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珏/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陶行知的生利主义教育观点是其职业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近代中国职业教育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新时期重温陶行知先生的相关论述,梳理其主要观点,有利于我们“以史为鉴”,拓宽思路,为推进新时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自1917年中华职业教育社提出以职业教育解决生计问题的方针后,社会上有人把职业教育理解为“衣食主义”、“生活主义”。针对于此,陶行知发表了《生利主义之职业教育》一文,认为造成上述误解,均是由于“不明生计二字之界说所致”,在他看来,“生活主义”和“衣食主义”均不适合职业教育,生利主义才是职业教育的“正当主义”。
首先,陶行知认为,“生活主义”过于宽泛,并非职业教育所能“囊括”。人类生活包含职业、消闲、社交、天然界四个方面,因而也就相应地需要接受这四方面的教育,而职业教育只是其中之一,不能代表教育这一整体,也不能囊括生活的全部。如果将生活目的作为职业教育的目的,将“生活主义”作为职业教育的追求,就混淆了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目的上的差异,不足以揭示出职业教育的特殊性,“以教育全体之生活目的视为职业教育之特别目的,则职业教育之目的何以示别于教育全体之目的,又何以示别于他种教育之目的乎?”
其次,陶行知指出“衣食主义”“为众弊之渊薮”,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在他看来,人们对日常所需衣食的获取无非有四个来源,即“职业、祖遗、乞丐、盗窃”,如果职业教育以衣食为追求,则无异于将自身的培养目标等同于赖子教育、乞丐教育、盗窃教育,这样的职业教育必然会自毁形象;另一方面,倘仅以“衣食”为目的,那些“衣食充足者”就可不思进取,从而无须接受职业教育;其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始终承担着育人的使命,如以“衣食”为宗旨,“教师为衣食教,学生为衣食学”,这将在“无声无息之中隐然养成一副自私之精神”,导致社会不良风气的出现。因此,陶行知大声疾呼:“欲职业教育之有利无弊,非革除衣食主义不为功!”
在批判“生活主义”和“衣食主义”的基础上,陶行知旗帜鲜明地提出“职业教育应以生利为主义”,他解释“生利”有两种:“一曰生有利之物,如农产谷,工制器是;二曰生有利之事,如商通有无,医生治病是。”判断是否是职业界人士,其标准即是“生利”,“故凡生利之人,皆谓之职业界中人,不能生利之人,皆不得谓之职业界中人”。检验教育是否是职业教育,也应围绕“生利”而展开,“凡养成生利人物之教育,皆得谓之职业教育;凡不能养成生利人物之教育,皆不得谓之职业教育”。
1、兼具生利之经验、学术、教法的职业师资
作为生利主义的传授者,陶行知强调职业师资要同时具备三方面的资格,第一要具有一定的“生利”经验,“天下未有无生利经验之人而能教人生利者”,在他看来,“无治病之经验者,不可以教医;无贸易之经验者,不可以教商。百凡职业,莫不皆然”;第二要有“生利”学识,职业教师不仅担任人才培养的职责,而且要善于“改良所产事物”,而要达到事物的改良,“则非于经验之外别具生利之学识不可。无学识以为经验之指导,则势必故步自封,不求进取”;第三要掌握“教授生利之法”,教师要针对学生、专业差异,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以及教材的具体性质,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方能“奏事半功倍之效”。在三方面资格中,陶行知特别强调经验的重要,在三者不可兼得的前提下,他主张“宁舍教法学术而取经验”,“经验尤为根本焉”。
2、满足“所攻各业之需求”的职业设备
职业设备是职业教育的物质基础,只有首先装备齐全种种设备,“以应所攻各业之需求”,才可以开展有效的职业教育,“然后师生乃能从事于生利”,“否则虽有良师贤弟子,奈巧妇不能为无米之炊何”。为解决学校设备匮乏问题,陶行知提出生利设备可以有两方面来源,一是来自学校的自有设备,二是利用职业界的设备。在设备运用过程中,陶行知特别强调绝不能以此作为谋求私利的手段,“无论设备之为己有,为利用,学生教师莫不可因以生利”。
3、“按事施教”的职业课程
职业课程是生利主义教育的主要载体,陶行知认为,职业课程“应以一事之始终为一课”,“每课有学理,有实习,二者联络无间”。也就是说,职业学校的课程,应该以事为中心,实行“按事施教”,坚持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与统一。而要“按事施教”,陶行知认为就“不得不采用小班制”,以使每个学生都有充分获得教师指导的机会和操作练习的时间。为使课程“充分生利”,避免因社会、季节变化而导致学生所学内容“能生利而不能充分生利之过”,在课程配置上,陶行知倡导“事之可附者附教之,事之可兼者兼教之”,使学生做到除“正业”之外,“能兼附相当之业”,保证其毕业后能依靠多种技能做到时时有业可做,不致“闲居坐食”。
