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青岛判赔百万

2021-11-11 13:19
商周刊 2021年21期
关键词:趋严美团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进行反垄断罚款,反映了国内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力度不仅没有放松,反而可能进一步趋严。因此除了美团之外,不排除还会有其他互联网巨头被反垄断调查的可能。

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0年境内销售收入3%的罚款,计34.42亿元。

10月1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对“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美团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饿了么100万元。双方均服判不上诉,美团表示将主动履行判决。这是今年以来,美团第三次因为不正当竞争败诉。

今年以来,反垄断监管趋严,互联网领域更是重灾区。与此同时,不仅是国际巨头、互联网巨头,传统行业也不例外,反垄断也是全方位的。这背后,是对行业的一次 “净化”,对今后营造优化餐饮商家的营商环境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美团青岛判赔百万 今年第三次因不正当竞争败诉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饿了么”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原告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平台的经营者)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平台覆盖范围包括青岛市即墨区。

被告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外卖平台的经营者)提供与饿了么类似的外卖平台服务,服务范围同样包括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

在即墨区,只有饿了么及美团两家较大的电商平台提供在线餐饮服务。美团平台在即墨地区的经营时间更长,拥有更多的平台商户。饿了么进入即墨地区后,美团如果发现商户在入驻美团后又入驻饿了么,就要求跨平台商户停止使用饿了么,如果被拒绝,就通过改变跨平台商户的配送范围、降低商户的曝光率、回收商户的优惠活动、强制商户参加优惠等方式强迫商户使用美团的独家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饿了么与美团均为互联网餐饮外卖服务平台,两个平台的用户群体和服务对象高度一致。 饿了么与美团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美团对跨平台商户采取的改变配送范围、降低商户曝光率、回收优惠活动的行为,影响商户正常入驻饿了么平台经营以及造成饿了么平台商户的流失,妨碍饿了吗的正常经营,削弱饿了吗的盈利能力,对饿了吗的竞争利益造成损害……美团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美团赔偿饿了吗经济损失100万元,并停止涉案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青岛中院的判决,是美团今年以来第三次因为“二选一”构成不正当竞争而败诉,前两次分别在金华和淮安,判赔金额分别为判赔偿100万元和35.2万元。

不正当竞争由来已久 美团被罚推动行业“净化”

无论是法院的判決,还是市场监管局的处罚,近年来,外卖平台的商业纠纷不绝于耳,饿了么和美团双方之间互诉持续已久:早在2017年6月,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督局就对美团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做出处罚,合计罚款52.6万元;在此后的2018年、2019年,美团分别被罚7万元、25万元。同样,饿了么也因强迫商户“二选一”,于今年4月和9月,两次被罚赔偿美团经济损失8万元。

此前,双方被罚的次数虽不少,但被罚款的金额均不大。业内人士指出,垄断问题不是美团的个例,这几年国内的许多互联网公司都涉及到了这个问题,当然这其中也有大环境的因素进行影响。

进入大数据时代以后,所掌握的信息体量和客户量,成为了决定一家企业发展前景的关键性因素。所以大家都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信息和用户,并且不希望这些资源流失,也不希望其他企业与自己分享这些信息。所以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企业就开始不自觉地拉帮结派,不自觉地采取一系列垄断措施。

本次美团受罚的原因——“二选一”,是其变本加厉的行为,美团推出的二选一,强行让商家在美团和饿了么之间做出选择,如果合作了饿了么就无法再合作美团。这种行为将本该保持中立态度的商家们卷入到了两方阵营的商业斗争之中,进一步扩大了这场斗争的影响力,极大程度上搅乱了市场的公平正义。商家会因此失去合作自由的权利,对于整个外卖行业来说,会影响行业的生态发展。

此次美团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以罚款,对外卖行业也是一次很好的“净化”。同时,美团是生活服务电商领域第一个立案调查并处罚,影响深远,对今后营造优化餐饮商家的营商环境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反垄断继续加码 互联网平台迎强监管时代

据统计,美团被罚系继上海食派士、扬子江药业、公牛集团之后的半年内第四例“3%”的反垄断处罚。今年以来,反垄断监管趋严,互联网领域更是重灾区。与此同时,不仅是国际巨头、互联网巨头,传统行业也不例外,反垄断也是全方位的。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底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显示,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与2019年全年罚没金额3.2亿元相比,今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罚没金额增长速度之快,也能看出国家对反垄断处罚力度的加大。“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进行反垄断罚款,反映了国内对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监管力度不仅没有放松,反而可能进一步趋严。因此除了美团之外,不排除还会有其他互联网巨头被反垄断调查的可能。”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

2020年12月至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分别向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百度控股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开具行政处罚决定,执法力度逐渐增大。今年2月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指南》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随后,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了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要求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京东、美团、拼多多等34家企业对强迫商家进行“二选一”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彻底整改。

“从阿里被罚款再到美团,是一个很明显的信号。政府以行政处罚的方式表现了对反垄断的关注,尤其是互联网平台反垄断的方面。互联网平台及行业或将迎来强监管时代。”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旻说。

(本刊编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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