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大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1-11-22 16:31褚东王东闫登明程译磊杨文军
就业与保障 2021年21期
关键词:职业院校法律大学生

文/褚东 王东 闫登明 程译磊 杨文军

一、大学生兼职的概述及特点分析

(一)大学生兼职的定义

大学生兼职现象在高等职业院校中非常普遍,需要注意的是,兼职与勤工俭学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勤工俭学指的是学生在利用假期或课余时间参加劳动,以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来帮助自己完成学业;而大学生兼职则是指在自己本职之外兼任其他的职务,特别是指学生在校外的兼职活动[1]。

(二)大学生兼职的特点分析

大学生兼职具有很鲜明的特点。第一,大学生兼职具有目的多元化。在当前的高职院校中,通过兼职来赚取一定的金钱已不再是大学生兼职的唯一目的,有的大学生是因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而选择兼职,有的大学生是需要锻炼自身的能力而选择兼职,而有些学生则是出于自己的喜好或兴趣来选择兼职。从整体上来看,当前高职院校大学生兼职的目的日益多元化。第二,兼职的技术含量不高。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兼职主要是以家教、服务员、收银员为主,其技术含量并不高,尤其是对高职在校学生来说,很难找到与本专业相契合的兼职工作,所以只能选择体力性的兼职工作。第三,大学生的兼职信息获取渠道比较狭窄。由于校园环境相对封闭,大学生对外界社会的接触十分有限,所以关于兼职信息的获取往往是在校园中的海报、中介机构、新媒体广告中得到,其获取兼职信息的渠道十分狭窄,信息来源真实可靠性差[2]。

二、职业院校大学生兼职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在本次研究中,采用线上调查的方式,以问卷星的方式进行调查,调查的范围是银川市职教园区职业院校大学生兼职的情况,调查内容包含兼职的动机、信息的来源、权益保障以及兼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内容,为本文的研究提供支持,结合问卷调查内容分析如下。

(一)问题分析

1.学业与兼职工作之间存在冲突

职业院校大学生在从事兼职的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影响自己的学业,职业院校的学习时间也很紧张,有些学生反映兼职时间会与课程发生冲突。面对这种冲突现象,更多的学生选择的是“逃课”,甚至将大部分精力或全部的精力用在兼职工作上,耽误学业是非常得不偿失的[3]。

2.盲目从众

大多数学生兼职的动机不是很明确,许多学生看到别的同学或者室友在兼职,所以也产生了兼职的想法。从他们选择的兼职内容来看,大多数学生从事兼职的目的并不明确,甚至是盲目的,在兼职内容中,以促销、家教、服务员等职业为主[4]。

3.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通过走访可以看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人身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从总体上来说,大学生在社会上的兼职是处于被动和弱势的状态,其中的主要原因有:社会上大学生兼职中介市场混乱无序,国内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大学生兼职权益,职业院校在学生兼职工作方面的指导管理工作不足,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也不能很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导致大学生权益受侵害的现象普遍存在。

4.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

虽然大学生的年龄已达到成年人的标准,但他们在心理方面并不成熟,社会阅历较浅,在兼职过程中非常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侵蚀,很容易被不良分子引诱进入歧途。同时,兼职也会导致大学生的价值观发生冲突,大学生在职业院校的学习阶段中,自身也处于发展阶段,他们的认知能力非常有限,走入社会兼职的大市场后,市场经济活动的特点诱使他们形成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等思想,功利化十分明显,这些思想对大学生未来的发展十分不利[5]。

5.中介机构混乱,易上当受骗

大学生在入校后所获得的兼职信息渠道有限,尤其是对刚入校的大一新生来说,对各方面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为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兼职工作,往往会轻信一些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还有人缴纳中介费和“入会费”,甚至在开始兼职之前还缴纳了各类名目的押金、服务费、培训费等。而大学生真正开始兼职时,发现中介所说的岗位与实际的工作岗位并不相同,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多数学生也只会选择沉默。随着中介机构的发展与泛滥,各种骗人的手法层出不穷,大学生往往没有判断能力,很容易进入到中介的陷阱之中。我国相关法律对这一方面的关注力度也不够,甚至在某些立法领域中还处于空白的状态,从宪法中的规定来看,我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大学生兼职活动符合法律规定,是学生正常的一项行为,而且我国关于劳动法的若干问题解释中也曾指出,在校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务合同。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大学生是无法证明自己与这个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大学生的各项权益也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大学生的权益很容易被侵害,很难获得法律上的有效支持。例如,22岁的小丽家境贫寒,学校暑假放假后她想找一份兼职赚取下一年的生活费。她很快在网上搜索到了图书管理员的工作,待遇比较丰厚,小丽对其很满意。经过面试后,小丽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而且向该公司支付了一笔400元的“信息咨询费”,该公司承诺在7月10日安排小丽直接入职。小丽怀着憧憬的心一直在准备入职工作,但是却迟迟不再收到该中介公司的任何消息。直到7月3日,小丽在朋友圈看到了曾经介绍她入职的工作人员消息:“临时回总部培训,没有入职的员工可以找公司的财务退款”。当小丽再联系这个工作人员时,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对方拉黑了,这时小丽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随后小丽匆匆赶到这家公司,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二)对策研究

1.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提高认知

目前,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学校的指导与学生的自我教育相互结合进行管理,从学生的自我管理角度来看,大学生应从自身出发,正确处理好兼职与学业之间的关系。兼职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学生的学业情况,两者在客观条件下是相互冲突的,如果不能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会影响学生的学业完成以及自我发展。在兼职过程中,学生应理性地分析兼职中的成本与收益情况,量力而为。从整体上来说,处于高职阶段的学生,学习仍然是其最主要的任务,兼职工作必须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进行,同时达到内外兼修的效果。

