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 丽
(宁夏大学 人文学院,宁夏 银川 750021)
民俗即民间风俗,包括人们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岁时节庆、生产活动、宗教信仰、文化娱乐等各个方面约定俗成的习惯。民俗植根于民间,生命力旺盛,有关民俗的资料见于中国历代的史书、政治书、地理书、文学作品、地方志等典籍。本文梳理宁夏旧志中的民俗资料,分析其编修体例、内容,并探讨其价值。
有关宁夏旧志的基本资料,在《陇右方志录》《中国地方志综录》《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宁夏地方文献联合目录》等方志类目录文献著录得最为集中。《中国方志丛书》《宁夏历代方志萃编》《中国地方志集成》《宁夏旧方志集成》等丛书集中或部分影印了宁夏旧志。根据《宁夏珍稀方志丛刊》[1-2]《宁夏旧志研究》[3]等相关整理研究成果,传世的宁夏旧志共有33种,主要成书于明、清及民国时期。
宁夏旧志大多数设有《风俗》类目,记载有岁时、礼仪、语言等方面的民俗资料。其中,未设置《风俗》类目或没有直接记载民俗资料的旧志有《〔光绪〕灵州志》《〔嘉庆〕平罗县志》《〔道光〕续增平罗记略》《〔万历〕固原州志》《〔民国〕西吉县志》《〔道光〕隆德县续志》6种。《〔光绪〕平远县志》《〔民国〕豫旺县志》《〔宣统〕新修硝河城志》《〔道光〕续修中卫县志》4种旧志虽设置了《风俗》或相关类目,但是所载内容与民俗无关或完全因袭了其他旧志,亦不列入本文考察范围。因此,本文考察的记载民俗资料的宁夏旧志共有23种,其中宁夏通志有《〔正统〕宁夏志》《〔弘治〕宁夏新志》《〔嘉靖〕宁夏新志》《〔万历〕朔方新志》《〔乾隆〕银川小志》《〔乾隆〕宁夏府志》《〔民国〕朔方道志》7种,银川市旧志有《〔嘉庆〕灵州志迹》1种,石嘴山市旧志有《〔道光〕平罗记略》1种,吴忠市旧志有《〔光绪〕宁灵厅志草》《〔康熙〕新修朔方广武志》《〔光绪〕花马池志迹》《〔民国〕盐池县志》4种,固原市旧志有《〔嘉靖〕固原州志》《〔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民国〕固原县志》《〔康熙〕隆德县志》《〔民国〕重修隆德县志》《〔民国〕化平县志》6种,中卫市旧志有《〔乾隆〕中卫县志》《〔乾隆〕盐茶厅志备遗》《〔光绪〕海城县志》《〔光绪〕新修打拉池县丞志》4种。
以朝代来看,明朝记载民俗资料的宁夏旧志有《〔正统〕宁夏志》《〔弘治〕宁夏新志》《〔嘉靖〕宁夏新志》《〔嘉靖〕固原州志》《〔万历〕朔方新志》5种,清朝有《〔康熙〕新修朔方广武志》《〔康熙〕隆德县志》《〔乾隆〕银川小志》《〔乾隆〕宁夏府志》《〔乾隆〕中卫县志》《〔乾隆〕盐茶厅志备遗》《〔嘉庆〕灵州志迹》《〔道光〕平罗记略》《〔光绪〕宁灵厅志草》《〔光绪〕花马池志迹》《〔光绪〕海城县志》《〔光绪〕新修打拉池县丞志》《〔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13种,民国有《〔民国〕朔方道志》《〔民国〕盐池县志》《〔民国〕固原县志》《〔民国〕重修隆德县志》《〔民国〕化平县志》5种,清朝数量最多。
《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宁夏地方志存佚目录》等目录文献对大多数宁夏旧志有著录或提要,《中国方志丛书》《宁夏历代方志粹编》《中国地方志集成》等丛书集中或部分影印了宁夏旧志。然而,将旧志中的民俗资料集中进行汇编的著作比较少见。《中华全国风俗志》[4]将全国各地风俗资料进行摘抄、整理,汇编成书,其中“甘肃”部分记录有宁夏婚俗、丧俗、生活状况共十一则,全部采录自笔记、期刊及报纸,未采录旧志所载民俗资料。《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5]“西北卷”宁夏部分将银川市、石嘴山市、银南地区、固原地区共11部旧志的民俗资料按照礼仪民俗、岁时民俗、生活民俗、民间文艺等分类摘编,遗憾的是,该书汇编的宁夏民俗资料很不完整。
