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音乐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纵观我国古代发展史,国家的治理离不开法律,法律的完善与否决定着国家治理体系能力。清朝在刑法方面,继续沿袭前朝,以正刑和辅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而流放作为辅刑四种形式的一项,使用尤为广泛。清朝统治者为了巩固在中原的统治地位,缓解尖锐的民族矛盾,用极其残酷的镇压手段,将不满朝廷统治、触犯法律的这类人以流放的形式,流放到东北、东南、西北、西南等地,其中流放到黑龙江的人数居多。流放到黑龙江的流人,大约5 万人,其中不乏文人学者,流人们带来了大量的艺文书籍,留下了很多珍贵艺术史料,包括音乐文化艺术文献,推动了黑龙江早期音乐文化的发展。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在清代黑龙江音乐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不同时期出现了不同的音乐形态。1644 年明朝灭亡后,清朝取而代之,将首都迁至北京并逐渐对该地区进行统治,当时的社会由于经历过长时间的战争,还处于动荡状态,尤其是受北京直接管辖的黑龙江地区。清军入关之后,第一要务就是要稳固其统治地位,采取的第一措施就是实行围封和严厉的逃人法,迫使汉族、蒙古族等其他民族居民改剃成满族的发型,穿着满族的服饰。此外,清朝为加强文化专制,对知识分子进行镇压,故施以文字狱,造成社会恐怖,使清初文化呈现出停滞乃至倒退现象。至康熙年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复苏、民族矛盾的缓和,各种艺术逐渐悄然兴起,伴随着民间土壤的孕育而不断出现新的生机。
清代前期,黑龙江地区保留着明代特别是明末以来的很多艺术形式,伴随着流人的到来,音乐文化的交流在当时被赋予了很多新内容,在美学意义上获得了新的形式。比如,鼓吹乐这一乐种,以打击乐器、吹奏乐器为主,合奏形成了传统音乐,在中国音乐文化的发展长河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并且自汉唐后被赋予了典型的仪式功能,在官方礼仪和民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除了一般用于婚礼和葬礼等特殊场合外,每个民间节日(如春节、元宵节和中秋节)人们还会照常组织“花会”和“社火”,以鼓吹乐为代表形式的器乐合奏就在活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些在各地府、县志中都有记载。
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不仅会引起文化要素在空间上的融合,也会促进不同区域之间文化的沟通和交融。流人的到来,不仅使得东北地区的物质生活得以丰富,同时还带来了中原的文化、风俗,导致了东北区域的文化变迁,冲击了东北的旧有风俗。清代流人将不同地区的文化带到了流放地,其中的文人兴办教育,创作文学,开展十分丰富的文化活动,为东北地区文化注入了活力。同样,东北社会风俗也给流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从文化哲学的角度和范畴来看,文化活动、文化现象需要在特定的认识活动上,运用不同“文”而存在的感性符号“物”化表现形式。流人文化属于地域文化,流人作为客籍人士,他们所带来的流人文化成为当地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填补了边疆地域文化多领域的空白。例如,黑龙江第一部地方史专著为宋代洪皓的《松漠纪闻》,第一部诗集为清初方拱乾的《何陋居集》,第一部书信集为吴兆骞之《归来草堂尺牍》,黑龙江乃至东北第一部为山水作传的山水记著作系张缙之《宁古塔山水记》等。
文化流人的生存环境使得流人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更显重要。文化流人在流放地参加军事训练、从事耕作之余,他们谈学论道、吟诗作赋、弹琴唱曲,后来出现了黑龙江历史上第一个诗社——七子之会,其第一个核心人物为南明降臣张缙彦,虽然身处逆境,但是还保有庄老风度;第二个核心人物为吴兆骞,他被流放宁古塔长达23 年之久,并对“七子之会”中的每一位都有评价,例如,他称张缙彦“河朔英灵,而有江左风味”。由此可见,文化流人交往甚密,并逐渐形成了文化团体。这类文化团体性活动,间接促进了当地文化事业发展,流人在与当地土著集会的同时,将所作的文艺作品赠送给前来集会的土著,加强了南北方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促进了民族的大团结、大繁荣。
黑龙江流人文化有粗狂、大方、豁达、热情等独有特质,最主要的原因是源于黑龙江恶劣的气候条件,清代黑龙江流人用顽强意志战林海雪原、豺狼虎豹,内生的奋进给东北文化基因注入了强大的力量,清代黑龙江流人在立足自保的前提下,以情绪的爆发、意义解构的方式来实现思想上的解放,完成对外部力量的转化和争夺。
