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娟妮
摘要:伴随新课改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各个区域院校教师应投身到各个阶段,教师都应积极参与到课程改革当中,且需以时代脉搏为导向,以课程大纲为目标来设置课程、筛选材料以及设计活动。其中“生活化教学”这一理念深受广大小学数学教师的认可与青睐,因此,教师需立足于核心素养视域下,探寻构建生活化教学模式的合适契机与有效途径,旨在打破传统教学壁垒,结合实际生活延伸和充实教学内容,增加其生活性与趣味性,借此激化学生学习数学的内需与动力,为获取数学知识技能和步入深度学习阶层奠基。
关键词:生活化;小学数学;建设策略
为适应课程改革下的教育环境,小学数学教师需摒弃传统教学思维,接纳新进教学理念,将实际生活与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结合与融通,从而为学生创设生活化教学情境,借此来激化他们参与数学课程学习的内在需求和动力,使得课堂参与度和活跃度得到切实提升。基于此,教师需全面且正确认知生活化教学理念的核心内涵与实施路径,从而引进新颖且有效的教学模式,借此来抵消学生因为沉闷乏味而产生的抵触或畏难心理,使得他们的迁移应用能力和数学核心素养都能得到有效提升。本文以笔者实践经历为切入点,立足于核心素养视域下,简述数学教学中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性,并在基础上探寻生活化教学模式的构建路径,旨在为初中数学课程教学者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巧创生活情景,实现激趣教学
为彰显和体现生活化教学理念的先进性和高效性,教师可以依托实际案例来创设数学教学情境,以此来吸引学生沉浸其中,端正他们的学习态度,摆正他们的思维认知,从而提升课程教学成效。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正式创设情境之前,需深入钻研教材内容与课程特点,以此为基础来设置教学环节,设计教学方案。且教师还应增加情境教学模式的层次性和多维性,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从而能够满足不同学生在认知水准、思维层次以及接收水准方面的差异性,最终能够满足学生切实需求,丰富他们情感感知与情境体验。此外,教师还应抛出具有探究性的生活化问题,使其能够在参与问题分析探究中获得潜能启发、思维发散,最终帮助他们夯实基础知识,熟练解题技能。
二、引导学生质疑,开阔学生思维
基于每位学生所处的生活环境都有所不同,其言行习惯、思维方式都存有个体差异,每位学生都有其自己的知识框架和认知视野。鉴于此,教师很难在实践教学中来预设教学环节和教学进度,为此,教师需着重提升自身的应变、创新能力,结合大纲要求来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比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进行课堂质疑和问题思辨,旨在打破教师原有教学思维和模式,增加课堂教学的灵活性和活跃性。与此同时,教师还需认知到数学课程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和实践性,能够通过引发学生提问和质疑来启发他们数学思维,培育他们探究意识,最终实现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教学目标。
三、组织实践活动,优化教学效果
多数教师已经认知到实践教学部分的重要性,并大胆尝试充实实践环节,创新实践途径的可行措施,而生活化教学观念深受广大教学者的喜爱,并具有一定的应用经验。为此,教师可以依托生活用具、实物模型来组织实践活动,借此来帮助学生夯实基础知识,强化实践技能,最终能够在内化和吸收的同时将其运用到实际问题解决中。教师还应通过发调查问卷来搜集学生生活所遇数学问题或困惑,将其进行整合与归纳后以教学案例的形式引进教学课堂上,鼓励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来探寻问题解决的最佳方案,不仅可以提升课程教学效率,还能培育他们探究意识和解题思维。此外,教师需带领学生复盘和回顾教学课堂所学内容,并剖析实践教学中的问题和弊端,并依据学生内在需求来适当调整实践教学方案,与此同时,还应鼓勵学生进行自我反思和塑造,能够逐步提升自身的数学素养。
四、布置实践任务,提升实践能力
教师需通过构建生活化教学模式来循环渐进地培育学生的生活化学习意识,教师除去组织开展课堂生活化教学之外,还应将其观念延伸到课堂之外,通过布置与实际生活紧密相关的学习任务来激化他们的探知欲。例如,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回家细致观察日常生活中涉及乘法法则的生活事例;鼓励学生了解不同家用电器的功率大小,从而计算每月家中的电费支出,并将其不同家电耗费制作成清单。这样,可以将教学内容由抽象变得形象,由平面变得三维,降低学生接纳知识的难度,另外,还能提升学生观察能力和探索能力,最终为实现核心素养培育目标奠基。综合来说,教师可以创新作业设计来引导学生一步步挖掘生活中的数学素材,提升数学课程教学质量。
五、结语
总而言之,小学数学教师需基于核心素养培育目标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积极探寻构建生活化教学模式的有效举措,借此来彰显生活化教学的功能作用,为学生创设和谐融洽的数学教学氛围,最终能够帮助他们夯实数学知识、开阔数学思维,提升数学素养。
参考文献:
[1]毛竹.关注生活教学培养核心素养——小学数学核心素养培养策略探究[J].考试周刊,2019(64):90.
[2]张生玲.让数学融入学生生活——基于核心素养视角下的小学数学教学探究[J].考试周刊,2019(3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