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晓红 袁倩云
乡村文化是乡村居民(下文简称村民)在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内在包含着必须向其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把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而乡风文明就是乡村文化的具体体现。所以,乡村文化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标志和重要动力,不仅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华民族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的必然选择。因此,新时代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文化振兴,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和必须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是对传统农耕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民众的发展为中心的新型乡村文化振兴。新时代推进乡村文化振兴不仅对贯彻落实乡村全面振兴、增强文化自信,而且对中华民族开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工作的总要求之一,这表明乡村文化振兴已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文化振兴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这表现为,乡村文化振兴不仅是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这充分表明,乡村文化振兴被提升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是满足广大村民对美好生活需要,推动城乡平衡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可以说,没有文化振兴作支撑的乡村,是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文化振兴是落实全面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源泉。产业振兴固然可以为其提供物质支撑,但不是仅仅依靠物质基础,乡村就能得以振兴,当前对于广大村民而言,文化精神的需求显得更为迫切和突出,文化铸魂,才能实现经济和文化的协调发展,也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在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其中人的现代化是目标本质,其内涵实质在于启发村民主体的文化自省和文化自觉,因而留住人才对于乡村文化振兴具有关键意义。唯有能留住“乡愁”的精神文化乐园才能留住本村或本地人才,吸引外来人才集聚,繁荣乡村文化,从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文化自信是文化创造主体对自身文化价值和生命力的高度认同和坚定信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农村经济活力也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乡村文化建设相较于经济发展,显得相对滞后。城市和乡村,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日渐激烈,城市文化、现代文化冲击着乡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切都表明,村民严重缺乏对于乡村文化的自信力。文化自信作为人的精神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体现,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同样也是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要求,这构成了乡村振兴的重要价值实现维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振兴的特质就在于增强广大村民的文化自信,乡村文化振兴是增强文化自信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已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农民在物质方面的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基本消灭,而广大农村地区的精神贫困问题日益成为一个重要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性日渐凸显,只有广大村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得到提升,才能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性的提高。在物质生活相对丰裕的新时代,文化发展的需要将日益增强,对于广大农村地区而言,现今农村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广大村民在城乡差距中感受落差最大的就是文化生活的需求得不到满足,乡村文化振兴更是在新时代背景下,“既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本质要求。
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是推进乡村文化振兴的物质基础。然而,据2018年农业农村部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54.5万个村集体组织中,有约19.5万个完全是没有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占全部村庄的35.8%。经营性收入和投资性收益在村民的收入结构中占据的比例较小,收入来源较为单一,可见,集体经济的扩大再生产能力不足。正是由于农村收入的不足,无法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再加上城镇发展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大批村民选择离开农村。农村有知识、有技术且年富力强的劳动力资源大量外流,使乡村常驻人口锐减,使得乡村留居人口老龄化、贫困化趋势日益明显,人口、资金等关键生产要素流向城市,农业生产逐渐荒芜,甚至出现乡村社会“空心化”问题。
乡村文化的振兴固然需要以物质层面为基础的外在动力的推进,但村民自身是否能够发挥在文化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即内生动力,是乡村文化实现振兴和蓬勃发展的关键因素。就实际情况而言,一方面,就中青年村民来说,他们大多数进城上学、务工,并常年在城市居住,乡土情结不够深厚。而包含老人、妇女、儿童在内的留守人群缺乏必要的科学文化知识,利用手机、电脑等设备接受信息的能力和水平有限,接受乡村文化教育的兴致不高,这使得乡村文化建设缺乏基础支撑,文化振兴主体缺位。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地方基层政府扮演着乡村文化事业建设的主体,包括文化基础社会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而这往往多由官员“拍脑袋”决策,村民的参与度很低,他们的真实需求实际上无法得到有效表达,从而造成村民主体的缺失。
在市场经济这一历史潮流的推动下,我国传统乡村历经了重大变化,既有的社会结构和运行机制与现代化社会发生断裂,城市文化源源不断地流入到乡村社会,“对乡村原有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逐步淡化”,很多村民对乡村文化不自信甚至不认同,再加上传统乡土文化自身的发展创新不足,难以满足广大村民的精神追求。乡村文化的生存空间萎缩并日渐式微。同时,在网络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冲击之下,伴随着各种非传统社会思潮的广泛传播,传统的乡村价值观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呈现出日趋多元化的态势。风起云涌的各种社会思潮在城乡社会广泛传播,还包括一些错误的价值导向,如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日益冲击着村民对乡村文化的价值认同,造成他们的价值取向日趋功利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乡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乡村公共文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步,但是在实际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在广大中西部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使得各级地方政府对乡村文化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甚至是匮乏,无法满足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具体表现为,乡村文化公共基础设施配备的不足,乡村缺乏文化活动场所、图书报刊等;农村文化市场体系尚不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未成体系,尤其是缺乏文化宣传专业人才的问题较为突出。此外,相较于县城,乡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仍然处于滞后的发展状态,缺口较大,不能因地制宜,现代化的文化活动设施建设薄弱,且使用效率较低,难以吸引年轻人,广大村民难以从中获得文化幸福感和满足感。
