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超越:文化间性语境下中国武术传播之肯綮

2021-11-22 14:47王少宁杨祥全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中国武术跨文化武术

王少宁 杨祥全

(天津体育学院 体育文化学院,天津 301617)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象征,是区别于其他国家与地区的重要标识。然而随着我国社会转型步伐的不断加快,民族传统文化在“现代性”的变奏中呈日渐式微的态势已成不争的事实。对于传统武术以及在此基础上演化出来的各种武术形态而言,因包含着“现代性”和“非现代性”的两个面向,其自身在传播过程中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武术传往海外古已有之”[1]。在近代社会,精武体育会就以民间体育组织的身份担负起了以武术为代表的东方体育文化进行海外传播的领航者,以此为肇始,中国武术在内忧外患的历史环境下开启了“走出去”的传播之路。而官方主导的传播活动是从1936年德国柏林奥运会的武术表演开始的。百年传播之路时过而境迁,在武术文化“走出去”战略被纳入到国家意志和政治诉求的大背景下,中国武术在不断出场中紧紧契合时代发展要求,迎来了机遇的同时也与挑战并存。当前,随着武术跨文化传播的趋势不断加快,武术的特性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与异质文化要素的互渗,甚至会发生某种形式上的变异,间性话语体系失衡导致的海外武术传播的实然状况即属此例。鉴于此,如何从形式和内涵上标识中国武术的文化质素,最大程度地抽离出“武”的文化特质实现对外输出和对接,这是武术传播首先要担负的文化使命。

“如何更好的传播武术,需要新的理论介入和文化认知”。[2]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已有不少学者运用新的方法理论对武术传播展开了思考和研究。其中,典型成果如《武术文化传播的障碍因素分析》《批判与重建:武术国际化传播反思》《武术文化传播障碍之思考——以文化软实力为视角》《中国武术传播三题——文化史视角》《武术传播研究历程与进展评述》《太极拳国际化发展的传播学思考》《中国武术跨文化传播的思考》,等等。可以说,这些成果为继续深化武术传播研究提供了有益启示。有什么样的理论认识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本文运用文献资料等研究方法,以文化间性为逻辑起点,通过比较研究思路,爬梳“自我”文化与“他者”文化的认知向度,旨在为中国武术传播与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

1 “文化间性”的概念阐释

在文化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间性”、“他者意识”、“交往理论”已成为很多研究的热搜。随着文化交往的日益频繁,文化间性走向了多元勃兴。国内学界认为文化间性源自于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的交往行为理论,它是胡塞尔“主体间性”(或译“交互主体性”)的理论延伸。文化间性与主体间性的区别在于:在文化间性中,“他者”指的是文化“他者”,而非同一个文化内的“他者”。由于异质性的存在,这个“他者”与“自我”很难形成同一性。因此,文化间性从定义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指“一种文化与他者际遇时交互作用,交互影响、交互镜借的内在关联,它以承认差异、尊重他者为前提条件,以文化对话为根本,以沟通为旨归。文化间性的价值在于异质性和对话性,对话的目的在于沟通,沟通是为了达成共识,是双方通过对话所达成的愿望的实现”。[3]文化间性作为一种跨文化交际的思维体系,是探求文化之间的共在为话语范式,强调的是对异质文化的识别、包容和互动,对推进武术文化传播的现代化和国际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化研究离不开间性思维,尤其是有关两种文化交互作用的论说更要基于对文化间性特质的切入,否则,所建构的论说就会脱离所述对象的真正实际,而成为单纯满足认知旨趣的知识游戏。”“没有间性思维,跨文化研究也就无从谈起。”[4]不同文化圈、民族和国家的文化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必然会与异质文化产生关联,在与异质文化交流中才能获取自身的价值和意义。中国武术文化传播与发展变迁是指向未来的,是包容开放的,更是多元主体之间的对话、接受、理解与互动。新时代,如何使“自我”与“他者”在间性理论的指引下产生“新质”,对这一本质特征的明辨性追问和理论构建或许有助于解决中国武术传播“破”与“立”的时代命题。