2.对学生进行兼职教育,提高其辨别能力

职业院校中的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从业的基本常识,在兼职过程中容易出现上当受骗的情况。在日常教学过程中,职业院校应做好引导工作,对学生实施兼职教育,引导学生学习相关理论和知识,在校园中营造出良好的兼职氛围。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高校要加强引导学生学习市场知识、岗位工作前景以及社会法律知识等方面的一些常识性教育,并在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这门课程中穿插一些兼职指导课程的内容,让学生们对兼职工作有着总体的把握。另外,还可以邀请企业的HR以及法律专家等来对学生进行现场教学,与学生深入地讨论与交流兼职职业的选择情况以及未来自身的职业生涯规划情况,使其了解各个岗位的性质以及与自身能力的匹配度。还应结合目前社会中的一些现象,使学生明白在兼职过程中自身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

大学生应擦亮眼睛,清醒地认识到兼职信息中存在的陷阱,在兼职的选择中更加谨慎,可以通过熟悉的同学和教师来获取相关的兼职信息,如果学生通过网站寻找兼职,应核查网站的合法性,多方论证其提供信息的准确性,不能看到学校中张贴的各类兼职小广告就随随便便轻信。在通过中介机构寻找兼职时,学生也应查阅该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确定该公司具备中介功能,且业务范围、公司架构以及管理制度符合要求,如果中介向学生索取中介费、保证金以及相关的费用时,一定要索要收据、发票等,如果在兼职过程中确实发现该中介公司存在着欺诈行为,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劳动部门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职业院校内部设立相关组织机构,为学生提供兼职指导

在目前的职业院校中,大多数院校都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与勤工俭学的相关机构,而兼职指导往往就设在这些机构中,其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面对大学生的兼职情况,职业院校应成立专门的兼职指导组织,在对学生兼职工作指导的同时,还要对校园内部各种混乱的兼职信息进行甄别与筛选,将那些虚假的、涉嫌欺诈的信息剔除出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兼职环境。同时,校方还应牵头与社会各个用人单位沟通,为学生提供真实、有效的兼职工作信息,引导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签订劳务合同,保护学生权益。

4.强化思政教育,树立正确的兼职观

由于大学生涉世未深,在兼职过程中经常会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在面对社会中的各种诱惑时防范能力极差,其价值观也容易受到影响。大学时期正是大学生意识形态养成的关键时期,其“三观”已经基本上确立,但我们需要保证大学生的“三观”在兼职过程中不能受到外界不良风气的影响,这就要求职业院校的教学人员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学生正确的兼职观念。

随着我国法律建设进程的逐渐完善,国家对很多不正当的行业实施了极大的限制,由于某些行为的隐蔽性特点,涉世未深的学生在从事这些工作时,自身权益非常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被不良风气所侵蚀。因此,在教育过程中,职业院校教师应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的相关内容对社会经济的相关内容进行解释和教育,使学生形成坚定而正确的“三观”,并对学生的职业观进行塑造,教育学生要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面对兼职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不良风气的侵害。

5.学习相关法律,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离不开法律,大学生更应学会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果断地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大学生在选择兼职工作前,应学习劳动法和合同法中的相关内容,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在正式工作前,要对兼职这一活动的法律规定以及救济的渠道进行研究,从法律的角度来思考兼职工作的正确性;在选择工作岗位时,要对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合同等文件的真伪进行鉴别,避免产生纠纷,在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的文件时,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一旦双方发生了劳务纠纷,这些文件就是关键性的证据。如果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确实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应寻求合法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在教师的指导下申请法律部门、劳动部门的介入,将自己保留的证据提交给司法部门。学生也不能抱有软弱的思想,任由企业的这种违法行为泛滥。此外,企业也应熟知当前的法律,切实承担起自身的法律责任,在工作过程中主动、自觉地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给予大学生应有的薪酬,不要无故为学生施压和克扣学生的工资,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

6.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兼职渠道

职业院校是沟通学生与社会的一道桥梁,面对当前各类五花八门的兼职信息,避免更多的学生上当受骗,职业院校可以为学生提供更为可靠的兼职信息,降低学生上当的风险。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兼职渠道,校方应主动与企业合作,在校内定期举办企业兼职见面会,使学生能够通过这种正规的渠道来获取兼职。学校内部也应建立兼职信息平台,由学校的专人对社会上的各种兼职信息筛选,然后在网站上公布出来,这样就可以将安全的、有效的信息提供给学生。同时,学校还安排专人对学生兼职后企业的看法和学生内心的想法进行调查,了解企业的岗位工作内容及薪酬情况,掌握学生的兼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与调整,使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兼职岗位,不但能为企业创造出良好的效益,也使学生能够通过这种兼职活动来了解工作岗位对自己的要求,有利于学生进行科学的职业规划。高校内部可以由学生组织成立大学生的兼职代理公司,作为高校与社会沟通的渠道,学生可以通过这一官方性质的渠道来了解更加靠谱的兼职信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结语

当前职业院校中兼职现象十分普遍,大学生兼职的兴盛有着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良好的兼职工作能够丰富学生的社会经验,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对学生未来的成才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就总体上来看,职业院校学生在兼职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扰乱着大学生兼职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造成了社会上的负面影响。文章结合当前大学生兼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以期对高职院校大学生兼职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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