我国古代艺术的传承多为传帮带的形式,并辅以口传心授。在清代,音乐文化特别是民间音乐文化就是以人为载体来进行传播与交流的。民间艺术传承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口传过程中加入了自己主观上喜好的音乐形式,进行了二次加工,推动了艺术的发展。例如,作为汉民族小调统称的东北民歌,音调比较高亢嘹亮,气韵悠长、曲调平稳,其风格生动活泼,具有很强的地方色彩,这种演唱艺术形式就是经过艺术传承人,乃至群众的即兴编创而形成的。随着人口的迁徙、流动,多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不同地区之间的音乐相互流通,部分音乐流转经过黑龙江,在黑龙江生根发芽,成为了黑龙江音乐文化的一部分,并一定程度上使黑龙江成为北方地区音乐文化的重要集散地。
流人音乐文化彰显了古代流人的文化传承、语言方言、审美情趣等,融合了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形成了内涵丰富的艺术形式。黑龙江汉族民间音乐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乡土人文气息浓郁,例如二人转这一门类艺术,不断吸收其他地区民间艺术,融合了东北大鼓、河北梆子、评戏等,以说唱歌舞的形式,展现黑龙江人的精神风貌、文化内涵。流人进入到黑龙江后,与当地多民族土著进行交流融合,黑龙江流人音乐文化的最主要特征是变调,民歌在结构、调式、节奏上发生了变化,比如民间小曲《绣纱灯》《小看戏》《茉莉花》等,这些民族民间音乐经过流人的融合加工,逐渐转变了唱法,其塑造的音乐形象更受黑龙江人的喜爱。在当时特定环境下,音乐的交流与交融为黑龙江地区独有的流人音乐文化提供了发展土壤。
清代是满洲贵族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历史时期,同时也是满族与汉族音乐文化相融合并获得巨大发展的黄金时代。自清室入主中原后,封闭、落后的满族文化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先进、发达的汉族封建文化的冲击。在经过了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后,满、汉文化高度上的明显差距,更加促使满族人民在语言文化、生活习俗、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等方面为汉族所汉化,其音乐自然也受到中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
为了维护满族“国语骑射”的民族意识,清朝统治者还制定了一些措施,对满族文化的传承给予了积极而有效的保护。因此,在向中原汉族自觉学习和模仿过程中,满族文化并没有被完全同化,而是在向最高程度进步的同时,又最大程度地保留了其文化个性,更多地取得了融合性的发展。伴随着满人社会地位的逐步提高,其民族音乐文化也随之良性发展,为酷爱音乐、能歌善舞的满族人民创造了发展音乐文化的有利条件。所以,清代这一历史时期,是满族音乐自身发展的一次飞跃大好时机。
流人长期致力于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抛开本民族外衣,探索不同族群、不同文化的审美观念和艺术表现,加以深入研究,并且坚持尊重民族习惯、民族特点,深入北方少数民族聚居区考察民间音乐,不断收集整理民间音乐素材。针对不同少数民族之间的音乐,流人进行了对比分析,并对不同少数民族之间的传统音乐进行划分,把研究的视野进一步放大到更大的文化圈中,放到民族关系的层次去考虑。这种运用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比较方法,无疑是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进行深层研究的推进,使少数民族音乐有了向纵深方向的发展。
清代流人这一群体来源复杂,他们面对险恶环境和悲惨处境,依然能积极乐观面对,为东北的开发与保卫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推动了经济与文化的繁荣发展。流人文化对黑龙江清代以来本土音乐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有启蒙的作用,与本土原生态文化形态相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黑土音乐文化,这是清代黑龙江流人给予我们的一笔宝贵精神遗产,对清代流人音乐文化的追溯与探索,进一步丰富了东北文化史的发展脉络。
注释:
①李兴盛.地域文化与流人文化[J].地域文化理论,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