。等到夕阳垂挂,炊烟飘起,再赶着牛哞,听着羊咩,回到毡房。一盘手抓肉,半斤老白干,冬不拉弹出欢快的旋律,歌声抵达心灵的草原,牧人的欢乐是如此简单而酣畅。”如此流畅的文字,电影画面般再现美丽的新疆,令人神往。

进入城市后的熊红久,还念念不忘草原上的时光,他的自然书写被生活在霓虹粉黛里的“现代人”所不屑。叔本华说过,庸众的思想是别人的跑马场。那些没有故乡、没有经历的现代人,他们其实才是庸众,没有根的人。农五师八十九团那个叫塔斯尔海的故乡,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传统的乡村,它是兵团连队。只是在地缘上,它像乡村,它是红久喝过的最醇厚的一杯酒,有这杯酒垫底,其他酒都不在话下。而熊红久的全部情结,都可以归结为对精神家园的追寻和守望。

熊红久的家园情结是由老一辈“兵团人”播下的,在他们这一代人那里,已经长成胡杨一样的大树,根须伸进大漠戈壁深处,成为一种“二元熔铸”的特殊文化现象。应当说,对于兵团所延续传承的文化研究还很不够,还有待于我们以时代的目光去审视,去发掘,它对于推进文化润疆工作,对于展现各民族文化的地域特色,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文化,无疑有着更加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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