《固原民俗》[6]引用包括旧志在内的多种历史文献,从地域、经济、民族迁徙三个方面交代了固原民俗的起源与发展,将民俗分为崇信风俗、礼俗、节日风俗、生活风俗四个类型,分别介绍各类民俗在汉族和回族生活中的具体表现。《宁夏文化地理与历代风俗文化论析》[7]通过《史记》《汉书》等古代典籍对宁夏风俗文化的记述,探究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对风俗文化的形成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宁夏民俗的文化渊源及其特点》[8]涉及民俗溯源,其落脚点在挖掘民俗文化对于当今建设和谐社会的价值。其他成果如《宁夏回族村落民俗文化档案资料整理研究》[9]《宁夏回族民俗文化述略》[10]等探讨当今宁夏地域民俗、民族民俗的特点、内容及文化价值。《宁夏地方历史文化论丛(第1辑)》[11]《宁夏地方历史文化论丛(第2辑)》[12]集中刊载了宁夏民俗研究的论文,如《明清时期宁夏的民间信仰》《宁夏方志中的风物与传说——以宁夏“两山一河”风物传说为例》《黄土高原西北边缘上的宁夏窑洞及村落文化研究》《宁夏回族民间传说及其内涵》《丝绸重镇固原的民族风情》等。
宁夏旧志在编修民俗资料时,对其所在类目的命名比较统一,绝大多数以《风俗》为名。《风俗》处于一级类目的旧志有13种,二级类目的有10种。处于一级类目的《风俗》,多与《沿革》《疆域》《古迹》《物产》等平行,如《(正统)宁夏志》《(弘治)宁夏新志》《(康熙)隆德县志》《(乾隆)银川小志》《(道光)平罗记略》等。处于二级类目的,其上级类目为《地理志》《风俗物产志》《风俗土产志》《轶事志》《舆地志》《居民志》等。
从朝代上看,明、清、民国民俗资料的编修体例也存在明显的不同。明代的5部旧志,《风俗》几乎全部处于一级类目,与《沿革》《疆域》《山川》等同属一级。清代旧志中,《风俗》大多处于一级类目,个别处于二级类目的,其上级类目分别为《地理考》《风俗物产志》《风俗土产志》和《轶事志》。民国时期的5部宁夏旧志将《风俗》类目全部置于二级类目,其所在的一级类目有《舆地志》《地理志》《居民志》和《民族》。从中可以看出历代的旧志编修者对民俗的性质及归属的认识存在差异,总的趋势是逐渐认识到民俗与地理、民众之间是从属的、紧密的关系,而非平级的、疏离的关系。
序号旧志总卷数卷次《风俗》类目级别一级类目二级类目明代宁夏旧志1《〔正统〕宁夏志》上下上沿革、分野、风俗、疆域、……2《〔弘治〕宁夏新志》81宁夏总镇:建置沿革、分野……风俗、界至……3灵州守御千户所:建置沿革……风俗、界至……韦州:建制沿革、风俗、界至、山川……宁夏中卫:建制沿革……风俗、界至……3《〔嘉靖〕宁夏新志》81宁夏总镇:建制沿革……风俗、山川……4《〔嘉靖〕固原州志》21创建州治、城池、疆界、山川、古迹、土产、风俗……5《〔万历〕朔方新志》51地里:疆域、城池、卫寨、坊市、风俗清代宁夏旧志6《〔康熙〕隆德县志》21沿革、山川、户口、田赋、物产、坛祠、河渠、风俗、官师7《〔康熙〕新修朔方广武志》上下上广武图说、天文志、地里疆域志、城池志、建置沿革志、坊表志、风俗志、……8《〔乾隆〕银川小志》//疆域、星野、山川、水利、城池、学校、风俗、古迹……9《〔乾隆〕宁夏府志》224风俗、物产、古迹10《〔乾隆〕中卫县志》101地理考卷之一:星野考、沿革、疆界(附形胜)、山川、水利、(河防附)、风俗、物产11《〔乾隆〕盐茶厅志备遗》//〔风俗〕12《〔嘉庆〕灵州志迹》43风俗物产志第七:风俗、物产13《〔道光〕平罗记略》83风俗:习尚、制度、礼仪、时令、占验物产14《〔光绪〕宁灵厅志草》//风俗第十九增采新章十条:方言第一15《〔光绪〕花马池志迹》2/风俗土产志第七:风俗、物产16《〔光绪〕海城县志》107风俗志:汉俗、回俗、汉回同俗、祥异、方言、物产、实业17《〔光绪〕新修打拉池县丞志》//建置、疆域、山川、关梁……风俗、方言、户口……
