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云鹏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济南市 250001)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都提高了对金融监管的重视。2011年7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在“二十国集团”(G20)的支持下,牵头建立了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体系(GLEIS)。该体系的建立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对法人机构的身份进行识别,从而有利于建立全球统一的金融监管架构,有利于提高全球范围内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1]。
LEI 是一个20 位的字符代码,该代码依据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制定的 ISO 17442 标准,包括前缀码、预留位、机构特定码和校验码四个部分。LEI 编码只有一年的有效期。申请机构应在期满前向本地系统(LOU)申请进行年检,LEI 编码在年检完成后继续有效。LEI 关联着法人的关键身份信息,使各方能够清楚且唯一地识别参与金融交易的法人机构。
全球LEI 体系完全独立于 FSB,该体系涵盖三层非盈利架构,分别是监管委员会(ROC)、中央运行系统(COU)和本地系统(LOU)三个级别。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组成了ROC,它包含全会、执行委员会、评估与标准委员会等。ROC 代表公共利益对全球LEI 基金会(GLEIF)和中央运营单位进行监管,并且承担全球LEI 体系的顶层设计、政策和标准的制定等重要工作。GLEIF 负责COU 的运营,与COU 共同维护全球LEI 体系的数据中枢,整合并管理全球LEI 数据,对LOU 进行评估,保证数据质量,并且开展LEI 的推广工作;各司法管辖区的LOU 负责当地LEI 编码的发放管理,对本地数据进行管理,并按体系要求将本地数据上传到中央运营单位。
全球LEI 系统在对全球任何机构和个人免费提供对LEI 和相关参考数据的开放的并且无限制的访问[2]。LEI 系统是目前全球唯一能够提供开放式、标准化、高品质的法人机构相关数据的在线系统。公开的LEI 数据池可以看作是一个全球目录,有效解决了地方法人实体的信任问题,有效提高了全球市场的透明度。因此全球LEI 体系(GLEIS)已经成为国际金融监督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LEI 编码在2014年之后,迅速在多个领域获得了广泛应用。
国际方面,G20 提出了“鼓励全球范围内使用LEI 支持主管当局和市场参与者进行金融风险识别与管理”的目标,目前该目标已基本实现。多个国家和地区比如欧盟、美国等,以及多个国际组织比如金融稳定理事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都要求在衍生品交易、证券交易、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金融机构监管和处置、信用登记等领域使用LEI。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SEC)明确要求货币市场基金提供的监管数据必须包括注册人、发行人和回购协议等交易方的LEI。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要求回购交易报告主体必须提供交易对手方、中央对手方、清算机构等的LEI,上市公司在披露股东信息时要使用LEI 来标识法人股东,投资公司在持仓报告中要使用LEI 来标识投资公司、终端客户。但是目前LEI 在证券和衍生品市场之外领域的使用率仍然不高,只有少数司法管辖区在其它领域应用LEI 识别金融交易各参与方[3]。
在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正在积极推动LEI 的应用实施,目前要求使用LEI 的领域包括信用评级、债券发行人信息申报、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备案、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海关等领域。我国在动产质押融资领域也颁布了LEI 相关使用规则,但未做强制要求,仅作选择性使用选项。中国海关总署2017年11月发布的《关于调整水空运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监管相关事项的公告》中要求2018年6月1日起产品通关时必须提供企业类型标识,有日本、老挝等29个国家把LEI 作为主体识别编码。
LEI 从2014年开始正式发布,当年的发码量达到了331000 个。截至2021年5月,LEI 已经覆盖了超过200 个国家的近200 万法人机构[4]。
目前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的发码量居于世界前列,LEI 在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中的覆盖比例大约为2% ~7%,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覆盖率大约在0.2% ~2%。巴西、印度尼西亚、墨西哥、俄罗斯等国的覆盖率低于0.1%。LEI 在场外衍生品、证券交易商和金融中介机构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覆盖率。
