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平
在刚刚过去的“双11”网购热潮中,一些商家引发的“刷量”“刷好评”等造假乱象,再次走进舆论视野。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开展的一项网购调查显示,所抽取的600款调查样本中,有85款附有“好评返现卡”。不少商家通过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对产品作出非客观评价,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市场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重要法定权利。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也在近期公布了6起“刷单炒信”不正当竞争案件,涉案的企业和商家中,有的组织员工大规模“刷单”造假,有的雇用“水军”在直播间“炒信”造势,也有的利用“空包物流”营造虚假的销售繁荣,欺骗手法可谓花样众多。
“刷好评”等虚假营销行为堪称互联网经济的一大顽症,这一乱象先是在电商领域滋生,逐渐蔓延成风。近年来,日益兴盛的外卖、直播带货行业,也纷纷加入效仿之列。“刷好评”的参与者,既有普通商家,也有专业团伙,甚至已演变成了灰色产业链。这些年来,尽管相关部门多次展开整治行动,但总体而言,治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其中原因值得深思。
信用是一切商业的基础。“刷好评”等造假现象,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构成了实质上的欺诈行为,而且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恶化行业风气,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也正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此类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再比如,2018年8月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其一大立法亮点就是针对“刷单炒信”行为设置了针对性条款,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法律规定既然如此明晰,为何“刷好评”等乱象仍然禁而不止呢?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刷好评”的灰色产业日趋隐蔽,在相当程度上加大了治理难度。比如有调查显示,“好评返现”等不正当营销活动正呈现一种“私聊化”趋势,一些商家发放的“好评返现”卡片,并不显示任何店家信息,和消费者之间的沟通通常采用私信、短信等方式进行。诸如此类的规避手段,自然给核实和查处带来不小的困难。
更重要的是,监管不力乃至缺失,不足以有效遏制“刷好评”等乱象。所谓“监管”,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首先,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平台企业对于入驻商家的营销真实性、信誉度等负有核实、监督的义务。但在现实中,一些平台企业为了追逐商业利益,对于“刷好评”等乱象往往态度暧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一些电商平台公然出现了“优化店铺排名”的网店,这种放纵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刷好评”乱象的有恃无恐。
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的治理行动,大多具有集中性、短期性的特点,长效治理机制的建设仍然显得滞后,并且缺乏公众力量的参与。此外,相关治理行动的主要对象是商家,对于平台企业的连带责任,并未予以足够的督促。再有,从监管制度层面而言,也有极大的完善空间。比如,当下“刷好评”的花样不断翻新,不少往往打着正常营销的擦边球。而相关监管规则并未与时俱进、加以细化,这就必然导致认定、处理等方面的执法难题。
显而易见,要有效治理“刷好评”乱象,并不能依靠几次曝光和执法,就毕其功于一役,而是需要打出监管的组合拳。作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行政处罚、纳入信用监管等手段,强化对“刷好评”乱象的惩处,并压实压紧平台的连带责任。对于平台企业而言,不仅需要积极引入大数据监管,利用科技手段精准识别、筛除虚假评论,更需要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筑起遏制“刷好评”乱象的第一道防线,比如一旦发现违规线索和店铺,立即采取冻结账户等严厉措施。此外,治理“刷好评”乱象,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因而在必要时在制度层面引入更多的激励机制,引导民间组织、专业机构、普通消费者等多方力量投入治理行列。
总之,只有构建起多元化、日常化的治理机制,凝聚包括政府部门、平台企业、社会力量在内的治理合力,才能杜绝违法者的侥幸心理,抬高其违法成本,使执法真正到位、立法真正落实,进而真正根除“刷好评”这一顽症,打造诚信的网购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