序号旧志总卷数卷次《风俗》类目级别一级类目二级类目18《〔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1111轶事志:祥异、风俗、冠礼、婚礼、丧祭礼、社会、杂录民国宁夏旧志19《〔民国〕朔方道志》313舆地志下:风俗、附方言、物产、古迹20《〔民国〕盐池县志》121地理志卷一:疆域、沿革、形胜、山川、古迹、风俗、变异21《〔民国〕固原县志》103居民志:聚落、宗教、职工、习尚(风俗、语言)22《〔民国〕重修隆德县志》41舆地、建置、民族:移徙、户口、氏族、宗教、文化、生计、风俗、婚姻情形、丧葬情形、社会习尚、方言23《〔民国〕化平县志》41舆地志:沿革、疆域、形胜、山脉、水道、地质、气候(附风雨)、水利、化平县太阳高度表、化平县经纬度分表、风俗、方言、物产
民俗事象本身的纷繁复杂和修志者对“民俗”认识的差异,导致旧志中民俗资料记载的范围和类别不尽相同。参考钟敬文[13]、陶立璠[14]等对民俗类型的划分和界定,我们将宁夏旧志的民俗资料分为生活民俗、社会民俗、岁时民俗、人生礼仪、信仰民俗和语言民俗六个部分。生活民俗指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那些可感的、有形的居住、服饰、饮食、生产、交通、工艺制作等文化传承。社会民俗指的是和家族、村落结构、社会集团有关的民俗是维护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纽带。岁时民俗指一年之中随着季节、时序的变化在人们生活中形成的不同的民俗事象和传承。人生礼仪指的是人的一生中,在不同的生活和年龄阶段所举行的不同的仪式和礼节。信仰民俗一般包括宗教、信仰、巫术、占卜、预兆、道德及各种禁忌,主要是意识形态方面的民俗。语言民俗指通过口语约定俗成、集体传承的信息交流系统,包括民俗语言与民间文学。
此外,考虑到宁夏旧志的记载情况,表格中还将增加两项内容,部分旧志对民俗资料未作分类而只作概要介绍,因此列“民俗概述”;部分旧志介绍少数民族民俗,因此列“少数民族民俗”。我们据此对各旧志所载民俗资料进行列表统计。
序号旧志民俗概述生活民俗社会民俗岁时民俗人生礼仪信仰民俗语言民俗少数民族民俗明代宁夏旧志1《〔正统〕宁夏志》√2《〔弘治〕宁夏新志》√3《〔嘉靖〕宁夏新志》√4《〔嘉靖〕固原州志》√5《〔万历〕朔方新志》√+√√清代宁夏旧志6《〔康熙〕隆德县志》√+++7《〔康熙〕新修朔方广武志》√
序号旧志民俗概述生活民俗社会民俗岁时民俗人生礼仪信仰民俗语言民俗少数民族民俗8《〔乾隆〕银川小志》√+√√9《〔乾隆〕宁夏府志》√+√√10《〔乾隆〕中卫县志》√+√√11《〔乾隆〕盐茶厅志备遗》√√√12《〔嘉庆〕灵州志迹》√+√√13《〔道光〕平罗记略》√+√√14《〔光绪〕宁灵厅志草》√+√√15《〔光绪〕花马池志迹》√+√√16《〔光绪〕海城县志》√√+√√17《〔光绪〕新修打拉池县丞志》√√18《〔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民国宁夏旧志19《〔民国〕朔方道志》√√√√√20《〔民国〕盐池县志》√+√√21《〔民国〕固原县志》√√√√√√22《〔民国〕重修隆德县志》√+√√√+√√23《〔民国〕化平县志》√√√+
明代宁夏旧志对民俗的记载普遍比较简略,其中《(正统)宁夏志》《(弘治)宁夏新志》《(嘉靖)宁夏新志》存在明显的因袭关系,三部旧志主要引用《宋史·夏国传》《金史·夏国赞》及此前地方志中关于当地民风印象化的概括性表述,没有对民俗作细致的描述和介绍。如《(弘治)宁夏新志》中《宁夏总镇·风俗》有如下记载:
笃信禨鬼,尚诅咒。(《宋史·夏国传》)
强梗尚气,重然诺,敢战斗。(《金史·夏国赞》)
杂五方,尚诗书,攻词翰。(《旧志》)
重耕牧,闲礼义。(《新志》)
