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学科评估体系的创新与优化路径
——基于第四轮学科评估若干问题的分析

2021-11-12 07:44:54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长江丛刊 2021年11期

■张 炜/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学科评估是高等院校学科建设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后,以建设高水平学科为目标而开展的一项专业评估活动,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于2017年完成了结果公布。相比于前三轮而言,第四轮学科评估在评估理念、评估指标、评估过程以及评估技术等方面都进行了明显的优化设计。但是由于学科评估涉及很多利益相关者,同时出现了一些引人省思的问题。

一、第四轮学科评估创新举措

与前三轮学科评估相比,第四轮学科评估首次采用了“分档呈现”的形式。将前70%的学科分为9档(A+、A、A-、B+、B、B-、C+、C、C-)呈现的方式,可以说是摒弃了传统的按得分排名的方法。

学科评估的指标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评估指标由第一轮评估中的“扩展完善”到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细化分类,淡化人才身份,增加定性评价”,体现了指标体系不断改进完善,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学科评估既服务整体,又适应新形势下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第一,坚持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在人才培养评价方面,学科评估改变过去单一的在校生质量评价的做法,采用学生培养过程质量、在校生质量以及毕业生质量这三个维度来考察和评估。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分类,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把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分开,理科、工科、农学医科都分别单列出来;第三,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采取了“绑定参评”的方法来解决过去评估中的材料不合理整合问题;第四,改进师资队伍评价方法,第四轮学科评估则将评价方式由以往的客观评价改为:由单纯量化指标体系整合为整体综合评价体系;第五,优化学术论文的评价,第四轮学科评估强调以质量指标为重,兼顾有标准限定的数量,适当采用人均指标,在自然科学学科取消发表论文数量指标,在哲学社会科学适当保留人均收录论文数等数量指标,科学解决质量与数量的辩证关系。第六,提出了学科社会贡献评价这一理念,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以首次增设了“社会服务贡献”指标,并且采用“代表性案例”来体现学科对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第八,完善成果归属原则;一是关于人的归属,按照人事关系进行归属,另外一个是成果归属,要按照其归属单位来界定归属。

二、我国学科评估体系的发展困境

首先,“精准计算,分档呈现”的新方式摒弃了传统按分数排名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排名和分数高低在人们心中的印象,同时也有助于高校将注意力转移到提升学科建设质量的长远大计中去。“分档划分”方便家长、企业或是学生更直接的了解高校各学科的建设水平,具有更强的区分度和识别性。组织社会学中说到:目标执行过程中预期与结果之间很可能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形。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出来后,其中一些学校公布的都是自己学校中评估最优秀的学科,而隐藏一些比较处于劣势的学科。虽然“分档呈现”取代了之前的按分数排名的传统方法,也为学科评估带来了有益之处,但是有益必有弊,当学科评估中出现A、A+时,人们会把目光聚焦于这些学科,而缺少队剩下学科的关注。许多重点院校在面对下一轮学科评估时采取“丢车保帅”的策略,努力保住A类学科,尽力争取A+学科,积极的将B类学科往A类转化,高校将资源都集中于这些优势学科,而那些被评上C类学科相当于被抛弃,很快会面临被裁撤的危险。

其次,学科评估的基本规则是对“一级学科”的评估,同时教育部又提倡大力发展特色学科、新兴学科以及交叉学科,这就产生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显然,高校会更加倾向于发展“一级学科”。因为这些特色学科并不能从根本上为高校带来“看得见”的收益,这就产生了无异于之前传统做法的相同后果,造成了资源浪费,忽视了其他学科的重要价值。“绑定评估原则”在上文中也稍加描述,是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新规则,这条规则有利于促进学科评估的公平、公正,这条规则也要求不同学科门类之下的学科评估材料不得重复使用,比如说像教育经济与管理这门学科,只能划入教育学、管理学或是经济学中的一个一级学科中来评估,对于这门交叉学科来说,这样的“一刀切”划分方式,最后的评估结果是片面的,并不能体现这门学科真正的价值。

