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文亮
作为2018 年被省委巡视办确定的全省村(社)巡察工作试点市,阳泉市认真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在村(社)巡察全覆盖的整体谋划和统筹推进方面,牢固把握“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以改革挖潜力、向创新求实效,总结归纳了“43810”工作法,做到了“四个率先”,即率先提出村(社)巡察全覆盖目标、率先出台村(社)巡察全覆盖指导意见、率先对村(社)进行提级巡察、率先召开市级村(社)巡察工作推进会,探索出许多新的做法,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实现全覆盖挺进、高质量发展,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雏形模板。
阳泉市于2018 年1 月制定出台《关于对村(社)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在2020 年实现村(社)巡察全覆盖。为进一步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如期实现全覆盖目标,2019 年10 月23 日,又召开全市村(社)巡察工作推进会,要求巡察方向不偏移、巡察监督不留白、巡察整改不落空,全力打通村(社)巡察“最后一公里”。截至2020 年底,完成村(社)巡察全覆盖(其中市委提级巡察32 个),移交问题线索465 条,发现并推动整治软弱涣散村(社)党组织166 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 人、组织处理36 人,移送审查起诉4 人。在村(社)巡察的震慑下,2 名村(社)干部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阳泉总结形成的《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推进村(社)巡察全覆盖》经验材料,省委领导专门做出重要批示,在全省市县巡察系统进行了转发。
全覆盖本身就是一种震慑,发现问题更是强大震慑,它使心存侥幸者丢掉幻想、使蒙混过关者没有机会、使投机钻营者空转市场。市县交叉巡察中,平定岔口乡食足村会计任某,出于巡察震慑,选择了主动向巡察组坦白交代,“巡察使我如释重负”;矿区通过对蔡洼街道开展常规延伸巡察,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小南沟村村委会主任赵某,因涉嫌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犯罪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巡出真问题、察出真震慑,巡察的利剑作用,不仅增强了基层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知度、对巡察权威的认同感,而且可以吸引群众主动反映问题、监督整改问题,进而实现巡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的相互结合、有机统一。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整改什么。明确“四项巡察内容”,即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情况。将1075 个村(社)巡察对象区分为普通情况类(857 个占比79.7%)、风险隐患类(167 个占比15.5%)、重点关注类(51 个占比4.8%)“三类巡察对象”,更加有利于聚焦问题、靶向施策。践行“巡察八部曲”,即确定推进路径、编好巡察队伍、做好巡察动员、找准巡察重点、用活巡察方法、写实巡察报告、搞好巡察反馈、强化巡察整改,不断规范巡察程序。在抓好推进全覆盖的同时,阳泉坚持标准就是质量、问题就是导向,紧盯不落实、不到位、不反腐、不公正、不守纪、不依规、不遵规、不亲民、不让利、不作为“十类重点问题”,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打造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落实惠农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村社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领域的问题、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乡村治理的突出问题、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蝇贪蚁腐问题。
平定县开展专项巡察时,根据群众反映,发现并推动查处了岔口乡黄沙浸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20 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擅自将本村集体土地以平整场地为名提供给某耐火材料厂挖矾石,并收取企业好处费10 万元”,李某因犯挪用资金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尤其是“群众有反映、我们就要巡”“有些事难巡、越难越要巡”“问题已发现、就要去解决”等做法,切实把巡察重点聚焦到了群众的痛点、难点、堵点,解决了群众吃水安全问题、土地确权问题、出行安全问题、人居环境问题、看病就医问题、“厕所革命”问题等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2722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2021 年2 月24 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的《精准出击,巡到关键处要害上》文章中,详尽报道了平定脱贫攻坚整改“回头看”专项巡察的典型案例。城区通过入村进社,巡察发现问题,积极推动“厕所革命”取得显著成效,改造农村旱厕和城市公厕790 座、新建环保生态厕所61 座,努力补齐了影响群众生活的品质短板;盂县巡察组根据群众反映,责成相关部门在东坪村十字路口安装了交通信号灯、限速设备,并施划了人行横道标识,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出行的安全隐患问题,村民送来锦旗致谢。
市委巡察办总结汇编的《村(社)巡察工作指南》,归纳提炼的“43810”工作法操作性、指导性、实践性都很强,形成了阳泉的地域特色和亮点,极大地提升了巡察质量和效果。2020 年6 月9 日,在全省市县巡察向村(社)延伸全覆盖推进会上,播放了阳泉市村(社)巡察工作纪录片,阳泉作为全省唯一市级代表作了先进典型发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发现问题是生命线,解决问题是落脚点。每一轮巡察过后,基层群众既关心揭露了哪些问题,更关心巡察组走了以后,村(社)存在的问题能否整改到位。如果前后有落差,群众就会很失望。巡察效果好不好,关键在整改、根本在实效。
阳泉围绕“市统筹、县推动、乡主体、村主责”的工作格局,对村(社)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特别是对于一些重点村问题的整改,县(区)都专门成立整改小组,用足力气、下足功夫,通过未巡先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归纳形成的“五个不放过”整改标准(问题原因剖析不深入不放过、整改问题有遗漏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章建制不到位不放过)、“五账法”整改流程(建账、转账、对账、报账、销账),以及《村(社)巡察案例选编》等,都集中概括和真实再现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典型经验和有效举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以《山西阳泉:将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为题作了动态观察、新闻综述。郊区巡察组根据群众反映,通过实地调查访问、分析问题原因、发函督促河底镇党委整改,最终燕龛村村委会向十几位村民十余万元的借款得以退还,赢得村民交口称赞。“基层组织精力旺盛了、态度温暖了、威信提升了、村容改变了、信访减少了。”值得一提的是,阳泉市委于2018 年首批提级巡察的城区白羊墅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持续推动整改,做到“三个唤醒”,即唤醒村支两委的责任意识、唤醒党员队伍的党性意识、唤醒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使得巡察工作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更加接地气、聚人气,使该村从“落后村”转变为“亮点村”,《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将其作为成功经验进行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