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琼
(北京邮电大学体育部 北京 100876)
亚里士多德说过:“最初偏离真理毫厘,到头来就会谬之千里。”如果想了解一个事物的本质,那就先研究它的起源。在研究NBA电视转播的相关内容之前,首先要清晰什么是电视转播,什么是体育赛事电视转播,以及电视转播词语的起源、流变、内涵是什么。我国学者对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的研究从21世纪初就已经开始。由于研究深度和个人认识的差异,一些文章对电视转播、电视直播、现场直播、信号制作等相关概念混淆不清。在对NBA电视转播的研究文献搜索中,笔者发现几乎很少有学者将转播与信号制作的概念进行定义和区分,而习惯性按照大众的普遍认知将转播等同于信号的制作,从而导致研究对象发生了偏差。笔者认为,如果不理清二者的概念,不但不利于对NBA电视转播深入研究,还会让读者产生误解。
在对转播概念进行厘定之前,先对广播的概念进行介绍。广播的英文是Broadcast,在牛津词典[1]中主要有3种词性,动词、名词和形容词,动词的解释为被无线电或者电视传送;名词为传播、播音、广播节目;形容词为传播的。在美国学者Peters和John.Durham在《Speaking into the Air》一书中,将广播定义为分配的音频或视频内容,分散的观众通过任何电子传播介质获取,但通常是通过电磁频谱,以一对多的形式[2]。广播最早始于AM收音机,随着真空管无线电发射器和解释器的普及,广播在1920年左右开始普及。而早期的电子通信(无线电、电话和电报)是一对一,针对单个收件人。广播一词最早与播种种子的农业方法相关联,后来应用在描述印书材料或电报广泛分布的消息。1898年,将其应用于单个电台向多个听众的“一对多”的例子中。而广播又分为无线和有线广播:通过无线电波从无线电或者电视台向接收机传输无线电和电视节目成为“无线电广播”,使用电线或电缆传送被称为有线广播。在21世纪,通过数字技术的电视和广播节目的传输也被称为广播。1937年,电视广播问世,英文为Television Broadcast。电视广播而分为两种形式,分别是“录制模式”和“现场模式”,英文表述为Record Format和 Live or On Air Format。前者允许编辑和修改错误,重新排列;后者则为电视现场直播,主要为体育赛事电视呈现的一些现场活动[3]。Telecast一词第一次被记录的时间在1935—1940年之间。牛津词典中的Telecast中有两个词性,名词和动词,意思是电视广播、电视广播节目,且它是一个派生词,名词词性的Telecast等同于Television+Broadcast。柯林斯英语词典对Telecast词性解释与牛津词典相同,也有两种词性,尤其在强调名词词性时指现场直播的电视节目[4]。
根据《广播电视辞典》[5]的词条,转播是指广播电台(站)、电视台转发其他台播出的节目,如中央台转播春节联欢晚会;直播是广播电视节目的后期合成与播出同时进行的播出方式。在这种方式中,节目的后期合成过程就是节目的播出过程,它不经过事先录音或录像,而是在同一时间内在现场或播音室、演播室完成节目的制作和播出。有研究者将直播分为现场直播和播音室或演播室直播,如现场直播中美篮球对抗赛;录播是指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成录音或录像带在预定时间播送的节目播出方式[6]。
在欧盟理事会的相关文件中,对电视转播是这样定义的“电视转播是指通过有线或无线,包括通过卫星首次播出电视节目,这些节目不管是编码的还是解码的形式,都是以被公众接受为目的。它包括企业之间以向公众转播为目的的节目信息传输,它不包括应个人的要求提供某项信息或其他信息的通讯服务,如电子拷贝、电子数据银行和其他类似的服务[7]”。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电视转播无论以什么形式,必须是首次播出,这里指与现场比赛等活动几乎同步的首次播出的电视节目,也就是现场直播,包括现场直播者把自己掌握的信息同时传输给其他机构并在第一时间播出,如电视台对每晚7点30分新闻联播的播出,以公众接受为目的,而不是以特定的个人接受为目的。
冯然[8]对电视转播的概念进行了广义和狭义的介绍。狭义上的电视转播又称“电视实况转播节目”,是指在事件发生现场或演播室同步制作播出的电视节目,不经过播出前的录音录像,而是在事件发生同时,按一定的意图和要求,把现场音响、图像及解说组合为一体,直接播送出去。电视实况转播节目也称电视实况直播节目。而广义的电视转播,是以赛事流程转播为主体(包括大量的现场直播和录播),辅以新闻、专题、娱乐节目等节目形式的综合性节目体系。由此可见,狭义上的电视转播就是人们通常所熟悉的现场直播节目或演播室直播节目。
从上述的文献分析中可以看出,尽管这些概念在定义方面不能混同,但通过对电视广播(Television Broadcast)的电视现场直播(Live or On Air Format)与电视转播的词源和词义来看,二者属于同一范畴,都是通过电视对体育比赛的首次同步呈现。虽然人们在实践运用中对名称的叫法并没有严格的区分,除了体育赛事电视转播、体育赛事电视直播,在体育节目中还有“实况转播”“现场转播”等说法。但是从国外相关词语定义中不难发现,电视广播(Television Broadcast)的电视现场直播(Live or On Air Format)形式是国内大众所熟悉的体育赛事的电视实况转播或者现场转播的形式,而该文的电视转播就是电视广播的现场直播的形式(Live or On Air Format)。
