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云南民族大学 李若青 赵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华民族共同体”等概念,反复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成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原创性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鲜明主线。
2021 年8 月27 日至28 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鉴于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回答了时代之问。在这次讲话中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民族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问题。全面回顾了我们党民族工作百年光辉历程和历史成就,深入分析了当前党的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系统阐释了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强调的“12 个必须”,即“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这些重大论断,高度凝练地概括了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自己解决民族问题之路的艰辛探索和宝贵经验,进一步坚定了中华儿女的理论自信和道路自信,对于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更好地举旗定向、阔步前行,具有重要意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含“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4 个部分的概念,习近平总书记对此都有重要论述。在2014 年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五十六个民族是历史形成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存在”“多民族、多文化恰恰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开发的,中华民族的未来也要靠五十六个民族共同来开创”。2017 年,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指出,“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一部中华民族史就是一部各民族团结凝聚、共同奋进的历史。”2018 年3 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政治保障和法理基础。在2014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完整地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含义:“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官方文件中首次单独使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概念,表明培育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紧迫性。2019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标志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入党和国家政策领域。在2021 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完整地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并用4 个“必然要求”阐释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从“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再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逐渐明了清晰,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的方向目标更加坚定明确。
一是正确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即“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二是处理好两个意识的关系,即“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三是处理好两个文化层次的关系,即“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四是要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即“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把握好这四组关系的前提就是承认“中华民族”的客观存在;把握好这四组关系的内涵就是要领会“四个共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特征,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条件;把握好这四组关系的逻辑就是要体会“三个离不开”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生动力,是我国各族人民加强民族团结的行动准则。还需要我们始终牢记中华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牢记我国悠久历史、广袤疆域、灿烂文化、伟大精神是各民族人民共同创造的;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创新民族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握好“五个重点”:一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是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四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五是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正如要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享发展成果,让各族群众通过民族政策的实践效应直观地感受到中华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成就;要继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总而言之,把“中华民族利益”与“中华文化认同”放在首位,是团结的“最大的公约数”,可以从根本上凝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与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的伟大力量。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聚焦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基础。深刻领会“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我国欣欣向荣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始终坚持“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民族工作机构建设和民族工作力量,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始终成为各族人民的主心骨;坚持“四个特别”标准,建设好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让党的旗帜在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高高飘扬。
聚焦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物质基础。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发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实际,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突出区域化和精准性,更多针对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要坚持“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切实发挥好中央、发达地区、民族地区的三个积极性”,完善体制机制和扶持政策,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时代云南的民族工作需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握紧发展这把“总钥匙”,切实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现代化的步伐。
聚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发展惠及大多数、发展让大多数参与,把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升华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示范。即:高度重视、加强党的领导是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根本保障;广泛动员、主动作为是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基础;深入调研、科学规划是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基本前提;整合资源、合力攻坚是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所在;点面结合、示范带动是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有效举措。通过真抓实干、利民惠民的创建活动,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工作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让“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云南故事成为家喻户晓的共同声音和一致行动。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牢牢把握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大势,既要处理好“大家庭”内的民族关系,又要促进“大家庭”的巩固和发展,推动中华民族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国梦”的历史新征程中不断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明确新定位、确定新坐标、作出新部署、赋予新使命、完成新任务、作出新贡献。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各民族都能共享中华民族发展的伟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