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山东总队 安璇
自国家开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极大改变了过去僵化的局面,缓解财政压力,并通过调整社会收入合理分配进一步推动社会公平。但是自2015年国家宣布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仍然出现了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只有正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途径,才能更好地推动改革进程,真正实现社会公平。
国家未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社会上存在“双轨制”养老保险制度,即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全部由政府财政部门缴纳,而企业单位员工的养老保险则是由企业与员工共同缴纳。由于私营企业与国家机关的性质不同,导致企业员工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之间的养老保险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既是缓和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又是促进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瘦身”、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的重要途径,取消养老保险双轨制,推动养老保险改革,既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参保形式多变,具有随意性。各地在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没有制定统一、明确的养老保险改革纲领文件,因此,许多机关事业单位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仅以自身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并没有对员工进行强制性要求。例如,有的机关单位没有规定员工必须参保,导致许多员工不缴纳个人须承担的养老保险金。这种多变、随机的参保形式,导致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并不重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更加不利于改革的推进。
(二)养老保险金额差距较大,阻碍改革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调整社会资源再分配,减少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进而推动社会公平。而在推进养老保险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享受的养老保险在金额上远远超过企业员工,但是其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却远低于企业员工。这种缴纳与收入不符的情况完全背离了国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极容易造成企业员工由于权利不均等而产生的抗拒、激进情绪,对改革的进程造成极大影响。
(一)制定统一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推进改革。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程中,国家应制定统一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的、改革内容及改革方向;各级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家方针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细化改革流程、完善改革内容。制定统一的改革方案,既能够在改革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推进改革进程,又能够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例如:明确参保人员范围、统一规定参保金额……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改革方向,才能够扫除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种种阻碍。
(二)更新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观念。许多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就是“铁饭碗”,工作时福利高,退休后有国家给养老。这种传统的养老观念导致国家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时,机关事业单位的部分员工出现不愿缴纳个人保险金的情况,导致改革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因此,国家在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更新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观念,鼓励员工积极自觉缴纳个人补充费用。同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应该避免出现一刀切的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应该联系实际情况,考虑到员工年龄、工龄等情况酌情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将企业养老与政府养老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国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减少收入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在改革过程中,企业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多但是退休金低,而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少但是退休金高的情况却一直未能得到缓解。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应该将企业养老与政府养老进行统一划分、统一管理,既要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养老条件不变,又能够逐步提高企业员工养老福利。将企业养老与政府养老进行统一管理,并不意味着政府应该通过增加财政支出进而提高企业员工养老福利。相反的,将二者进行统一管理,才能够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缴纳制度、才能明确参保条件,通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延迟退休等方式,缓解财政压力,进而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的养老问题。
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国家自2015年开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养老保险改革,通过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已近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进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仍不能忽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素质、制定统一改革方案、明确改革防线,才能够推动改革朝着既定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