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

2021-11-12 04:18张惠敏康露馨周雪
海外文摘·艺术 2021年20期

张惠敏 康露馨 周雪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也称作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从1927 年南昌起义开始,到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结束。这一时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深入开展土地革命,反对国民党恐怖统治的内战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是一场围绕土地问题展开的革命战争,土地问题的解决对革命战争的胜利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土地是农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资源,通过实施和不断调整土地政策,不仅组织、动员了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革命,同时也为中国共产党赢得了宝贵的资源。

1 进行土地革命的原因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程进入了一个空前危机的时刻,被迫从城市转移到农村,从地上转移到地下,在贫困的农村、山区开展艰苦的斗争。一方面要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军事围剿,另一方面又要应对国民党的经济封锁和暴力掠夺,在军事和经济上都要打一场硬仗。毛泽东领导工农革命军在井冈山建立起了第一个革命根据地,把武装斗争与土地革命紧密结合起来。毛泽东在《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中提出了进行革命战争首要的和必要的问题:“在白色势力的四面包围中,军民日用必需品和现金的缺乏,成了极大的问题”。

在诸多制约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中,土地问题一直是一个长远且突出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之前进行过“减租减息”的尝试,试图在不触动地主、富农的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尽可能的动员更多的农民阶级参加革命。但“减租减息”政策无法满足农民的真正需求,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在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这个紧要关头,土地问题成为了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2 革命根据地土地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划分不均,地主占有土地较多,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大多数农民对土地没有所有权,为了生存而成为地主的雇农,付出大量辛苦的劳动却只能获得很少的报酬,这使得农民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很低。而在报酬无法维持农民最基本的生存条件的情况下,农民的劳动生产率会进一步降低。地主阶级长时期的不劳而获和骄奢淫逸的生活作风,不仅造成生活资料的浪费,也使得农村劳动力部分缺失。有必要对地主进行革命改造,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2.2 土地质量不平均,大量荒地未开垦,整体农业生产水平较低

贫农拥有的土地大多贫瘠、粮食产量不好,肥沃的良田几乎都在地主和富农手里。因为战争的原因,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被征用,没有土地的贫农大部分成为地主的雇农,导致农村劳动人口缺失,大量荒地得不到开垦。劳动人口的不足以及耕牛和其他农具的缺失,加上农田水利等设施落后,导致农业的生产水平较低。

3 土地政策的基本内容

3.1 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中指出,中间阶级存在容易反水的问题。中间阶级存在一定的侥幸的心理,一方面与革命军虚与委蛇,另一方面威胁恐吓贫农,在国民党反动派残酷镇压的恐怖气氛中容易反叛,在敌人的严密封锁下因重要生活物资的缺乏也无法支撑。中间阶级的富农虽然人数较少,但容易与小地主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不小的团体。对于中间阶级应从内部瓦解、从外部施压,限制富农、消灭地主。在土地革命的不同时期,对中间阶级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到了1931年,中国共产党最终形成了较为科学严谨的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这条路线根据不同阶级特点实行不同的政策,不但赋予了农民合法的土地,对其他阶级也没有“赶尽杀绝”,使地主和中间阶级得到继续生存和改造的机会,得到了社会的广泛支持。

3.2 分配土地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

在没收土地的基础上,分配土地的方法也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改进。毛泽东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提出“以乡为分配土地的单位。”极少数山多田少的地方,以三四个乡为一个单位。一开始按照以人口绝对平均的办法,无论男女老少一律平分,后拟根据中央的办法,以劳动力为标准,能劳动的人比不能劳动的多分得一倍。但在实际情况中,劳动力的界定容易受主观条件的影响,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土地的方法在实践中表现为不太妥当,最终长时期还是按照原定的以人口为单位平均分配。对于地主,在没收其财产后,也按人口分给其土地。

按人口平均分配的标准,在现阶段农民迫切渴望公平的情况下,极大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提高了农民对党以及党的政策的拥护,激发了农民支持和参与革命的热情。使农民和革命军命运相连,一起携手捍卫革命成果,革命根据地迅速扩大,革命队伍逐渐壮大。

3.3 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田地以乡为单位,按原耕形势,抽多补少平均分配。”是在1929 年7 月制定的《土地问题决议案》中规定的,之后又在南阳会议上通过的《富农问题》的决议中补充了“抽肥补瘦”的办法。“抽多补少、抽肥补瘦”使分田在实质上更加公平,限制了富农,有效的避免了富农把持肥田、分田不公的情况,使原本分得土地质量较差的贫农得到切实的利益。

对于分得田地的好坏问题,王明曾提出“地主不分田,富农发坏田”的政策,这项政策不利于分化不法地主和一般地主,使地主生存无望以至于顽固到底,增大土地革命的阻力,或者流离失所,上山为匪扰乱社会治安;同时侵犯富农利益,使贫农陷于孤立,致使许多土地荒芜,给农村革命根据地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直到党中央先后于1935 年12 月作出了《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和1936 年7 月的《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明确规定对地主阶级的土地财产没收之后,仍给予“耕种份地”与生产工具;对富农的自耕土地及多余的生产工具等不没收等,才彻底纠正了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土地政策方面错误。

4 土地政策的完善和发展

4.1 逐步修正明确土地没收的对象

《井冈山土地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部成文土地法,于1928 年12 月颁布。经过一年多的土地革命经验,这部土地法已经通过较为成熟的条文规定了明确的土地政策,在法律上彻底否定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肯定了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经验不足,第一部土地法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原则性的错误。(1)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土地进行分配;(2)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是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3)禁止土地买卖。后来,在中央苏区的《兴国土地法》中,这些都得到了改正。

4.2 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优化

《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中规定了对土地的没收,但没收的土地并不归农民所有,农民对分得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农民对土地耕作的积极性没有彻底解放。经过多次法律及规定的修改,土地被多次重新分配,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也不稳定,导致农民无法安心种田,农业生产力得不到提高。毛泽东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后,意识到了土地革命的关键就在于彻底地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使农民真正拥有土地。在之后的闽西苏维埃政府发布的公文中,规定“土地一经分定,即归农民所有,出租买卖、转让抵押,苏维埃不管不禁;田中所产,除交土地税于政府外,均归农民所有。”解决了农民土地权利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从此农民为自己耕种,劳动所得不再被剥削,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革命根据地焕发出强劲的活力。

4.3 相关农业问题的解决

在初步解决了土地问题之后,毛泽东对于革命根据地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农业发展政策,多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状况,让农民分得的土地尽可能的发挥出力量。主要有以下三点:(1)针对农田缺少男性青壮劳动力,成立劳动互助社,有组织地调剂劳动力和鼓励妇女参加生产。(2)组织犁牛合作社,解决耕牛不足的问题。(3)进行农田水利等基础农业建设,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改良土壤,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

5 结论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实践和探索的结果,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土地政策的实施,推翻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制度,改变了农民原有的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农民在经济上得到了解放。工农革命军团结农民进行武装斗争,使广大农民切实得到了利益,在精神上信赖中国共产党,在行动上和党紧紧的团结在一起,使中国的革命力量更加强大。根据地经济的发展使革命军得到了粮食物资的供给,使革命的火种在极其艰难的条件下仍可以得到留存和发展,给中国革命带来了新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