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群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文章开篇,“我”和小女儿麦吉正在等待着迪的到来。“我”在院子里联想到了,电视节目上一夜成名的女儿在台上看见自己的父母亲从后台跌跌撞撞的走出来与自己热泪想拥的情景,在梦里也经常做梦自己以一种优雅而从容的姿态与女儿在台上相拥的情景。但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个大块头,大骨架的女人,有着干男人活的粗糙双手。冬天穿绒布睡衣休息,白天身着套头工作衫,我能像男人一样毫不留情地宰猪并收拾干净,我身上的脂肪使我在寒冬也能保暖。”这段描述是“我”现实生活中实际存在的样态。但在“我”的幻想中,“我”却在期望着自己有一天能以女儿期望的方式在电视上出场,“体重减轻一百磅、皮肤像下锅之前大麦面饼那样的光滑细腻,头发在耀眼的灯光下闪闪发亮,说起话来伶牙俐齿、妙语连珠。”我们知道,这只是叙述者“我”心中理想的样子,但这种理想却很难转化为现实。这种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也就形成了我们文学艺术中所说的“错位”。
这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反差所构成的错位不仅引起了我们读者情感上的悸动与波澜,同时也使小说本身产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思想价值和美学效果。因为我们可以试想,如果小说的主人公真的如梦中所见、如幻想中那样拥有着令女儿所期望的样子,那么在整个故事中我们所见到的就是一种类似于白雪公主般的童话故事式的叙述形式,故事本身虽然很美好,但却缺乏一定的深度,并且它与现实的读者之间也因为一种真实感的缺失而产生距离较大的隔阂感。因为这种美好更多的是存在于作者所构造的文本之中。因此,作家让它发生了错位,也就是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错位,理想越美好,现实越残酷,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反差越大,这种巨大的落差越容易引起读者感同身受式的同情。与此同时,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越大,也就越产生一种难以言状的悲剧美,而这就带来了审美上的愉悦感,从而产生了一种艺术上的审美价值。而这正如孙绍振在《美的结构》中所强调的:“只有发生‘错位’,才能有审美价值的优势,才能有艺术的感染力。”[1]
审美与实用之间的错位构成了文章第二个层面上的错位。文章中迪在回来之后开始关注家中的日用家当,一个被用得已经有了印子的凳子在迪看来却觉得异常可爱。还有家中的黄油碟子、搅乳棒、两床被子等这些用价格尺度来衡量似乎并没有什么价值的物品,但迪却一心想要得到它。在听到“我”说要把两床被子送给麦吉作为结婚礼物的时候,迪像是被蜜蜂蛰了一下,并且说:“麦吉根本不懂这两床被子的价值!她的思想太落伍了,很可能只将这床被子当做日用品使用。”这里我们可以发现,在迪的眼中她现在看重的是这床被子那尘封已久的艺术欣赏价值。通过阅读后文读者也不难发现,她并不打算使用这床被子,而只是将它悬挂起来像个年代已久的老古董一样收藏。而这样一来,日用家品本身的实用价值也就此被悬置了。但文中的“我”则与迪的观点不同,“我”更加看重的是它对于我们所起的保暖式的实用效果,更加注重被子本身所具有的价值之于我们现实生活的存在性的意义,因此,这种对待已经古老的日用家当的不同的看法构成了小说第二个层次上审美与实用之间的错位。在审美与实用的错位背后则是更高意义上的人物情感上的错位。
在这里,人物情感之间的差距构成了文本叙述中的第三重错位。文章的“我”和麦吉生活在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小角落。我们固守着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方式,相对于城市的时髦来说也许已经是比较落伍了,但这样的生活却会带给我们一种平淡中的安逸感。那些普普通通的日用家当对于我们来说有着它独特的使用价值。可以说它不只是作为一个占据一定空间位置的物的摆设而存在,它同时也构成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能够满足我们情感上的对于生存的需求。而迪则与我们不同,她从城市回来,她的价值观与我们之间存在着极大的差别,她更注重的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上的意义,而忽略了对于物本身所具有的价值的尊重。因此,相对于我们对传统生活、文化上的坚守,她更多的表现出了一种背离。她以一个城市中的外来人的眼光来审视着她传统生活中的一切。于是,“我”和麦吉所持有的那种情感与迪现在所有的情感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背离。