4、“选择根本于才能兴味”的职业学生
职业学生是生利教育的接受者、未来的生利者。陶行知认为,职业教育要能有效发挥作用,除了要有上述相关的师资、设备、课程外,还必须要有选择“根本于才能兴味”的学生,那些“才能”、“兴味”并不是最适于学习职业教育的学生,“在校之时,学不能专;出校之后,行非所学”,他们“虽居学习生利之名,而究其将来之生利与否,仍未可必”。依陶行知所见,当时我国实业教育之所以成效不大,其中原因之一即在于“学生择业之法之不当”。为帮助学生科学选择职业,陶行知建议采用“职业试习科”的办法。职业试习科的课程,可以包括工、农、商和其他各种职业的重要内容,学生一律都要亲自尝试,通过长至半年、少则几星期的实践,从中发现自己的才能与兴趣,找到最为理想的职业。
陶行知针对当时社会的教育弊端,在积极提倡兴办职业教育的同时,又对职业教育的本旨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创造性地提出了“生利主义”的办学宗旨,主张职业教育要能为社会培养创造物质财富和社会价值之人,凸显出了职业教育自身的特色与定位,澄清了对职业教育的种种误解,为当时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赢得了广阔而又独特的空间。
近年来,高质量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主题和方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提出“要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亦首次明确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此,我们要深化职业教育改革,要认真研究、准确定位当前职业教育的办学宗旨与办学特色,消除各种对职业教育的模糊认识与错误理解,旗帜鲜明地高举职业教育特色大旗,强化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扭转职业教育“普教化”、“工具化”倾向,以质量、特色赢得社会及学生的肯定与认可,将社会对职业教育人才的强烈需求转化为家长与考生对职业教育自觉、现实的选择。
陶行知认为,“无生利之经验,则以书生教书生,虽冒职业教师之名,非吾之所谓职业教师也。”目前,我们要继续彰显职业教育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实践型人才培养之特色,就必须培养与建设一支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又掌握精深专业理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陶行知所提出的“收录职业界之杰出人物教以学术与教法”方法,对我们尤其具有借鉴意义。尽管聘请实践一线专家走进课堂、担任专业实践教学任务已成为职业院校的常见之举,但目前总体对实践专家专业理论、教学艺术的培训仍相当薄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对实践经验的有效把握,制约了人才培养质量。因此,今后要进一步明确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资格标准,规范实践专家聘用程序,严格执行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各类教师教育机构也要积极提供培训机会,为实践专家在理论素养、教育教学水准上的提升提供平台。
针对兼具生利之经验、学术、教法职业师资短缺的实际,陶行知建议可以“延聘专门学问家与职业中之有经验者同室试教,使其互相砥砺补益”,则那些“或有学术而无经验,或有经验而无学术”之偏才,“经数年磨练之后,或能蔚成相当之师资”。尽管此法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缓解职业师资紧张的矛盾,但在陶行知看来,这“不过为过渡时代权宜之策”,因为“一班二师,所费实巨,况学术、经验贵能合一,若分附二人之身,终难免于隔膜。”这从一个侧面再次提醒职业教育工作者绝不能满足于理论与实践的分离,而要努力成为集学术、经验于一身的“双师型”教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技术技能型、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培养,绝不能只是“纸上谈兵”,它必然需要一定实习、实训设备的支撑。近年来虽然国家投入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的费用逐年增大,但与其原有的薄弱基础和急剧扩大的招生规模相比,仍存在着不少的差距。新时期要进一步改善设备条件,我们既要继续争取政策、筹措资金,加大校内自有设备经费投入,也要结合专业实际引导学生善于利用附近社区、企事业单位乃至学生家庭的设备,达到陶行知所描述的“校外则凡学生足迹所至,皆其所利用之设备”的理想境界。