《(万历)朔方新志》同样引用了以上几句话,紧接着以按语的形式较为详细地介绍了岁时民俗和婚礼、冠礼,并简要提及饮食和居住情况。该志虽未明确区分民俗类型,但首次将岁时、人生礼仪等民俗写进志书。其后多部宁夏旧志都延续了该志的做法,着重从岁时、人生礼仪等方面介绍民俗,如清代《(乾隆)银川小志》所记载的民俗资料就是在《(万历)朔方新志》“按语”的基础上略作补充。
清代宁夏旧志对民俗资料的记载是比较重视的。《(康熙)新修朔方广武志》延续了明代旧志对民俗资料的写法,引用地方文献对当地民风民俗的印象化表述,缺乏细致的描写。《(康熙)隆德县志》从隆德当地的地理环境着手,简要介绍岁时民俗、衣食住行和婚丧礼仪。从乾隆时期开始,宁夏旧志对民俗资料的记载发生了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对民俗的类型做了明确的划分。《(乾隆)宁夏府志》《(乾隆)中卫县志》《(乾隆)盐茶厅志备遗》《(嘉庆)灵州志迹》《(道光)平罗记略》《(光绪)宁灵厅志草》《(光绪)花马池志迹》《(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等,都明确区分出了岁时民俗(旧志中多称为“四时仪节”)和人生礼仪(主要包括婚、冠、丧、祭礼)。其中,《(嘉庆)灵州志迹》《(道光)平罗记略》《(光绪)宁灵厅志草》《(光绪)花马池志迹》等旧志中的民俗资料与《(乾隆)宁夏府志》存在明显的承袭关系。其他旧志在民俗类型的命名及范围的界定不尽相同,但与之前的记载相比,此时的旧志编修者对民俗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二是对民俗的记载比较详细。以《(乾隆)宁夏府志》为例,该志“岁时民俗”记录了从元旦到除夕一年十二个月中的重要节日及习俗,如正月十六夜,“民户妇女相携行坊衢间,曰‘游百病’,亦曰‘走桥’”,再如“孟秋朔至望,亦择吉祭墓,曰‘上秋坟’。坟远者,于望日设祭于家”,“仲冬长至日,祀祖先,家人姻友相拜贺。切肉杂粉腐为羹,和酒啜之,曰‘头脑酒’。以‘冬至一阳生’,取‘做事有头脑’意”等,生动展现了乾隆时期宁夏地区的民俗。到了光绪和宣统时期,宁夏旧志对民俗的记载增加了新的内容,《(光绪)海城县志》《(光绪)新修打拉池县丞志》最早介绍方言,《(光绪)海城县志》《(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介绍回族民俗,《(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专门介绍社会民俗。这些新增内容虽然较为简略,但大大拓宽了旧志民俗资料的记载范围。
民国宁夏旧志延续了清代后期旧志民俗资料的编修思路,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增加了对少数民族民俗的记载。《(民国)朔方道志》分别从岁时、婚嫁、丧葬三个方面分别介绍了蒙古族和回族的风俗。《(民国)固原县志》《(民国)重修隆德县志》等集中介绍了回族岁时、婚嫁、丧事习俗。二是增加了对方言的记载。前文提及,方言在清末宁夏旧志中始有记载,但内容简略。而到了民国,旧志对方言的记载更为广泛,其中以《民国固原县志》最具有代表性。该志书不仅记录了衣食住居、婚嫁丧祭、年节宴会等方面的民俗,另记录了回族民俗、方言和谚语,其中对方言的记载尤为详细,所记方言条目达到318条之多,涵盖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动作及各类俗语,其后还附有30条谚语,数量之多、范围之广为民国宁夏旧志之最。同时,这一时期的《(民国)重修隆德县志》也是宁夏旧志中民俗资料记载最为全面的旧志,记录内容涵盖上表中所列举的所有民俗类型。