如果我们进一步深究文章不难发现,这些日用家当现在的属性在迪看来已经开始发生了变化,而在这些已发生改变的看法背后影射的则是人物之间在情感上的一种转移、一种偏离、一种错位,包括文中她更改了自己的名字也可见一斑。名字,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它预示了他人对自我以及自我对自我的身份确证与认同。而迪在这里却更改了自己的名字,名字的更换折射出的是她在潜意识里对自己身份转移的期望,而从更高的文化层面上来看的话,这其中也蕴含了她对以日用家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一种背离,并开始追寻都市中另一种艺术文化,而在这不断地追寻之中,人物之间的情感则会发生更进一步的偏离,产生越来越大的距离,而这也导致了她与母亲之间的冲突,因为“母亲无法容忍她对自身黑人文化的背叛”[2]。因此也就构成了我们所说的人物在情感上的错位。
小说使用了三重“错位艺术”,三重“错位艺术”运用的背后折射出的是关于文化传承的主题。联系到小说创作的背景可知,艾丽斯·沃克的这篇小说《日用家当》的创作正值美国黑人权力运动鼎盛之际,黑人民族主义思想高涨,他们希望通过剔除传统的美国白人文化以及黑人文化中的白人文化的影响,重塑自己的文化身份,以获得非裔民族在文化身份上的认同。而在这篇小说中,主人公迪可以说是黑人民权运动下的产儿,“作为美国黑人权力运动的象征,她不仅参加了民权运动,同时也加入了文化民族主义运动的行列。”[3]作为文化民族主义者的一员,她非常支持黑人文化艺术的复兴和发展,试图通过对美国传统文化遗产的抛弃来重塑自己的民族文化。但她的文化重塑其实是建立在一种与传统文化彻底决裂的基础之上的重塑,是打破一切固有文化之后的重塑。因而,这种带有抛弃一切式的文化追寻并不能真正使她获得文化身份上的那份归属感。因为她完全的漠视美国传统的文化遗产,也注定了她最终会成为一个游移于非裔文化和美国文化之外的漂泊无根之人。而这种对自己民族身份认同的追寻与最终的不可求之间不也正是一种身份追寻错位的体现吗?
如果说迪这一人物形象所反映的是对美国传统的文化遗产的背离的话,那么麦吉和母亲所表现的则是对传统文化的坚守。相对于迪而言,母亲和麦吉则一直生活在一个远离城市喧嚣的小角落里,一直恪守着传统意义上的生活方式,小说的一开始叙述了“我”和麦吉在院子里等待着迪回来时的情景:“我就在这院子里等候她的到来,我和麦吉昨天下午已将院子打扫的干干净净,地面上还留着清晰的扫帚扫出的波浪形痕迹,这样的院子比一般人想象的要舒服,它不仅仅是一个院子,简直就像一间扩大了的客厅。当院子的泥土地面被打扫得像屋里的地板一样干净,四周边缘的细沙上面布满不规则的细纹时,任何人都可以进来坐一下,一边抬头仰望院中的榆树,一边等着享受从来吹不进屋里的微风。”这一段描写呈现的是一幅宁静的、和谐的小院景象,小院和谐的氛围也象征着人物平静、安宁的生活。
“我”和麦吉身处在这般安宁的小院中,默默地固守着传统的文化生活,我们的生活就像是那个令人感觉舒适的、干干净净的小院一般,虽然平平淡淡但却令人感到踏实和安逸。然而,迪的归来打破了这份安逸的氛围,迪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她长期生活在一个喧嚣的都市中,不断地接收和吸纳着新的事物。与“我”的恪守传统不同,她希望可以打破一切固有的传统的事物,因而对于“我”来说,迪的价值观和“我”的价值观是发生了冲突与背离的。她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与我们相比显得那样的格格不入,“我”和麦吉传统式的生活也因为迪的归来而被打乱。从迪伊与“我”和麦吉对于传统文化的不同的态度可知,艾丽斯·沃克本人对于以迪为代表的美国黑人民族主义者直接抛弃美国文化遗产的价值观的否定,而母亲最后将被子送给了妹妹麦吉的行为也寓意着迪以抛弃美国传统文化为代价追寻自我身份的那份认同与归属最终也将以失败而告终。由此可知,在艾丽斯·沃克看来,只有在坚持美国固有的文化传统基础上的逐新才是寻找和创造自我意义和价值的正确方式,一味地去否定传统最终只会让自我陷入一种身份迷失的困境的漩涡中无法抽离。
本篇文章使用了三重错位艺术,现实与理想的错位、审美与实用的错位以及人物情感之间的错位,三重错位的运用不仅丰富了小说的艺术形式,使小说取得了独特的艺术审美效果,同时也深化了文章内部的意义与内涵,使小说的主旨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