在年检方面,目前FSB 的司法管辖区中有12 个司法管辖区明确提出了LEI 用于特定用途时需要进行强制年检,有的司法管辖区不直接要求年检,但有隐含的年检要求,有的司法管辖区则未提出年检要求。费用方面,2014年欧洲首次注册LEI 的费用为129 欧元,此外还需要交纳每年74 欧元的维护费用。2015年美国LEI 的注册费用为220 美元,维护费用是每年120 美元。2019年大部分司法管辖区LOU 的注册费在55 到220 美元,每年年检费用为35到125 美元[3]。
我国的LOU 于2014年8月正式上线运行,该机构设在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负责具体的运营工作。2019年,我国在监管方面提出信用评级机构在批准注册后30 天内提交其LEI 等新要求,在多方共同推广下,促使当年LEI 赋码量快速增长,增速居于全球榜首。在LEI 编码的年检方面,目前我国尚未作出强制要求。
在LEI 的应用规则方面,世界各国在规则制定上各有侧重。欧盟在资产管理领域制定的应用规则数量高达40 条,远远超出了其他司法管辖区。欧盟、美国在LEI 应用规则制定方面覆盖了大部分领域。我国在证券监管等领域制定了相关规则,但都不作强制使用。
截至 2021年5月,我国 LEI 持码机构共有4.4 万家,编码量占全球的比重明显上升,由 2018年的不到 0.1% 提升为 2.3%,增速为全球最快[4]。但是相对于LEI 全球量发码近200 万,中国发码量占全球发码量的比例仍然较低。由LEI 发码量情况可以看出,一是相对于全球法人数量,LEI总体发码量相对不足,二是相较于美国、欧盟等地区,我国发码量较少,部分国内企业法人对LEI 的了解不够深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LEI 在国内的发码量增长和应用拓展。
美国和欧洲都有一些政策法规要求法人报送LEI 编码,比如欧洲的《证券融资交易条例》(SFTR)报告制度规定使用LEI 编码识别交易对手。而国内缺少强制性要求法人使用LEI 编码的相关政策法规,法人申请LEI 编码的主动性不强。
虽然已在信用评级、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备案、证券开户等领域制定了LEI 的相关规则,但LEI 编码推广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强制性应用场景,也缺乏完善的应用生态,跨境法人对LEI 编码的用途、优势等认识不足,其优势仅体现在潜在层面[5]。
现在申请LEI 的法人多数是金融机构和涉外企业,在总体法人机构数量中占比较低。因为在LEI 注册时需要提交相应的法人信息,企业对LEI 在对外交易中的数据安全等存在顾虑,这助长了企业申请LEI 的消极情绪。此外,由于部分公司由于母公司尚未持有LEI编码,当前LEI 应用体系尚不成熟、应用场景尚不够丰富,因而企业对LEI 应用前景持怀疑态度,若不是涉外交易等紧迫需要,自愿申请LEI 的意愿较低[6]。
扩大发码量是保证LEI 拓展应用的前提,只有发码充足才能为LEI 的应用提供基础保障,但要注意在扩大发码的过程中避免盲目性,不能一味追求量的增加,单纯为了发码而发码,而是要结合LEI 实际用途,以真实的应用场景助力“消化”掉不断增加的发码总量,动态实现质与量的总体平衡。如可根据涉外收支额进行发码或者针对自贸区企业进行发码。
可出台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中使用LEI 编码进行身份识别的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参与跨境贸易的企业法人主动申请并使用LEI 编码,统一识别标准,助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创新互联,降低跨境业务成本。也可出台在反洗钱系统中应用LEI 编码的相关法规要求,通过访问跨境法人的LEI 编码数据,识别与恐怖主义、非法融资等特定交易相关的洗钱实体,也便于银行通过布置系统阻止、拦截或警告当局明显的非法活动[7]。
建立全球 LEI 体系的目的在于加强全球金融体系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但前提是在保证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利益得到维护的基础上。LEI 编码申请和年审所需提供的材料可能涉及信息安全,应加强对国内LOU 的管理,不断强化国内 LEI 编码管理的主导作用。同时有针对性推动具体业务领域发展,重点聚焦某些交易品种和交易对象,比如衍生品交易、与其他法人关系复杂的企业等[8]。
鉴于目前国际互认规则改革尚未完成,且未来国际方面对本地系统的审计已提上议事日程,因此进一步完善我国本地系统建设将是一项持续性工作。所以建议继续完善编码发放和数据维护服务,根据国际标准对发码渠道进行升级改造。
随着中国本地系统上线运行,只有切实做好在我国注册编码的境内外机构的信息管理和保护,才能扩大我国本地系统服务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通过完善和修订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标准,提出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要求等方法,形成较为完备的数据出境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制定完备的数据跨境应履行的程序,加强立法保护数据出境安全。积极参与各国联合组织的数据跨境流动认证工作,保障数据合法有序流动,努力创造有限开放、安全共享、可靠利用的数据环境,广泛开展LEI 数据使用安全性研究,提高LEI 应用中的安全性,进一步扩大LEI 数据的使用范围。在竭力维护我国企业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全力推动LEI 数据在更大范围内的应用和推广,扎实提高LEI 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水平,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