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鹏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不断发展,社会工作的服务领域也逐渐拓宽,儿童便是其中一个服务领域。儿童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社会工作者在进行服务的过程中更应该考虑到他们自我的需求。但在儿童社会工作中儿童自决的原则却经常被人们忽视,儿童自决的伦理困境也往往困扰着社会工作者。本文就儿童案主的自决原则被人们忽视的原因进行探析,针对于此提出一些解决方法,以期为解决儿童社会工作中自决的伦理困境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社会工作;儿童;伦理困境;自决
一、儿童案主自决的概况
社会工作伦理困境指的是社会工作者在实际的工作中如何做好道德上和专业上的正确选择,儿童案主自决作为社会工作伦理困境中的一个方面,在此情况下需要遵循相关的案主自决原则。案主自决原则是处理社会工作伦理困境经常遵守的准则,儿童案主自决指的是儿童案主本人有做出选择和决定的权力,可以自己抉择而不受其他人强迫。在此基础上,即使服务对象是儿童,社会工作者也应该尊重和尽量不干涉其决定和选择。儿童案主自决原则强调对其个人价值的尊重,有助于培养儿童案主的独立性和对自身潜能的认识。在自决原则之下,社会工作者要尽可能多的提供相关信息,使儿童案主在充分理解信息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和决定。
二、案主自决原则在儿童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
(一)儿童自决与家庭照料的冲突
社会工作自西方传入以来,经无数仁人志士的努力一直向着中国本土化演变,但专业社会工作价值观中强调“人权”或“价值中立”等涉及到个人权利自决的部分还是让很多人费解,尤其是中国的家长们,在我国“打是亲,骂是爱”这一观念被家长视为金科玉律,因此,不少儿童往往经历过这种又“亲”又“爱”的过程。由此,家庭照料中对儿童的单方面决定和儿童无条件的接受似乎成为一个循环,而儿童自决在这个循环中也似乎“永无出头之日”。儿童自决要求尊重儿童独立思考与决定的权力,这种自决通常由家庭照料代替,即作为儿童监护人的家长代替儿童做出决定。我国传统家庭照料中这种家长制的作风在思想日益解放的当代很容易引起儿童的反感甚至叛逆,由此导致儿童产生一系列的不良行为。
(二)儿童自决与学校监护的冲突
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校生活正是儿童人格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但是近年来幼儿园体罚学生,甚至扇耳光等行为时有发生,在我们痛心疾首的同时,不禁反思,这样的行为是否已经背离了学校监护的初衷,是否已经对儿童的自决和自尊产生了负面的影响。随着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嵌入型发展,社会工作也慢慢在学校开展,但由于发展较晚,专业人才较少,一些学校对社会工作专业不太了解,在处理学校里某些儿童的不良行为时缺乏专业知识和科学指导,往往采取体罚或者请学生家长教训等不适当的行为,这对心理和生理上都比较脆弱的儿童可能会产生一些伤害。
(三)儿童自决与社会舆论的冲突
儿童是特殊的服务对象,其不同于成年人,心智并未成熟,并且拥有的社会资源也比较少,在这些基础上,儿童被视为弱势群体。儿童的自决权力也被视为一种儿戏,一种不成熟的表现,往往被社会其他群体而忽视,从而营造出一种需要对儿童的各项权力都严加看管,防止因其自决而产生危害的舆论。这种社会舆论同样会影响到社会工作者,俗话说,三人成虎,舆论一旦得到扩大,真相也难以浮出水面,在当前社会舆论下,儿童自决面临困境。
三、儿童案主自决困境的解决方法
(一)从社会工作者的角度分析
社会工作者作为为儿童案主提供服务的主体,首先自身要遵循案主自决原则,要接受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的指引。在面对儿童案主时,能够帮助案主充分分析当前的环境信息,以及一些决策可能引发的后果,以至于儿童案主明晰自己决策引发的一系列反应。
(二)从儿童所处环境的角度分析
1.从家庭环境分析
家庭应该培养独立自主的氛围,不过分溺爱孩子同时也不完全贬低孩子。溺爱与贬低两种极端都会对儿童自决造成负面影响。家长应该从小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能力,引导孩子说出自己的想法,积极鼓励孩子主动实践,达成儿童时期自信心和自尊心的建立。
2.从学校环境分析
幼儿园,小学与初中是儿童聚集的地方,一次公开的批评或者指责可能会对其产生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对儿童的自信心和自决造成难以挽回的打击。奖罚分明在学校这个集体应该坚持,但在形式上应该改变,表扬可以公开,但批评尽量单独。同时,学校要积极配合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在对儿童案主进行服务的过程中,学校老师的支持必不可少。
3.从社会环境分析
当前整个社会对儿童完全家长式的保护已经有所改观,提倡和鼓励培养儿童自主意识的声音也慢慢活跃。但这种改观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还需要广大社会成员的努力。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里的一份子,我们没有办法改变社会的意识,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意识。在此基础上,社会工作者更应该积极宣传专业领域的自决意识,让更多人认识到儿童自决的权利,从大环境来影响大众重视儿童自决。
(三)从社会组织的角度分析
首先,社会组织应充分响应国家政策,关注当前时事热点,社会组织的行动都要考虑其带来的社会影响,成为带动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其次社會组织并不能完全依赖政府,营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收益,义利兼顾才能走上良心能够发展的道路,才能更好的造福社会。同时,社会组织应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展开,将工作做到具体而细。儿童案主本就敏感且容易受到伤害,社会组织更应该站在儿童的角度上思考,避免因服务活动过多而使儿童失去兴趣,造成疲倦,针对具体的儿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有利于培养儿童的自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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