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下发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正式启动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从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高度出发,精心筹划、统一部署,在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改革精神的同时,结合福建省实际,广泛地征求全省驾培行业管理和服务部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相关信息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等各方意见建议,并进行多番深入研讨,形成全省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优化整合机动车驾驶和货运从业资格培训内容和学时。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基础上,整合优化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与考试内容,形成《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货运教学大纲》),比原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和从业资格培训教学大纲总学时减少了49学时。
二是推动实现学员“一次报名、一次培训、一次考核”,避免培训内容交叉重复,切实减轻学员负担。对于已取得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在改革实施后初次申领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对驾驶员组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从业相关知识的培训(共7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改革实施后申领相应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照《货运教学大纲》开展培训(A2车型共95学时,B2车型共125学时),并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合格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
三是取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得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驾驶员凭《结业证书》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
改革工作的要求如下。一是不断优化服务,平稳有序推进改革。各地市要明确培训机构,及时公开信息;优化培训内容,减轻学员负担;严把培训质量,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系统对接,确保数据共享;统筹安排部署,确保平稳过渡。二是落实“三个要求”、坚持“两个底线”。各地市要切实做到“减负担不降素质、减环节不降质量、优服务更提效率”,要“坚持不增加从业人员负担”“坚持不降低培训考核标准”,逐步实现考试合并、流程减少、负担减轻,实现改革目标。三是精心部署安排,加强督促指导。各地市要做好改革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通过线上信息化技术、线下专项督查检查等手段,对驾培机构培训过程、结业考核、结业证书核发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驾培机构按纲施训,确保培训学时达标、内容真实有效。
(张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