乡风文明建设旨在通过提倡新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自觉摒弃乡村陈规陋习,全面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在乡村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的健康新风尚。由此观之,乡风文明建设,就是要引导广大村民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立场,达成价值共识。为此,首要的,也是最为根本的,是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广大村民的思想引领作用,开展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具体而言,可以结合乡村生活实际和乡村思想实际,科学设计“接地气”的教育载体,运用多种媒体、不同类型的文艺作品及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精心优化培育途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要发扬传统乡村文化对村民精神风貌的重塑作用。大力倡导和弘扬美德新风,突显乡村文化的淳朴、敦厚之美;联系乡村文化建设实际,结合新时代发展特征,汲取传统乡村文化精华,树立乡村社会新风;积极开展“帮助社区孤寡老人”“走进贫困家庭”“帮助留守儿童”等活动,重塑乡风文明,引领乡村文化新风尚。三是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乡村教育不仅是对年轻一代的教育,还有对中老年人的教育。在狠抓基础教育的同时,政府可在乡村创办一些老年大学,让老年人充实完善自身,有效提升广大村民的综合素质。四是加大乡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改善人居环境。包括:根据不同村庄的固有特点与优势,合理布局村庄生产生活空间,分类推进村庄有序健康发展;优化乡村人居环境,提倡现代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减少农业生产污染与乡村生活垃圾污染等。
乡村经济的发展是乡村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可以为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经济支撑,因此,乡村文化振兴的推进,离不开乡村产业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当前,乡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劳动力人口大量外流,村民的收入状况不容乐观,且明显落后于城市,成为影响文化振兴的关键性因素。要想振兴乡村文化,就必须加快乡村经济发展,惟其如此,才能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留住人才;只有把振兴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经济放在首位,才能为实现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打下基础,使广大村民有更多的精力和积极性投入到乡村文化建设的实践中来,追求精神文化上的满足,这也才能使乡村文化振兴获得坚实的物质基础并得以持续深入推进。为此,一是要推动农村的产业发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动传统农业的转型升级,以增进农业经济效益,提升广大村民的收入。二是要以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为抓手,结合当地的文化资源优势,充分发掘乡村文化的经济价值。三是为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这要求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加大对乡村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尤其是为文化产业发展拓展融资渠道,最大程度地吸引广大社会资金,为乡村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乡村文化的传承和繁荣发展离不开乡村公共文化的保障和供给,乡村公共文化既是振兴乡村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保障广大村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离不开乡村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对此,应发挥基层政府在统筹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具体而言,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是首要保障。地方政府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尽量向乡村地区倾斜,率先将政府财政投入到乡村地区基础性的公共文化建设和服务中。二是以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加大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在文化产品的供给中,只有充分利用乡村文化的底蕴,充分发掘本土的特色人文优势,才能提高其使用效益;反之,如若仅仅只是照搬现代城市在文化产品供给中的做法,可能会导致所供给的文化产品与乡村“水土不服”,这一结果的产生,自然有效利用也就难以实现。具体而言,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特色文化资源,并以发展现状为根据,开展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健全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制度,这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村民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譬如,可以开展多种多样的农村文化实践活动,包括书法、绘画和摄影展览活动、中老年才艺展示大赛、民族文化节等,以满足村民多层次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必然要求。具体而言,就是要建立健全乡村文化人才培养机制,优化乡村文化建设的政策舆论环境,出台相关人才育引政策,培育并留住本土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如从乡村能人、离退休教师、退役士兵、回乡大学生和新乡贤中选拔和培养一批热心和懂得农村文化建设的人才队伍,发挥他们在活跃乡村文化生活、传承优秀乡村传统文化方面的作用,提高开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一是健全保障机制,发挥村民在传承和发展乡村文化中的主体作用。乡村文化振兴不仅要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更要尊重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热起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浓厚氛围。这就需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以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方式明确村民在乡村文化振兴中的主体地位,打造以村民和村民组织为主、政府部门为辅的乡村文化建设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亿万村民参与乡村文化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民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创新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机制。要不断丰富诚实守信、扶危济困、孝老爱亲等优秀传统的时代内涵。其一,坚持“双创”原则。要加大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断丰富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革命文化的思想观念和人文精神,有效转化创新中国传统的“知行观”“义利观”“和合观”。其二,挖掘并整合优化传统乡村文化资源。通过设立研究专项和专项资金,充分挖掘乡村遗址、遗迹、文物、文献资料、非物质文化遗产、口述乡村历史文化等文化资源,有效进行开发利用,带动乡村旅游并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培育新时代乡村文化精神,增强乡村文化凝聚力。注重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剪纸、农民版画、秧歌等的传承与“活化”,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扶持,使之成为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引擎。其三,注重传播交流。加大乡村文化的传播交流,将“送文化”“种文化”“育文化”有机融合,使文化处于动态交流状态,既可以激活乡村文化的内生动力,增强文化的活力,也可有效扩大乡村文化的影响,重塑村民的文化自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