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资金”

2021-11-22 16:32任瑞莲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6期
关键词:一事筹资集体经济

任瑞莲 河南省濮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国办发〔2007〕4 号文件转发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筹资筹),本办法对筹资筹劳的内容、范围、对象、程序、管理以及其他事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办法规定严格执行,同时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掌握“一事一议资金”的内容

其指的是村民作为直接受益的集体进行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需要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出资出劳的行为。需要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快速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生产生活公益项目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比如:在农田水利进行基本设施建设、修建和维护村内道路、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项目治理、植树造林、幼儿园、养老院、文化活动场所、路灯的安装、抗灾救灾等。这些项目的建成极大丰富了村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

二、搞好“一事一议资金”项目事前宣传发动工作

筹资筹劳事项需要经过村民委提出,或经一定比例的村民或村民代表联名进行提出,所议事项会前需要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公告,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需要经过农户确认签字认可;会前还需要充分做好所有群众的思想工作以及宣传动员的工作;让群众充分发扬民主,让表决事项符合村民的意愿;方案表决通过后,应由参加会议的村民签字认可,以利于该项目顺利推进。

三、搞好“一事一议资金”事中筹资筹劳的使用、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从而成立“监理会”。成员主要由在本村中有威望的村民、党员、退休老干部等成员组成。

(二)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让村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章可循。

(三)“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筹集的资金应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管是单位以及个人都不能挪用、平调该项资金与劳务。有些筹资筹劳项目,政府给予了一定比例的财政奖补资金,针对此种资金,监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并加强监督管理。村级财务人员应分别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资金搞好核算工作,让每一分钱充分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搞好“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的会计核算工作

(一)筹资筹劳的核算

开展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于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程、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想根本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国家不但要强化支农惠农政策,而且更要依靠群众的辛勤劳动和艰苦奋斗才能实现。

举例分析如下:

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式进行村街路面硬化,按人均10 元的标准收取“一事一议资金”。共1 000 人为本村的群众,全部收齐款项,并且存入信用社。

1.筹资方案通过时:

借:内部往来——各户 1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村街硬化 10 000

2.收到筹资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xx 行 10 000

贷:内部往来——各户 10 000

3.村集体经济组织修村街共发生费用6 000 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共计投入劳务1 000 个工,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为10 元/工。

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建设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村街硬化 6 000

贷:银行存款——xx 行 6 000

发生劳务投入时 :

借:在建工程——村街硬化 1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10 000

4.工程完工结算时,将在建工程转出,记入“在建工程”账户的贷方;同时增加其他支出,记入“其他支出”账户的借方。

借:其他支出 16 000

贷:在建工程——村街硬化 16 000

5.将“一事一议”筹资转入集体积累,减少“一事一议资金”,增加“公积公益金”。

借:“一事一议资金”——村街硬化 6 000

贷:公积公益金 6 000

村民自筹剩余资金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可退回筹资个人或转作其他“一事一议资金”项目使用。

(二)财政奖补资金的核算

财政奖补资金投入使用后绝大部分村能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笔者认为,应当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有资金全部列入“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在“一事一议资金”总账科目下,可按不同资金来源和建设项目设置“二级、三级”明细科目,用于专项核算某个“一事一议”项目的资金筹集和使用。项目批准实施后,各地可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资金核拨。

举例分析如下:

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建设一所幼儿园,该项目批准实施后,经申请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拨来项目资金10 万元存入银行。

1.村集体经济组织凭收据及银行回单联作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xxx 10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幼儿园100 000

2.上述资金购买水泥3 万元,砂子2 万元,钢材4 万元,并入库。

借:库存物资——水泥 30 000

——砂子 20 000

——钢材 40 000

贷:银行存款——xxx 100 000

3.上述物资出库投入工程建设中,并发放人工费10 000 元。

借:在建工程——幼儿园 100 000

贷:库存物资——水泥 30 000

——砂子 20 000

——钢材 40 000

银行存款——xxx 行 10 000

4.项目完工,经决算、公示、验收合格后,形成固定资产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转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幼儿园 100 000

贷:在建工程——幼儿园 100 000

同时,将“一事一议资金”结转“公积公益金”账户。

借:“一事一议资金”——财政奖补资金——幼儿园10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100 000

(三)项目建成后资金有结余或超支的会计处理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如有结余,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暂不作账务结转处理,余额保留在“一事一议资金-××项目”账户贷方,用于项目建成后的管护等后续支出。

2.如该项目无后续支出,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转用于村内其他“一事一议”项目,如甲项目完工后有结余的,可转入尚未完工的乙项目:

借:“一事一议资金”——甲项目

贷:“一事一议资金”——乙项目

3.如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支出超出预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将其超支金额用村集体积累予以弥补。

发生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xxx

贷:银行存款——xxx

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xxx

贷:在建工程——xxx

五、搞好“一事一议资金”项目事后监督管理工作

监理会成员应依据事前制定的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等开展监管工作。如果发现所建公益项目出现异常,应及时向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是其他有关部门反映,及时进行处理,把风险降到最低,让这些公益项目发挥最大效用。

六、“一事一议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笔者曾多次参与了专项审计和入村实地调查,对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现阐述如下:

(一)筹资筹劳的程序没有严格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由于宣传不到位,村民从思想上不能充分认识到它带来的好处,对筹资筹劳项目存在着抵触情绪;由于外出务工青壮年较多,参会人员不容易招集,参加会议的成员多是家中老人,对“一事一议资金”项目认识不够,意见存在着很大分歧,从而导致不能按预定计划筹措资金筹集劳务,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的资金没有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与村委会其他资金混杂使用,不利于进行专项资金的核算。

(三)“一事一议资金”项目所筹措的资金与所建设项目不完全一致,存在着其他项目挤占该项目资金现象;与“一事一议”项目相匹配的财政奖补资金存在着监管不到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挤占资金现象,导致财政奖补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其效用。

(四)所筹资金以及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额度、使用去向等没有公开透明,筹资村民对所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不清楚,存在着信访风险。

(五)“一事一议资金”项目,无论是筹资筹劳过程,或是在项目施工后,资金投入使用过程,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手续不完善现象。有的是先施工,后完善手续。

(六)项目完工后,没有及时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对存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及时进行整改,容易产生不良后果。

七、针对农村以“一事一议”的形式兴办公益事业存在的问题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乡镇、村干部培训培训的形式可多种多样。通过培训让他们提高认识,积极引领,熟练掌握村级“一事一议”工作的政策规章;增强服务意识,改变过去的“行政命令”型为“服务”型;全面实行民主管理,从议事各个环节开展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让群众对筹资款项缴得舒心,用得放心。同时要多渠道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全局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心甘情愿地、齐心协力地办好农村公益事业。

(二)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积极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建设。“大家事,大家办”,实行民主议事。“大家事,大家定”,实行民主决策。“大家事,大家管”,实行民主监督。

(三)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依据村民自治的相关条款,制定适合本村村民履行应尽义务的具体办法,使其有章可循,提高干事创业的工作效率。

(四)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实施过程中,一要接受群众的监督,二要广泛征求群众意,三要控制好议事范围。

对农民负担监管的内容、形式实行转变。在农民负担的监管上,要严格按照现行的农民负担政策法规进行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的核心应向保护农民利益转变,包括监管内容、监管对象、监管机制等。检查的形式可采取定期、不定期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或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五)议事形式要灵活多样。群众接受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哪种形式能办好,就支持哪种形式,营造一个良好的议事氛围;时间安排上要根据时令、传统习俗和农民外出务工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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