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长治市屯留区纪委监委对余吾镇莲村原党支部书记原红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红岩,男,汉族,1968 年10 月生,长治市屯留区余吾镇莲村人,初中学历,2012 年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 年11 月至2014 年11 月,任莲村村委主任;2014 年11 月至2016 年5 月,任莲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2016 年5 月至2017 年1 月,任莲村村委主任。
经查,原红岩身为农村党员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莲村土地赔偿、搬迁补偿过程中多次侵吞公款,给村集体造成较大损失。
原红岩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侵占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长治市屯留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原红岩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红岩
英雄的故事
英雄的传奇
配得上这样名字的人
该是一身正气
有所作为
但是,这个叫“红岩”的
原党支部书记
背离初心使命
中饱私囊
给“红岩”这个词抹了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