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党组副书记、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 俞建华
尊敬的王晨副委员长,
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很高兴今天参加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21)。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国商务部和王文涛部长,对本次论坛的举办表示衷心的祝贺!
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从理念到行动,从“大写意”到“工笔画”,倡议已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最受关注的公共产品。经贸合作作为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不断取得新的进展。2013-2020年,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总额达9.2万亿美元,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近1400亿美元,为当地创造115.7万个就业岗位,贡献69.4亿美元税收。
习近平主席指出“共建‘一带一路’需要良好法治营商环境”。近年来,商务部秉持丝路精神和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在完善“一带一路”经贸规则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世贸组织改革。
今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20 周年。20年来,我们全面履行承诺,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等国际多边治理机制中,与沿线世贸组织成员一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国际规则制定的主渠道地位,支持世贸组织改革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二是持续深化双边、区域经贸合作,加强规则和政策对接。
中国积极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积极推动商签投资协定。目前中国已与13 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了7 个自贸协定和56 个投资协定。中国还积极推进《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开放。三是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发展创新,贡献中国方案。
我们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向联合国贸法会提交关于解决铁路运单相关问题的提案,降低陆上贸易交易成本。还支持相关国际组织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必要改革,推动国际投资法治的不断完善。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际经贸规则面临深刻变革,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挑战。在复杂的环境下,如何通过规则建设保障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值得深入研讨。借此机会,我愿与大家分享几点看法:
一是以开放包容为导向,弘扬共商共建共享治理理念。
“一带一路”是中国提出的倡议,但规则的完善和创新需要所有共建国家商量着办,不搞排他性安排,防止治理机制封闭化和规则碎片化。应考虑发展中经济体占大多数的特点,以合作为动力,发展为目标,将软法和硬法相结合,构建既顺应时代潮流又与共建国家发展利益契合的经贸规则,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二是以政策沟通为途径,凝聚规则发展的共识。
在尊重不同国家法律差异的前提下,加强不同法系之间的政策沟通对凝聚规则发展的共识十分重要。在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政策沟通有助于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同,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三是以现有规则为依托,助力国际经贸规则创新。
“一带一路”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应注意与现有机制与规则的衔接和发展,要将“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特点、需求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发展有机结合,可以重点考虑在供应链稳定、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挖掘法治合作的潜力。女士们、先生们!
“一带一路”国际经贸规则创新与完善并非朝夕之功,需要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企业、民众的长期共同努力。习近平主席指出:“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商务部将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继续扎实推进经贸合作,进一步加强法治保障,促进多边和区域经贸规则不断完善,推动与共建国家形成高质量合作新格局。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