第三,各类高校在学科评估背景下的办学定位越来越模糊,不同类型的高校都拥有自身的特点,都有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发展轨道,部属高校主要培养学术型人才,从事科学研究,致力于服务国家,地方本科院校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从事应用型科学研究,致力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一个应然的理想状态,然而在实践中却不尽其然。许多地方院校纷纷向研究型大学看齐,学科评估更是加重了这样的势头。我国一直在积极推动着地方院校办出特色,向“应用型”道路上转型,但是我国的学科评估一直以来都把不同类型的高校放在同一条道路上,并且规则标准都是一致的,看似公平,却增加了更多的障碍物,阻碍了地方院校的转型发展。总之,一旦进入到学科评估的前列,高校的声誉、相关部门更多的支持等便会纷至沓来。我国的学科评估体系虽然一直在改革创新,声势浩大的逐步开展,但是有效的实现应然的价值确是目前面临的最大困境,也是第四轮学科评估必须深刻反思的一个实践议题。

三、我国高校学科评估体系的优化路径

除了上文所提及的几个问题外,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还存在着其他的若干问题,比如,相关部门强调评估是自愿参评,但是评估结果能为高校带来足够的资源和声誉,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参与学校也更加广泛,如果不参加,反而显得“形同异类”。还有第四轮学科评估正好遇上我国实施“双一流”建设,各高校都力图在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提高学科的优质率,评估理念从整体性水平评估向具有高度选拔性质的评估转变,从质量诊断评估向资源争夺性评估转变,以便争取到更多资源。“双一流”建设强调建设“一流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的基本规则是对“一级学科”的评估,是否建设“一流学科”就是建设“一级学科”。尽管评估技术不断改革,方法不断更新,但是评估理念似乎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革。这些问题说明了评估背后所隐藏着的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矛盾、大学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博弈、理论与实践的冲突、应然与实然之间的矛盾等。追根溯源,学科评估的一轮又一轮的改革并没有从本质上摆脱传统模式的诟病。

尊重学科生长规律,维护高校生态平衡。建设“一流大学”并不是把资源捆绑到某一个单独的学科,学科发展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具有自发生成性,需要适当、适度的宽松环境,而不能完全由既定的指标或是外力来干涉其来达到某种理想状态。取消一些指标的具体权重,不以“分数”或是“分档划分”的形式出现,而是根据特定学科更加强调某一方面的实力,这样才是对学科建设实力的公正评估,从而高校减少对“排名”的追求,也不必进入重复建设死循环,地方高校也能在最大程度上进行公平竞争。

建立坚持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学科评估体系。学科评估过程所追求的客观性、科学性和精确性倾向于事实判断,而学科评估所发挥的导向作用、监测作用和诊断功能等又比较倾向于价值判断,二者皆不可少。强调评估的事实判断,是从评估本身的客观性而言的。毋庸讳言,第四轮学科评估在评估指标、评估方法、评估过程中都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一方面学科评估的目的与功能受制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目标,价值立场是多元化的;另一方面,为避免学科评估过于功利化,从而导致的各大学争名次或排位,对外又宣称淡化学科排名,着重于诊断与监测的目的与功能,这样的情况十分的模棱两可。

学科评估立足于学科建设,发展卓越的学科群。学科评估是学科评估的目的是监测各大学学科建设的成效和发展水平,保证教育质量。如果人为地赋予学科评估太多的职责,把学科评估当做是绝对化的最终目的,把评估结果过度的和学校的资源、声誉等联系起来,太高了学科评估的身价,加剧了整个学界的功利性心态,这样的发展方向是与以评促建背道相驰的。一个“一流大学”的卓越并不是由由学科评估“评”出来的,如今却被各种条条框框束缚,当它满足了规定的各种指标后,就成为了人人尊崇的“好学校”。学科建设是一种办学理念和思想,而非一种教育工程,更不是学科建设自身的目的所在。

总的来说,相对于前三轮学科评估,第四轮学科评估无论是在评估方法、评估理念、评估指标还是评估过程等方面都进行了明显的创新改革,但是其中出现的若干问题都反映出评估的初衷与实际效果存在偏差,改革后的学科评估依然存在着很强的功利性色彩。形成良好的学科生态群,平衡学科评估中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准绳,尽量淡化或不做量化结果和排名,使得学校对学科设置有更多的自主决定权,把评估的着力点放到学科的展现、交流、剖析和比较上来,立足于学科建设,对学校提供多方面的评估信息,对于学科结合自身实际来统筹学科设置和学科建设有积极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