为保障学生能够充分利用校外“职业界之设备”,相关部门及行业部门要从保障教育公益性、开发社会人力资源的高度,充分重视与支持校企合作,制订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免税制度,形成一套基于我国国情、体现职业院校与企业双方共同利益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同时,依托多种运营模式,筹集或划拨相关经费,创建公共实训基地、跨企业培训中心等,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结合创造条件。职业院校也要继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实行开放办学,鼓励学生积极走出校门,在实际岗位上运用设备,锻炼能力。
课程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职业教育自身要能形成特色,归根结底取决于课程。西方国家的相关研究表明,学生所学必定是与所做紧密联系的,职业知识的结构是影响职业能力形成的重要变量,职业知识最终要转变成个体的行动能力,必须在个体的头脑中建构起合理的职业知识表征方式。当前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强化学生的技能培养,可以从陶行知“按事施教”的课程观中摄取有益成份,改变以学科逻辑顺序安排课程内容的做法,深化项目课程、以工作过程为导向课程等改革,力求实现理论阐释、实践操作、情感培育的有机整合。
鉴于科学技术更新周期的缩短、产业行业调整速度的加快,技术手段、生产模式的变动性和劳动者的职业流动性将日益凸显,职业院校毕业生终身固守一个岗位的状况将逐步成为历史,树立新职业能力观、培养学生的职业应变性将成为职业教育新的重要使命,为此,在课程改革中,我们还应拓宽学生学习内容的范围与基础,在“正业”之外,“附教”、“兼教”相关职业课程,培育学生的关键能力,在关照其首岗适应性的同时,为其今后在更为宽广的领域变换职业提供便利。
“才能”是学生学习的基础,“兴趣”是学习的内在动力,陶行知强调职业教育应选择“才能兴味”适合的学生,此观点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我们要避免学生进入职业院校之后“学非所想”、毕业之后“学非所用”现象的产生,就要做实学生的生涯辅导工作。一方面初、高中学校要切实贯彻《普通中学职业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引导学生广泛探索职业世界,全面认识自我,提高专业决策能力,另一方面,职业院校在目标生源填报专业志愿前,也应主动深入基层学校,加强宣传,帮助学生在了解学校、了解专业的基础上作出理性选择。
学生录取之后,职业院校要注重开展全程生涯辅导,通过职业内涵、职业价值、职业权利、职业待遇、职业保健、职业法规等元专业知识的系统介绍,增强学生的专业自豪感与荣誉感,通过社会实践、专业见习与实习、“生涯日”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职业体验,培养其专业情感,提升其职业决策、职业经营与职业调适能力。为满足学生职业试探的要求,尊重学生多次选择的权利,职业院校还应争取多方面的支持,建立普职沟通、中高衔接的“立交桥”以及学校内部各专业相互转换的机制,为学生在更为广阔的空间选择学校、专业及课程创造条件,确保学生能找到自我的最佳人生位置。
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其根本目的应是培养人才。在“人”与“才”之间,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意识到学生作为合格的“人”的素质的重要性,一个只有知识、能力而缺乏健全人格、团队精神的个体,不仅不能为社会、为单位作出应有贡献,相反却可能带来诸多隐患。正所谓没有健全的人性,就没有健全的社会和健全的经济。因此,我们应切实贯彻《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的精神,积极推动由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再到人格本位、素养本位教育观的转变,强化教学的教育性,在培养学生“生利”技能的同时,引导学生不断反思“吾所生产之事物于群有利乎”,要求他们始终牢记职业技能的掌握须以服务社会经济和人民利益为福祉,学会正确处理“利群”与“利己”的关系,抑制“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等思想的滋生,树立团结奉献、敬业爱岗的良好职业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