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芳袭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沈阳 110013)
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后简称《办法》)一个银行只能开立一个基本款账户,但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和特殊账户。随着企业业务的不断扩展,企业对账户的需求也不断扩大。银行在对企业账户核实过程还有很多不严谨的情况,需要结合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等一些社会监管部门共同对企业账户进行严格监管核查,保障账户资金安全,防止偷税、漏税等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保证国家资金安全和社会资金稳定。
根据《办法》规定,一家企业在建立时只可在一家银行办理一个相应的基本账户,基本账户为日常结算和现金支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办理多个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办理这三种账户只需提供相应文件和证明即可,而银行人员对其真实性核实和调查略有欠缺,调查的不合理性导致企业对外可能发生漏税、偷税、欠款以及近期较为突出的买卖账户、出租出借账户的现象,对企业内部可能发生挪用公款、挪用企业资金的现象,这些对于企业自身发展和社会管理都存在不利因素,对于企业资产和国家资产都有一定的威胁。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及变革下,有越来越多的新企业建立,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而倒闭。对于倒闭的企业账户,银行可能在一段时间内会为其保留。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银行对账户管理的工作量。另外,企业存在因为多个项目建立多个账户的问题,而项目结束后对这些账户置之不管,这就导致一个企业可能存在过多久置账户。虽然银行对一般存款账户、专有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有相应的注销政策并进行相应的资金处理。但这些久置账户的存在,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增加了银行的账户管理工作量。目前,银行对企业的账户调查不深入,对企业内部资金去向了解过少,导致了银行内部账户过多、工作量大、管理复杂等问题的发生。
在处理企业内部面临的各种业务时,企业往往需要开设一个新的账户,并向账户内拨一笔资金。建立新的账户需要企业工作人员到当地银行进行账户办理或通过电话办理进行账户核实。在一定情况下,银行人员会有一定程度上的限制,只能大致了解账户建立的目的,而对拨款金额的资金具体去向和资金用途等了解甚少。这就导致一些企业可能打着办新业务的名号,为开立虚假账户进行资料编辑,实则将企业资金进行转移而达到逃税、偷税的目的,或者单纯是以空壳企业为名,开立银行账户进行买卖并用于电信诈骗、跨境赌博等非法活动。银行对企业账户办理过于简便,对于账户资金用途管理不严就会导致犯罪分子利用银行账户从事非法活动。
就有关银行法规而言,企业开设的4 个账户分别具有其各自的、具体的规定和要求,而企业在开设账户时对4 种账户的使用存在分辨不明确、使用不合理的现象,导致目前一般账户和基本账户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而银行在对这方面的管理也并没有做出严格要求,对于企业开设账户的不合理性的无视和监督不严格,导致了企业更加模糊两个账户之间的功能与作用,进一步导致目前一般存款账户逐渐向基本存款账户的靠拢及合并,再加上企业对一般账户的使用越发多元,拓宽了一般账户的使用权限,这些都会使企业和银行资金的分配不合理。银行存款资金去向问题越发严重,社会资金的问题也愈发复杂。
当下,由于企业业务的不断扩展,大多数企业需要在异地进行账户办理,而大多异地账户在办理时,法人多不愿到相关网点进行对应账户办理。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若相应法人无法到网点办理,需要运营管理部门亲自上门对管理账户进行核实,并与法人进行沟通。既要保存法人的开户证明,又要明确法人的开户意愿,并由此确保账户的合规合法性与真实性。但是,对于那些距离较远的运营部门,无法当面进行开户办理的情况而言,这一方面降低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处理较为复杂,无法当面核查,也可能从中产生异地账户发生异常现象。
银行要加强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培训,保证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开设账户时合法性和真实性的核实,内部工作人员需要首先自身明确各种账户资金使用功能的不同之处,面对企业要求建立的账户与相应资金存储需要匹配,要分析账户建立与资金转移的规范性。对于各类账户开立不能一概而论,而需进行多方核实才能为企业办理相应的业务。这些都需要银行对人员的定期培训,加强并提升工作人员对业务办理的责任感和面对各类事件的处理能力,保证不同账户的使用正确性并不断完善他们之间的区别。
面对众多企业以及企业名下的各种银行账户,银行要定期排查,对于闲置时间过长的账户要及时与企业内部相关人员进行联系与沟通。处理闲置企业账户,解决闲置账户对银行进行账户管理的不便之处。面对久置且联系不上的情况,银行相关人员可按照相关要求对账户进行注销;对于久置时间过长却不符合注销条件的账户,需要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与银行高管进行协商或派出相应人员到企业与企业工作人员协商闲置账户问题,这也排除了一些企业可能通过闲置账户为自己存钱,为逃税、漏税而做准备和资金转移的问题;对于经营不善倒闭的公司遗留下来的账户,银行要对企业及其账户进行相应分析并及时对这些账户进行相应处理。减少银行对企业账户的工作量,保证银行账户的正常运行。
企业每建立一个新的账户,银行工作人员都要有对应的调查与记录,确保企业开设账户与对应资金的合法性。对于企业办理账户条件记录要正确可靠,对账内容包括账账核对、账证核对、账实核对、账表核对四大方面。银行工作人员对此不仅要当面进行核实工作,而且在以后的账户处理中要进行相应核实,确保资金安全与管理账户的正确性。
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利用外部信息以及企业年检资料对企业开户资格和实名制情况进行动态复核。在取消企业开户许可以前,银行通常根据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情况进行账户年检,时间较长。在取消企业开户许可以后,人民银行明确提出需要建立动态复核工作机制,期限没有统一要求,目前大多数银行可以保证半年一复核,部分银行能够一季度一复核。
面对社会中存在的各类为自己公司牟利和企业中个人为自身揽财的种种现象,银行业务人员必须要有过硬的认知力和辨别力,这需要银行对银行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相应的培养。随着新时代的发展,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如地下钱庄、涉赌涉诈犯罪活动等,这些都意味着银行工作人员必须加强防范意识,并不断提升自己对业务的熟练度和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将那些企图在法律边缘游走的人扼杀在法律的摇篮中,这也需要银行对人员的相应培养。
在新形势下,企业账户的不断增加是必然的。即使对于已建立账户的及时处理也只是解决一小部分账户管理工作量,而面对日益增长的账户需求,银行只有完善账户管理体制。对于账户管理体制的结构完善和加强,一方面要通过对现代技术的使用,对开立账户进行身份识别,另一方面要建立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新规定,保证各种场合下账户建立的合法合规性。
面对日益增加的账户,只有银行对企业账户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对账户内部结构的深度处理,对相关人员的定期培养使他们具有相应意识、应对特殊事件的处理方法,对于法律法规的熟悉,降低洗钱现象发生的频率,并且银行需要对账户功能进行明确规定与划分,减弱一般账户的使用功能,明确规定一般账户的使用规则,使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之间的区别更加明晰,并加强与工商、税务等监管部门的合作,对企业资金去向进行合理管控,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