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桐语
文题
材料一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复试部分考生成绩为“0分”引发网友热议。这些考生包括3名初试成绩过400分、2名415分并列第一的最高分考生,复试结束后,他们觉得录取完全没有问题了,于是在考研群里分享了面试题目和经验,结果被人举报。
事件发生之后,网络一片哗然,有人说作为法律专业的考生却“知法犯法”,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应该被同情;有人说他们中有人不过就是因为一起备考的战友在问,大家都那么熟了,你好意思不回答吗,这不公平;还有人说举报者可能就是泄题受益者,群里所有看题的人未一起受罚,这不是真正的公平。
材料二
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费孝通《乡土中国》)
当我们作为旁观者和评判者,我们容易选择维护标准;而当我们有一天也作为应试者,我们难保会和材料中的考生一样倾向人情。
标准和人情我们该如何平衡,考试乃至社会的公平该如何实现?
结合两则材料,假设自己是一名在读研究生,也曾在考研时与同学分享面试题目和经验,听闻此事,心有所感;或者假设自己是人大的相关负责老师,面对网络热议和同学们的困惑,写下一封“告同学书”。
选取其中一个身份,表达你对相关问题的思考。题目自拟,字数800以上。
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考研时候的经历突然涌到了眼前。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挺纠结的,面试正在进行中,要不要分享自己的题目?或者要不要听别人的分享?其实不只是考研,在很多方面,生活中都面临法律规范和人情私交如何权衡,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人情交往的矛盾冲突。
法律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活动分寸的根本依据。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世标准,但这些标准必须建立在法律、规则之上,这些普世的标准应该成为我们心中的准绳。讲“人情”应该是在坚守标准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去帮助他人,而不是漠视标准、践踏规则。
法律规范是我们为人处世的基准线,更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之道。如考试,本身是用一种相对公平的方式选拔人才,大家只凭个人的才识和本事决定是否能够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享有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就是说,考试的标准原则保障了每个人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更保障了我们自身的权利不被侵犯。故而维护这种保障机制的公平,自然而然成为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对个人而言,“人无信不立”。信,可以说是遵守的信用,也可以说是恪守的原则;信,才能保持自己的人格独立,才能保证不被庸俗的、或是世俗的洪流冲走。人若没有一点原则,即心中没有任何标准,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岂不很容易就迷失自我、见利忘义?所以标准规则应该是我们心上的一把标尺,行为的周正来自于心灵的端正、人格的端正。
当心中有了坚定的原则,维护外部的人情时,我们就会归顺其应有的原则而不会跨越雷池。于考试的过程中传递题目绝对不是体现同学情谊的好时候、好方法。《论语》有言“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想象一下,如果有一益友,在你頹废打游戏看小说时拍醒你,在你心态崩溃厌学时支撑你,给你讲题,带你学习,帮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陪伴你度过苦读中每一个难捱的时刻,试问,考研时你还需要他传递的题目来侥幸通过考试,才觉得他够朋友吗?而作为朋友的他不但没有违背自身的原则,也尽了同学的情谊,这样的他难道不更值得尊敬吗?
所以,标准和人情在本质上是不冲突的,处理得当,它们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千年以降,中国人皆言“君子如玉”。一是为玉至坚至刚,即为君子内心应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风骨;二是为玉至温至润,温润的触感让人不由得愿意亲近,让人不由得倾慕赞叹。愿我日后也能成为这样一名君子,既能有不变的坚守,也能对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