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元,吴 昊
(1.宜春市地质队,江西 宜春 336023;2.江西省地质局二二七地质队,江西 吉安 343009)
2020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1],解决了1999 分类标准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部分术语内涵不清,采用三轴体系表达过于复杂,经济意义划分过细,部分类型实用性不强,国际认可度不高等问题。修订后的新标准能更好地满足国家资源管理、资本市场和企业生产的需要,易于国际对比。不过在实际应用中,对标准中储量的定义和分类(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标准中对可信储量的定义是:“经过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与之相当的技术经济评价,基于控制资源量估算的储量;或某些转换因素尚存在不确定性时,基于探明资源量而估算的储量。”标准中对证实储量的定义是:经过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与之相当的技术经济评价,基于探明资源量而估算的储量。
储量(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是资源量中可经济采出的部分,是经过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或与之相当的技术经济评价,充分考虑了可能的矿石损失和贫化,合理使用转换因素(主要包括采矿、加工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后估算的,且满足开采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其中,采矿涉及了安全矿柱等的留设,政策中也有基本农田或重要风景区压覆等不适宜开采的地段进行矿量留设等。
矿床地质因素、开采技术、自然经济、开采条件等诸多评定因素是产生经济价值的源泉,其变化因素也是最大的。这些变化因素可分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其中,主观因素主要表现在:进行评价时评定人员对矿床的认识深浅不一,以及个人评定标准的偏重、喜好等主观因素影响,由此引起的变化使获得的矿体相关数据、自然参数发生差异,从而导致对采矿权的调查核实评价结果失去客观性,进而影响到矿业投资的效果;客观因素包括对矿山开发效果有影响的技术、自然经济、开采条件等外部因素。
目前,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的《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2]中计算的可采储量都是剔除了采矿、加工选冶、基础设施、经济、市场、法律、环境、社区和政策等方面的影响因素,且满足开采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储量,所以笔者认为储量(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应该就是《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可采储量。
政府关注的是中长期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企业、资本市场关注的是中短期矿产资源潜力和可能带来的经济效益。
笔者认为资源量(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探明资源量)正是政府关注的,对掌握矿产资源家底,制定矿产资源规划、战略、政策,保障国家资源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而储量(可信储量和证实储量)才是企业主、资本市场需要的,利于矿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矿业资本市场投的融资活动。
笔者认为 《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中的可采储量对应于可信储量。矿山动用资源储量中开采量是已经采出的,且创造了经济效益的资源量,对应于证实储量。相应的矿山动用资源储量中损失量也是证实储量,只是因为生产中损失了而已 (如煤炭开采中由于煤炭自燃而损失的煤炭,它也是证实储量)。
资源储量中矿山因开采而产生的开采量、损失量归属于原资源储量(如:原属于推断资源量的还是归属于推断资源量、原属于控制资源量的还是归属于控制资源量、原属于探明资源量还是归属于探明资源量)。解决了实际开采中推断资源量采出而转为储量的问题。
表1 2020年度江西万载水源村高岭土矿资源储量检测统计结果 单位:千吨
如此,在矿山储量年报中更利于操作,而且分清了地质勘查报告中前期已经采出且创造了经济效益的资源储量以及累计动用资源储量。
基于上述对可信储量及证实储量的认识,对江西万载水源村高岭土矿矿山资源储量进行统计。
本年度矿山资源储量检测统计结果见表1。
通过对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重新思考,其中资源量(推断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探明资源量)大家都统一了认识。笔者提出的可信储量即为开采设计的可采储量,易于矿山业主及投资者的理解。动用资源储量即证实储量,让矿业主管部门及经济主管部门对各种矿石、矿物的年度生产量以及累计生产量一目了然。
本文得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吴晓鹏、邓跃进教授的帮助和指正,在此一并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