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中的儿童公共活动空间设计研究

2021-11-11 19:25刘春芳
工业设计 2021年10期
关键词:城市公园娱乐儿童

刘春芳

关键词:城市公园;儿童;公共活动空间;娱乐;设计

近年来,我国城市主题公园、森林公园等多元化公园的打造如火如荼,但现阶段我国很多城市公园的初步设计并未充分考虑儿童公共活动空间的构建。而现在部分已有的城市公园中的儿童活动空间,陈旧的娱乐设施和兴致可乏的娱乐环境已无法满足儿童的户外活动需求[1]。因而,城市公园中更具有现代化和寓教于乐性质的儿童公共活动空间设计亟待完善。文章通过儿童对公共活动空间的需求,探析城市公园中的儿童公共活动空间设计原则。

1 不同阶段儿童对公共活动空间的需求

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的身高、兴趣、理解能力与认知能力都不尽相同,因此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对户外活动环境的需求也不相同。根据儿童心理学的相关研究,將儿童在户外活动年龄划分为幼儿期(1 ~ 6 岁)、学龄期(7 ~ 12 岁)、青少年期(12 ~ 18 岁)[2]。幼儿期好奇心促使儿童对外界的探索性最强;学龄期的儿童伙伴意识逐渐形成,活动需求倾向集体活动;青少年期儿童各方面能力趋于成熟,对集体活动感兴趣,对具有竞争类的团体活动需求较强。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心理与生理需要有各自的特点,对外界环境的认知力、接受能力不同,在城市公园中儿童活动空间需要以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特点进行划分[2],针对各个年龄阶段不同的需求来使儿童活动空间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幼儿期阶段的儿童好奇心最强,儿童需要亲近大自然以满足对外界的好奇心理。在城市公园中可以设计一些体型较小、可近距离接触的娱乐设施与植物,开展一些温和简单的体育活动,如沙坑、积木或益智迷宫等,提高趣味性,便于幼儿更好地了解外界。幼儿在探索外界和进行游戏活动的过程中,会用手或嘴去触碰外界,因此在公共设施上必须使用无毒、无害、无刺激性气味的材料。这一年龄段的幼儿在活动空间玩耍中,需要在家长的看护下进行,因此需在空间划分上留出家长看护监管的区域,且不种植高大乔灌木,保持视线的开阔以便家长看护。

学龄期阶段的儿童对伙伴关系的需求增加。这一时期儿童有一定的独立自主性,不需要父母时刻看护,有一定的伙伴意识,一些群体游戏更具吸引力,如在公共活动空间中可开展跑步、滑板等运动活动,而这类的活动场地的空间构要成以宽敞为主,但这类活动会比较喧闹,可采用一定绿化隔断,但需保持视线的开阔性和空间的通透性。娱乐后的休息区域以舒适静谧为主,可用低矮适中的植物进行围合。

青少年期阶段是儿童从幼稚到成熟期的过渡阶段,这个阶段儿童对于景观户外的活动区域的需求都在向成人的使用方式逐渐过渡,由于心理上的变化,情感和社交能力趋于成熟,所以其主要的活动方式是多方面的。对空间的选择以集体活动开敞空间为主,也需要一些具有隐私性的空间来满足不同的需求,在集体活动方式上常为竞技类的游戏活动,如篮球、羽毛球、足球等,这类场地的设计采用高大的乔木进行闭合,兼具宽敞与隐私性。

根据这三个阶段儿童在行为、心理上的不同,不同年龄段儿童对公共活动空间环境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因此城市公园在设计儿童空间时须根据儿童的需求进行合理的空间划分,每个区域根据不同阶段的儿童能力,对场地的安全性和趣味性再进行具体设计。

2 城市公园中的儿童公共活动空间设计意义

2.1 满足儿童在户外活动中的需求

儿童尚处于对外界的认知探索阶段,对事物的认知不足,在玩乐中不懂得规避危险,好奇心重。因此,在儿童活动区的环境设计中,需要提前为儿童进行危险规避设计,保证儿童活动空间的安全性。此外,现有的大多数城市公园中的儿童活动空间,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进行空间划分,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由于身高、行为能力以及兴趣导向等不同,对户外活动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因此,在儿童活动空间设计中不能笼统的设计,需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生理与心理特点去设计规划,设计过程中需要注重不同年龄儿童身心发展的差异性[4],满足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需求。儿童活动空间的整体风格设计多样化,会使城市公园中的儿童活动空间、设施拥有其独特性,使儿童对户外活动有较强的探索欲望,满足儿童的户外活动需求。

