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杰
[摘 要] 产业大学是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形式。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起源于英国的“产业大学”,是公办高职院校与社会资本合办的办学机构,是职业院校未来的发展趋势。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是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载体。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实行市场化运作,具有产业服务的功能,从二级学院向独立法人发展,随着我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推进,产业学院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相关研究不断增加,为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职业院校;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45-0114-02
一、引言
2012 年,我国开始积极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2014年,首次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院校,进行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允许以技术、知识、资本等要素参与办学,相关的研究也逐渐增加。2015 年,教育部提出鼓励举办二级学院,促进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2019 年,我国对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提出明确的规范,为职业院校产业学院建设提供指引。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我国积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其独特的办学模式,在全国各地不断推广,成为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的代表性成果,为职业教育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的概念及研究现状
“产业学院”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的产业大学,在2000年开始运营。英国产业大学属于开放式远程学习组织,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以及网络技术,提供学习产品及服务。英国的产业大学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共同创造,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大学,而是类似于现代网络学习平台。我国产业学院则起源于广东省中山市,比如古镇灯饰学院、南区电梯学院、沙溪服装学院、小榄工商学院等。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与行业龙头企业、产业行会深度合作举办形成。我国研究者对“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没有统一的界定,对其内涵有不同的研究解读和使用。有的将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与地方性综合高职学院、混合型的高职院校相区别,将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作为职业技术学院类型的一种。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产业服务对象明确,产学合作关系紧密,有的将其作为职业学院的一个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具有明确的产业服务综合性功能,集学历教育、生产服务、技术研发、技能培训于一体,实行职业教育市场化、实体化独立运作,產教融合联合体,并且建立现代法人治理模式,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三、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建设中的困境
(一)法律地位的问题
能否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是产业学院建设发展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规定,高职院校的二级学院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上,尚缺乏法律支撑其独立法人地位。学校层次处于强势主导地位,传统二级学院处于弱势主导地位。这些是产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产业学院与传统二级学院不同,高职院校二级学院的运作,只能遵循“最相似”的原则,因为尚未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产业学院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产业学院包含公有资本以及非公有的成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产业学院为企业法人,或者民办非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使其经营面临法律风险。对于产业学院来说,其权利的基石,经营的基本问题,就是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产业学院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体现民主治理的特点,但办学过程不可避免出现歧义。
(二)各方利益与价值取向冲突问题
产业学院为多元的出资主体,出资者包括科研院所、高职学院、社会团体、政府、企业、捐赠者等,教学活动中包括教师和学生。经营者包括校长及其集体。产业学院的建设发展,与众多群体相关。其经营管理中,利益相关者集团不同。比如企业以追逐利润为主,强调资本投入的盈利,更加显示其资本的逐利性。政府更加重视产业学院的教育作用,偏向于公益性,更加强调人才培养的质量。在产业学院的建设发展中,不能及时解决利益矛盾,缺乏健全的表达与冲突解决机制,容易导致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升级,无法顺利合作。产业院校整合各方的资金,解决企业、学校、教育、产业一体化的阻碍。但从一开始,产业学院的治理体系、价值取向的冲突就存在。作为一种新型的混合型学校,实际上,产业学院是一个以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产业学院与企业的价值取向存在不同。企业参与产业学院,考虑到资本保值增值、规避投资风险等问题。资本的逐利性、教育的公益性和价值取向的矛盾最终演变为产权制度构建的混乱以及产业学院治理的困境,制约产业学院的发展以及合作效益的实现。
(三)行政干预的问题
传统公办职业院校主要通过政府拨款支持,承担教育职能,具有公益性。治理方式习惯沿用行政命令,这种治理方式也体现在产业学院中。行政权威管控干涉产业学院过多,影响监督权、执行权、决策权的相互制衡。缺乏建立现代治理机构,导致产业学院治理的监督缺位,执行力不足,决策不科学或者决策失效。过于行政化管理干预,反而不利于产业学院的发展,降低经营管理效率。校企合作的广度及深度是不断深入的,从浅层的专业对接,直到深层的共办产业学院,对合作能力的要求更高。但产业学院实践中校企各层次合作不平衡,无力合作或者不愿合作,校企合作能力下降。
四、解决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问题的对策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在我国的《民办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中,对混合所有制并没有相关的表述。对产业学院缺乏可操作性、适用性的政策法规,影响其混合所有制的办学体制和运作机制。在治理机制上,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确定产业学院的政治待遇、运行机制、管理体制、人事政策、政治待遇等。在法人登记上,明确产业学院属于哪一类法人。在产权保护上,明确产业学院的各產权投资的保护方式以及产权交易,如社会捐资、企业投资、个人入股、政府出资等。在产权收益上,明确产权收益的处理方式,如何防范收益风险,保证教育的公益价值追求等。需要尽快出台法律法规,对产业学院的建设和运行给予鼓励、引导、规范,明确机构属性、法律地位、产权归属、监督机制、治理结构等。
(二)构建产业学院“共同体”运作机制
产业学院涉及多边合作,企业、学院、政府、教师、家长等,投资主体更加多元,需要在各方利益主体博弈的基础上,形成健全的协同运作机制。以“共同体”理论为基础,构建多方“共同体”运作机制,实现资源互助、教育共办、权义对等、文化交融。构建权力共同体决策机制,其出资主体为权力共同体,共同决策领导产业学院。多元出资主体是直接利益相关者。对于产业学院建设与发展的重要问题,采取组建董事会的方式进行科学决策。由其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行管理,构建共同体治理管理机制。对不同主体的财产权益,明确使用权、所有权、处分权、收益权,构建资本共同体流通机制。多元投资主体的产业学院,虽然存在利益与价值取向的冲突,但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办好高职教育产业学院。注意兼顾各方利益诉求,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构建各方利益平衡机制。制定民主机构,实现良好沟通。
(三)营造良好的政策与社会环境
由于长期的“非公即私”二元思维限制,影响产业学院管理机制、办学体制的创新。需要综合考量内在因素与社会外部环境,不仅仅在内部寻求解决方案。作为混合式办学模式,产业学院兼具民办院校、公办院校的特点,可以作为第三种办学类型。通过设计科学的机制,消除逐利性诉求影响教育公益性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的忧虑,使社会各方面了解和认同、支持并参与产业学院建设。搭建顺畅的制度平台,推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政府要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创建宽松的发展环境,帮助建立现代法人治理模式,协调各利益相关者。对入股企业可以采取减免税收的方式,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提供政策性保障,促进产业学院的发展。
五、总结
总之,产业学院建设是职业教育的创新模式及发展趋势,相关理论研究不断增多,同时职业院校积极进行实践探索,在理论与实践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产业学院建设仍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科学解决,发挥产业学院的现实优势。研究者对产业学院发展的对策建议,仍需要实践检验,确定其可行性。相关研究方法比较单一,大多是经验总结,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探索。
参考文献:
云贵全.高职院校产业学院建设的实践研究:以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华迪IT产业学院为例[J].电脑知识与技术,2020(10):167-168.
◎编辑 张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