2 武术传播与文化间性的内在关联

2.1 武术传播中的“间性”思维

作为中华民族保存、保养和体认生命的文化载体,武术在文化形态、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与西方体育存在着很大的相异性。从文化比较的角度来看,西方体育是重个体性的外在超越型文化,中国武术是主体自觉性和整体观的内倾超越型文化。西方体育崇尚的是竞争与冒险精神,强调个人价值的实现,武术“重直觉、合内外、顾整体”的思维方式与西方体育是完全相异的。因此,“相异性”及其理论延伸为我们探讨武术传播提供了一个足以洞见发微的学术工具。笔者认为,中国武术的跨文化传播在“反求诸己”通向世界的同时,应该有一条借镜之路,借助西方理论资源和学说对其进行“现代性”阐释显得尤为必要。置身于文化间性的语境中,面对“他者”文化,一方面我们要保持武术的民族性与本土性,抑或说保持其“非现代性”的一面,不“追摹”西方的话语模式,在认清“自我”的文化自觉中实现“转化性创造”,即所谓的“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另一方面要秉持自创性与共生性的间性思维,巧妙地传达其文化精髓,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兼顾共性与个性的客观实际,拥有更深更广的交往可能与发展空间。中西间性也好,文化间性也罢,其前提是见出于相异性。相异的东西往往具有话语冲突和对话关系,引起的反响也更深远、更强烈。而最具异质性的“他者”文化,我们通常称其来自西方。由此可见,我们将两种文化标识为东西方文化,那么势必出现文化间性的问题。

2.2 跨文化情境下武术传播的主体性建构

在文化间性语境下,武术的跨文化传播是在动态的过程中以接受者为导向的,分配意义上的文化受众者决定了传播的结果。接受者,也就是文化受众者对武术传播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影响传播的内容;二是影响传播的形式。因此,语境在决定我们如何传播中起着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传播发生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背景即语境是传播的第三个要素。离开了语境,异质文化间交流的可能就不复存在。从操作层面来看,武术跨文化传播要为文化受众者所接受,首先在形式上有新意、有亮点、有创新,其次在内容上强调体用、技用与艺用的统一,跨文化情境的武术传播才可能取得效果。从文化间性的角度看,作为文化载体的武术如何在形塑文化认同和促进文化交流的进程中,体现出文化传承与对外传播的功能和亮点,是当前学界需要面对的重要命题。唯有如此,武术才能走得更远。哈贝马斯提出的文化间性理论是拓展不同文化间关系研究的重要一维,它不仅为武术研究拓宽了学术空间,同时也把武术传播研究推向了深入。本文试图在东西方文化比较中使“自我”与“他者”建立起对话与关联,在文化间性语境的预设中,阐发武术主体间性“多元一体”的思想精义,这种形而上的建构或许为武术传播提供有价值的思考。

3 中国武术传播进程中的现实困境

3.1 传播理念趋同性与传播形式的不完善性削弱了武术传播的文化空间

我们知道,武术是在农耕文明这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背景下产生的文化形态。因此,“农耕文明是武术诞生的原初境域”[5],它的突出特点就是突出的底层性、家族的传承性和对土地的依赖性。然而随着社会转型的步伐加快,“社会生活和组织模式即社会实践结构不断从传统走向现代、走向更加现代和更新现代的变迁过程”[6],正是由于社会实践结构和传播模式的改变,传统武术以及在此基础上演化出来的各种武术形态在传播过程中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所谓的社会转型,其实就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运行机制从一种形态向另一种形态转换的运动过程,具体表现为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以及价值观念等方面的转换。中国武术的转型过程一定程度上折射了中国文化在这一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表征。从文化传播学的角度来看,由于武术传播的进程跟不上社会转型的步伐,与社会发展和大众心理的节奏产生了“不同步”效应,导致了武术的传播效果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缺位、社会服务中缺席、身份认同中缺失。当前“武术体育化”、“武术项目化”的教育、竞技等传播理念与体育“求同”失去了其独特性,遮蔽了“武术是体育,武术是文化”的认知向度,在传播内涵上重技术传播而轻文化传播,由此带来的影响表现为“学生喜欢武术,但不喜欢上武术课”,“观众看不懂竞技场上运动员的武术演练”等,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武术的文化内涵没有被充分释放出来,将其作为一个体育项目进行生产和传播,在内涵上显然是缺失的;其次传播形式不完善,尤其是武术的技击传播和影视传播中由于外因的植入,使武术陷入了与大众疏离的文化悖论,难以发挥弘扬民族精神、强化民族特色的作用,此尴尬境况似有愈演愈烈之势。从社会传播角度来看,武术多是通过口传身授的家传或流派传承下来的,随着传统武术传承方式单一、传承人断层等问题的出现,“许多拳种流派正在不断消失。若再视而不见,将失去我国武术文化的根基”[7],面临着既无文字、又无技艺传承人的尴尬,如果不采取有针对性的传承与保护,这些身体技艺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人在艺存,人亡艺失”的局面,不能满足社会对武术文化消费的需求。这些现实困境的有效消解,不仅有利于武术在国内的发展诉求,同时也对加快武术传播的国际化进程产生重要作用。