2.2 对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2.2.1 对儿童生理发育具有促进作用

儿童的身体发育与后天的锻炼和持续的运动刺激密不可分。而随着孩子们的成长,活动场地的需求也在不断提升,能持续满足各个年龄段儿童对活动空间的需求,对儿童的生理发育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2.2 对儿童心理发育起到促进作用

儿童心理的健康发育,除外父母的潜移默化影响外,周边环境,特别是户外环境的间断刺激对儿童的心理健康发育也有重要意义[3]。儿童对环境的认知,主要缘于儿童在户外活动过程中自身视觉、触觉、听觉来触碰、了解世界[4]。造型独特、颜色鲜艳、栩栩如生、悦耳的游乐设施会更加吸引孩子们去探索世界,并在探索过程中与父母、玩伴进行互动,社交会让孩子们的心理发育更加完善。公共活动空间的重要性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发育不言而喻[5]。

3 城市公共空间中儿童公共活动空间的设计原则

3.1 安全性原则

儿童在成长中每个阶段都有着明显的差异,幼儿期之前儿童的独立性与自主性不强,需要在父母的监护下进行户外活动;学龄期独立性与自主性增强,安全意识还比较模糊,在活动中不确定性增多,以自我为中心,往往会忽略周边环境,这就需要在空间安全上进行更多的设计;青少年期趋于成熟,已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对于危险可自行判断。在地面安全设计方面,幼儿期的儿童好奇心强,对周边环境探索性强,所以地面高差适中,不能设置高差较大的台阶,在有坡度的地方也要尽量减小坡度变化使场地尽量平坦,在学龄期与少年期时地形的高差大反而可以激起儿童的兴趣,但高差度不得大于12%。在铺装的安全设计上,主要道路应选择具有透水性、平坦、防滑的材料,保证旱冰鞋、滑板、婴儿车等能顺利通行,在儿童活动区域铺装上,应选择具有缓冲的软质材料,如橡胶、塑胶等,以保证儿童活动的安全[6]。在水体景观设计上,需要对水体的流速进行把控,避免过快,在水体周围须设置护栏,且每根护栏杆的间距不能过宽,谨防儿童翻越。在植物配置上,应采用无毒、无花粉飞絮的植物,道路旁和儿童能近距离接触到的植物,还要注意选择无针叶倒刺的植物,最后根据每个地区的气候与季节来配置合适的植物种类。

3.2 实用性原则

儿童公共空间的设计需要注重其实用性,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同,对活动空间的使用要求也是不同的。幼儿期儿童年龄小,不具备完成复杂操作的行为能力,对此区域设施的设计需要简单好操作。幼儿期儿童思维认知简单,对设施使用具有不确定性,需选择安全无毒、结实耐摔一体成型的实用设施;学龄期的儿童游戏时多了自我选择性,对公共设施有了自我认知,儿童活动区域的座椅、游戏设施,多数儿童不会以这些设施预设的用法来使用,而是以自我认知的方式去使用,通过跑、跳或爬等具有一定“破坏性”的游戏方式进行。因此,这些设施需要极强的抗破坏性,如绿地的地面植物需满足易存活、抗踩踏力强的特点等;青少年期的儿童已了解熟悉了各种公共设施,在公共设施选择方面以竞技类的活动为主,这些场地的公共设施选择以抗磨损能力强、老化较慢的材质,并定期维护检查,以增强实用性。

3.3 趣味性原则

现阶段,大部分城市公园中儿童区游戏方式单一,这种单一的方式使其娱乐性较差,缺乏创新性与主题趣味性。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需求,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进行独立设计。幼儿期可以选用一些学前教育或是常识科普主题,并定期更换不同的科普主题,如动植物、海洋、天文等保证多样趣味性。学龄期儿童在游戏中多以自我想法为中心,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可设计一些益智挑战性的主题,或采用当下较为流行的动漫元素为主题,设计一些场景吸引儿童。青少年期儿童思想逐渐成熟,主题可选性多,可以以当地城市建设发展为设计重点,使儿童更加了解自己家乡的发展。也可选用科学新概念的主题让儿童在游戏中更了解科学,还可选用当地的民俗文化为主题,在活动中更进一步认识自己家乡的文化与历史等。这些符合儿童的主题内容,不但能引起儿童的兴趣,还能发挥科普学教育的作用。

4 总结

文章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不同需求,对户外儿童空间进行合理的分区设计,满足各个阶段儿童需求的空间环境。户外活动中安全设计性优先级最高,再从儿童对活动空间的需求角度出发,对城市公园中的儿童活动空间进行设计研究,关注儿童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需求,以儿童的需求为导向设计公共活动空间,最终使儿童能获得属于自己的独特活动空间,并对儿童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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