宁夏旧志对民俗资料的记载上呈现出一些趋向性的特点。一是从笼统叙述到细致描写。明代及清朝乾隆以前的旧志多直接引用历史文献对民风民俗的概要性记载,缺少对民俗的具体描述。清代乾隆、嘉庆、道光时期的旧志普遍对岁时民俗和人生礼仪进行详细描写,间或提及生活民俗及信仰民俗,而清代光绪、宣统及民国时期的旧志则包罗更广,除了岁时、人生礼仪等方面的民俗,开始涉及少数民族民俗和方言。以隆德县志为例,《(康熙)隆德县志》仅用几百字对民俗做概要介绍,而《(民国)重修隆德县志》则在引用《(康熙)隆德县志》的概要介绍后,从婚姻情形、丧葬情形、社会习尚(包括回族婚丧民俗、岁时民俗等)、方言四部分介绍地方民俗,如在婚姻民俗方面详细介绍了纳采、请期、亲迎等古代遗存下来的婚嫁礼仪及结婚年龄、改嫁、再醮、招赘、童养媳等与婚嫁有关的信息,再如该志记载的方言条目数量不多,但都是地域性较强的方言词语,极具特色。二是从引用文献记载到注重实地调查。最早记载民俗资料的宁夏旧志多引用文献记载对民俗做概要性介绍。而到了清代、民国,大多数旧志都对不同类型的民俗作详细深入的描写。从相关记载中可以看出,这些民俗资料中有很多来自实地调查。《(民国)化平县志》介绍方言有一段引言“语言为人类交通工具。化平各族聚居,陕籍、甘民合处。其声音清浊高下、刚柔缓急有不同,而同者实多。现在之口头语,按之古籍均有来源。仅据采访所得,志之如左”,向我们明确说明这些资料系实地调查所得。另有一些地方文献也向我们展示了当时民俗调查的实际情况,如1932年《民国甘肃海原县风俗调查表》就从生活状况、社会习尚、婚嫁情形、丧葬情形四个方面共56个小问题对海原民俗进行调查描写。此外,宁夏旧志民俗资料的编写上还体现出一些其他特点,如随着时代推移旧志编修者对民俗资料渐趋重视,旧志记载的民俗的种类也越来越丰富等等。
《(光绪)海城县志》卷七《风俗志》有云:“太史陈诗,以观民风;君子入国,以问民俗。风俗者,即治化所由征也。”旧志中的民俗资料曾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资政和教化的功用,为地方官了解民情、治理一方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今天研究旧志中的民俗资料,同样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一是为地域文化研究提供资料来源。民俗文化根植于民间、蕴藏在广大老百姓的生活中,是地域文化的根脉和基底。今天研究地域文化,不断从历代典籍所记载、传承下来的民俗资料中汲取养料,才能使地域文化研究源远流长。
二是为民俗学研究提供史料来源。“民俗文化现象是活的社会‘化石’,它记载着社会发展的历史,体现出社会演变脉络和传承上的规律。”[14]因此,“研究民俗的人,也需要参考历史文献,并了解与各种民俗有关的历史背景和史学理论。”[15]旧志记录的民俗资料生动展示了历史民俗的状况,对探讨民俗事象的起源、发展、演变的规律具有重要的价值。可以通过对旧志民俗资料的研究,达到以古证今、以今溯古的目的。以《〔宣统〕固原州志》为例,该志记录的民俗有礼仪民俗、岁时民俗、信仰民俗,皆通过实地调查,材料翔实,今天我们可以利用这些资料与当今固原地方民俗进行对比研究,可以看出当地民俗的演变情况。而旧志中记载的“燎疳”“送五穷”“送灶”“接灶”等丰富的民俗事象沿袭至今,利用这些记载可以探究其起源与发展变化,以及现象背后的社会状况、民众心理等问题。这对民俗学研究有着重要意义。
三是为少数民族民俗研究提供史料支持。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俗。宁夏一带长期生活着汉、回、蒙等多个民族,各民族在生活、信仰等方面体现的民俗既有独特性,又与周围其他民族互相影响和渗透,形成“大异小同”的状态。《〔光绪〕海城县志》《〔宣统〕固原州志》《〔民国〕朔方道志》等都记载了蒙、回等少数民族民俗,为各民族民俗发展、演变研究及民俗比较研究提供研究材料。
此外,宁夏旧志研究成果数量丰硕,但针对其中某一门目的专门研究尚属少见。旧志中的民俗资料主要记载于《风俗》类目,对这一类目进行深入梳理、探讨,能够为细化和深化旧志研究提供参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