如前所述,不能满足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武术传播收效度和贡献率是可以预见的。一方面,武术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未能结合时代潮流建立应和社会趋势的包装,没有很好地实现对自身文化的“外在超越”;另一方面,我们在武术文化认同的形塑中,对传统再造的视角和路向不够明确,没有形成标准化和可复制性的功能性产品。反观日本武道、韩国跆拳道作为本国“国技”的蓬勃发展,其身体演绎的文化性、技击性、文化识别度以及在培养民族精神等方面的积极因素需要我们总结。国外武技的“先推、后推、再推”[8]传播模式值得我们借鉴。郭玉成认为跆拳道、空手道、柔道之所以能够成功,与国家对其大力支持而形成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是分不开的。武术传播固然离不开国家层面的支持,然而“打铁还需自身硬”,当下武术价值功能的弱化、神秘效果的虚化、“武术大师”等现象的出现对武术的传播与发展是十分不利的。因此,从长远来看,中国武术传播任重道远,真正实现文化“走出去”并非一朝一夕之事。

3.2 东西方文化差异与“他者意识”中的刻板形象构成了武术文化“走出去”的主要阻碍

“认识自己需要他者的眼光,认识一种文化同样需要确认另一种异质文化的存在,并能够在与这一文化的交流中获得自身存在的价值”。[9]从人类文明发展的维度来看,华夏文明与海洋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以中国武术与西方体育为代表形成了两种基本模式。中国武术历来崇尚“天人合一”的文化思想,“中国的传统文化不是从独立的个体中透视世界,而是从人与世界的全方位的关系中去认识一切,并认为人与世界、人与自然是相互依存无法分开的”,[10]而西方体育的身体活动自古追求的是速度和力量的展现。中国武术注重的是天人伦理与和谐,西方体育则关注的是秩序规章与竞争,这是中国武术有异于西方体育的根本之处。因此有学者指出:“武术所内涵的民族文化情结既是其文化的根脉所系,也是其融入世界文化的最大阻力所在”,由于社会性质、文化差异及思维方式的差异造就了不同国家和民族在文化上的显著差异,“他者”对于东方“异质”文化的理解和认知存在一定的困难是显而易见的。当前,西方知识精英所谓的“文化误读”[11]、错读甚至曲解中国武术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西方人的眼里,中国武术不是西方体育的正统模式,因而将之归为个性化而非理性化的身体习练方式。“生命在于运动”是在柏拉图视角的影响下演化的西方体育思想并加以特征化,在西方人的眼中,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才是海洋文明对“体育+文化”的最好诠释。在奥林匹克的话语体系中,中国武术几乎处于失语状态和边缘化。“丧失话语即是丧失权力”[12]。

传播是一种力量。从共时层面上说,传播本身存在着异质文化间力量强弱、大小的关系与博弈。也就是说,当我们对外输出的武术文化在内涵与形式上与西方社会的接受程度与习惯产生一定距离时,势必会产生“文化误读”的现象,“他者”站在自身的立场认为“中国功夫太暴力”[13]就是一个明证。有学者认为,“中国武术国际传播中遭遇的文化误读、认同危机等文化困境,仍然是制约中国武术文化‘走出去’的主要因素。”[14]也有学者认为,“文化定位、国际受众对拳种的选择与认同、国际受众对武术体系的理解、交流方式、武术的神秘性、国际市场的稳定性、文化差异是传统武术对外交流中遇到的主要问题。”[15]因此,面对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抑或说是源自于东西方文化性格上的差异,如何消解这种“文化误读”或“技击偏见”,让更多的外国人理解、接受和学习中国武术,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走出去”并与他者实现对接,跨文化传播中武术最应该培育和弘扬的普遍性价值是什么,这些追问都是武术跨文化传播不应回避的问题。另则,近年来“武术名师”、“武术大师”频现,隔空打人也不乏其人,这些现象见诸媒体后,损害了广大武术传播者的形象和利益,同时也给“他者”树立了消极的形象。因此,中国武术跨文化传播和对接还需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4 文化间性语境下武术传播的间性思维与路径选择