在每一个大型的电视体育赛事的转播过程中,“电视公用信号制作”是一个极其重要且必不可缺少的环节。任金洲、马国力在《体育赛事电视公用信号制作标准研究》一书中以奥运会为例对体育赛事电视公用信号的概念进行了介绍:“奥运会国际公用信号是按照国际奥委会电视委员会提出的制作要求和标准制作出来的电视信号,完全符合奥林匹克公正和平等的精神。从制作方面来说,奥运会电视公共信号是在国际奥委会电视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各国电视制作者共识的理念和统一的标准,由各个赛场的电视制作区的电视信号制作队伍,用摄像机和话筒把比赛的实况进行采集和拾取,再通过导播对摄录的画面和声音进行流畅而又合理地切换、配合回放、字幕和特效,组成一个以现场画面为基础形式带有现场同期声及英文字幕或特效图像的电视信号成品。这个成品信号是经过制作区的技术控制中心传输到奥运会国际广播中心的信号、收集和传输中心,按照预先约定的信号分配给各国电视机构,各机构加工后再传送给观众。所以,概括说,电视公用信号到达广播中心之前是制作概念,各国经过加工以后是节目概念。所以,电视公用信号的制作是电视转播的基础,是最重要的一部分”[9]。从以上论述中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电视公共信号和转播的联系和差别。
体育赛事电视转播属于娱乐节目的组成部分,这类节目是以新闻事实的图像、声音、主持人的采访活动、播讲、解说转化为电信号直接发射的播出方式。如奥运会的开幕式、各种比赛的现场转播等。在《体育赛事电视公用信号制作标准研究》一书中,任金洲、马国力认为,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是电视制作人员从体育比赛现场通过摄像设备采集实况的视频、音频信号,经过选择、切换、加工、整理,包括现场画面、同期声、字幕、慢动作、特技等内容,再由广播电视中心统一提供给转播权的持有者,转播权持有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对信号添加解说、文字字幕、演播室主持人和嘉宾、专题片资料等内容,形成适合本国、本地区播放的节目,再通过传输设备发送到电视接收机呈现给电视观众的全过程[9]。“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既包括了“制作”的概念,也包含了“节目”的概念[9]。周立里在《奥运会电视转播影像叙事的实证研究》一文中认为,体育赛事电视转播系指通过人造卫星的传播途径,历经电视公司制作、编辑和播出程序所传送至电视机屏幕的奥运会各项比赛[10]。转播内容最主要有两部分:电视转播“说什么”和“怎么说”,前者是电视转播的具体内容的制作,后者是电视转播内容的具体表达方式,二者合一才构成了电视转播的内容。
从上述可以看出,体育赛事公用信号是体育赛事电视转播的一部分。现代体育在某种意义上讲是通过电视转播的桥梁让其更具广泛性和专业性,人们所看到的体育转播节目,其最基础和最核心的工作和内容就是体育赛事电视公用信号的制作,所以提到电视转播就不得不说体育赛事的电视公用信号的制作,电视公用信号的制作是专业性的、高标准性的,更是集现代电视理念、电视制作技术于一体的高质量电视转播呈现。值得注意的是,相比于奥运会,NBA电视转播也有信号制作,这些制作完成的信号将通过传输系统到达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网络转播平台,最后通过节目包装展现给世界各地的观众。
在对NBA电视转播的研究文献搜索中,笔者发现几乎没有学者将转播与信号制作的概念进行定义和区分,而习惯性按照大众的普遍认知将转播等同于信号的制作,从而导致研究对象发生了偏差,一个是转播,一个是信号制作。信号制作是电视转播的主体,转播还包括采访、评论员评论及演播室的加入。
通过对以上概念界定,NBA电视转播主要包括2个部分:一部分是对NBA比赛公用信号制作的研究,以NBA总决赛电视公用信号的内容为核心,对信号制作中的设备、人员配备、画面切换、回放与字幕呈现进行深入研究;另一部分则是全国性转播机构为满足观众的观赏需求对公用信号的包装与加工后流程性内容的分析,主要包括转播机构为满足观众需求增加的赛前、赛中及赛后的宣传片介绍、解说员的评论和采访等[11-13]。以上两部分共同构成了NBA电视转播的内容[14-16]。
时至今日,NBA已然成为美国乃至全球的一种标志性产业,其商业价值可见一斑。在这样一个全球体育产业繁荣的氛围里,NBA电视转播将一种竞技性体育运动通过艺术加工和再创作使之变成了一场世界瞩目的“真人show”表演。NBA电视转播是世界公认的电视体育转播行业的典范,其转播理念、机构设置、信号制作的方法与手段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现阶段,学者应理清NBA电视转播的概念的起源、流变与内涵,然后深入NBA电视转播的内部进行挖掘和剖析,探讨制作的内在规律与各个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不应仅仅停留在对NBA转播权、营销管理、商业推广的层面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