4.1 “互识互补、视界融合”的文化理念彰显了武术传播的间性思维

总起来说,中西文化的未来从长期来看应该是通过互识互补而逐渐走向融合,但融合从来不是差别的统一,融合必然是各自保存各民族文化原有传统文化的优点和特点为基础的。当前,西方文化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怎样和西方文化的其他文化打交道,所以西方人对中国文化的了解远不及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认知。哈贝马斯认为,“文化融合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趋势,文化的单一性和同质性已难乎为济”。[16]全球化时代,文化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因此“在武术传播研究中,可以拿来国外的‘主义’”[17],反哺中国武术传播的文化实践。鲁迅先生对“拿来主义”是这样描述的,“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这种“拿来主义”反映出的核心理念就是,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分辨和挑选,也就是自己有主见地去吸纳与“自我”文化相异的有益成分。因此,中国武术传播的文化实践只有在保持民族性与本土性的基础上,融合“他者”文化的合理成分为己所用,在承认差异的基础上进行跨文化情境的创新,秉持“互识互补、视界融合”的文化理念,在更多“场域”、更深层次融入并造福人民的美好生活,才能在高文化背景下实现“自我”文化与“他者”文化的共存共生。中国武术的发展离不开多元文化的主导,这里面既有“天人合一”、“体用不离”的思想传统,也有西方科学思维展开的选材、训练、疲劳恢复等手段与方法。从技术层面来看,武术离不开确立对手并且需要一个强大的“他者”作为自身“求新思变”的参照,反之,对“他者”文化一味地拒绝和排斥只会导致武术文化进一步边缘化的危机。当今时代,中国武术的再“出场”承担着维系主体间性关系的融介角色,“身与心、自我与他人、个体与自然、个体与社会”构成了武术文化主体间性的文化版图,武术这一传统身体技艺文化借以“多元一体”主体间性的内在关联调谐着“人与器、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不同质素。也正是这种“合内外、合天人、顾整体、重和谐”的间性文化氤氲化育了中国武术的博大精深。因此,树立“互识互补、视界融合”的文化理念,会使武术在文化交往中获得更多关注与认同,发挥东方传统身体技艺文化在世界文化舞台上的作用,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实现武术更好地传播和发展。这既是我们承认“他者”文化,吸收“他者”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我们获得“他者”文化承认的过程。

4.2 “求同存异、美美异和”的文化姿态体现了武术传播的间性智慧

中国武术文化“走出去”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的代际工程,我们应持辩证和审慎的态度,跳出传统与现代二元对立或主客两分的“怪圈”,在文化全球化的进程中,以一种动态发展的眼光和间性智慧来审视武术传播,理性探寻武术传播中的文化间性。所以在与异质文化展开对话和互动的过程中,文化阵地的坚守与文化吸收、创新的间性思维,两者并不矛盾。基于文化间性的“求同存异、美美异和”为武术传播提供了理论指引,即通过文化间的共性致力于推进“自我”文化与“他者”文化的交往、沟通与理解。“求同存异”的核心价值在于,一方面要求在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化里,从诸多差别中,寻找武术与异质文化内在的同一性,也就是“求同”;另一方面,要在已有的、已然呈现的和谐中,析出“自我”文化与“他者”文化的差别,也就是“存异”。毋庸置疑,中国武术要更好地实现跨文化传播,既要保持民族化的身份,同时还要相应地增加一些国际化的元素,在“异中”寻找“求同”的最大公约数。这方面的成功例子当属韩国的跆拳道、日本的柔道和空手道等武技。“美美异和”的核心价值与“美美与共”之意不同在于,它以承认文化间的差异为前提,以寻求融合的姿态为指向。这里的“异”指的是中国武术隐含的身体观、技击观、价值观、伦理观与西方体育存在的相异性,一直以来,中国武术所独有的身体活动方式、技击思想和文化底蕴是国外受众者学习、传播武术的重要诉求。“和”强调的是中国武术与异质文化的和谐共生,虽然有形的表现、运动形式相异,追求健康、智慧“用”的方式不同,但最终都要达到“以人为本”,落实到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注和思考。文化间性理论认为,“由于差异性的存在,各种异质文化之间才有相互交流、相互对话、相互借鉴的可能,并在这一过程中彼此烛照,发现自己、反观自己并诱发创造性灵感,从而革新求变”[18]。如前所述,中国武术属于内倾超越型文化,注重的是天人伦理与和谐,而西方体育属于个体化的外在超越型文化,它关注的是秩序、规章与竞争。笔者认为,“和合精神”与“契约精神”需要展开对话,“柔性文化”与“刚性文化”必然通过互补而走向融合,唯有同一性和异质性两个面向的“相对”统一,才能推动当今时代文化多样性“文明共和”的胜景。

4.3 与“他者”文化对话共生的互通意识是武术传播与文化间性内在关联的直接体现

中国武术的跨文化传播是传播的一种形态,需要多元化的传播主体共同传承共同推进才能事半功倍。因此,在跨文化传播中,应加强官方武协与传播主体间的合作能力建设,形成以政府官方为主,民间组织和个体为辅的传播合力,共同推进武术传播的国际化进程。首先,政府应对海外武术传播收效度和受众面进行综合评估,以“他者”为中介,通过“他者”对武术的态度、认识和接受程度来评估武术的传播效果、传播策略和传播内容,尤其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及华人华侨,明晰路径,精准施策,通过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传播中国武术,让更多的外国人体验武术,接受武术,以点带面,进而了解中国文化。其次,挖掘不同国家的武技文化资源,展开对话,交流互鉴,在平等、接受与互动中树立武术品牌。尊重不同国家、民族及文化间的差异,有利于对彼此的文化体系及价值观的互相尊重、互相交流、互相借鉴、互相包容、和谐共处,为构建平等、和谐、多元的武术传播生态深耕细作。最后,保障武术资源整合的渠道畅通和文化输出话语体系的平等与对话,鼓励民间力量和个人传播武术,“完善其组织管理,规范其传播内容”,[19]将零散在海外的武术文化传播资源整合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应给予政策、资金及技术支持,以鼓励促进这些民间组织和个体传播武术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

武术文化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其实也是一个与“他者”文化对话与相互承认的过程。面对“他者”文化,我们不应停留在“自我东方化”的文化想象中,或者仅限于展示、介绍和了解的传统层面,这种“走出去”的传播模式是没有多少吸引力和生命力的,且这种“走出去”的形式可持续性差,而是要在间性视角的指引下认识和思考“自我”与“他者”所表现出来的文化间性是什么,进而提炼普遍性价值,找好文化接口,尽可能推进同一性,形成文化共识,这是武术文化能否从“走出去”到“融入本地”的关键所在。王才勇[4]认为,对两种文化的任何言说都应该从其间的关联出发。好莱坞影片《功夫熊猫》的大获成功,就是融合了中国文化元素与体现西方文化价值观念的间性关联的一个实例。因此,在武术跨文化传播实践中,要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找好与受众者在文化认知上的契合点或同一性,否则就会由于文化性格上的差异产生“文化误读”,使传播无效。

在全球性的语境中,与“他者”文化对话共生的互通意识体现了武术传播与间性存在的关联。从传播学的角度来看,文化间性作为一种多维关系的建构,它所揭示的是不同文化主体之间通过对话、交流建构起来的相互理解、相互适应、相互联结和依存的关系和关联。不同文化主体之间的关联并非一个静止的概念,而是动态的生成和演绎。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语境在决定我们如何生产和传播中起着重要作用。当前,有关中国武术文化传播的研究早已不是新论,既往研究基础和成果也都已经从不同维度、不同视角对此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探讨。文化间性作为主体间性元理论的延伸,或许可以为我们研究武术文化特别是武术传播提供可借镜的地方。当然,学术研究与现实情境总是存在一定差距的,置身于文化间性的语境中,对武术传播进行跨文化思考,期待在相关的学术探讨和海外武术传播实践中引起共鸣。

5 结语

从“自我”剖析的视角来看,传播理念趋同性与传播形式的不完善性削弱了武术传播的文化空间;从文化“相异性”的视角来看,东西方文化差异与“他者意识”中的刻板印象构成了武术文化“走出去”的主要阻碍。当今时代,中国武术的“出场”和传播实践应以“转化性创造”的间性思维、智慧和互通意识,主动回应服务社会、助推中国文化从“走出去”到“融入本地”的国家战略和时代诉求。其中,“互识互补、视界融合”的文化理念彰显了武术传播的间性思维,“求同存异、美美异和”的文化姿态体现了武术传播的间性智慧,与“他者”文化对话共生的互通意识是武术传播与文化间性内在关联的直接体现。因此,充分认识武术传播中的文化间性,辨析武术传播与文化间性存在的关联,旨在返回现实探讨武术传播的问题、路径及对策,以期为中国武术传播与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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