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爽,王海宇
(吉林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吉林 吉林 132000)
垃圾分类既是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1]。因此,急需掌握吉林市居住小区生活垃圾产生量及组分变化情况,为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为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提出可行性建议,同时为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案的制定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1)居住小区生活垃圾产生量是指进入各区垃圾收集站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在吉林市城五区内按照随机抽样原则选取有代表性的垃圾收集站进行取样收集,并根据国家垃圾分类方法,分拣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然后分别称量、计算其所占比例。
(2)针对生活垃圾总量及分出的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析其影响因素及变化成因。
参照CJ/T 313-2009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
1.2.1 调查区域的确定
吉林市区共有67个垃圾收集站(不包括单臂箱收集点),参照CJ/T 313-2009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的规定,生活垃圾流节点(设施或容器)的数量在64~125个,应设置采样点数5~6个,因此分配数量为市内5区每区不少于4个。各区选定采样点和采样量见表1。
表1 吉林市城五区生活垃圾采样点设置
采集后的样品按照CJ/T 313-2009生活垃圾采样和分析方法规定按照四分法缩分至50 kg,然后对其进行分拣,并测定其重量。
1.2.2 调查周期
本次调查周期为12个月,每个月进行1次采样,以此分析各垃圾组分的变化。
吉林市城五区居住小区月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4 430 t,见图1。1~3月垃圾产生量最低,原因为天气寒冷,瓜果蔬菜种类单一,居民饮食结构组成较固定。6~10月垃圾产生量最高,原因为夏季到来,瓜果蔬菜种类多样化,厨余垃圾等生活垃圾总量上升[2]。
图1 吉林市城五区每月生活垃圾产生量变化
根据2017年国务院颁发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我们将生活垃圾分类成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部分。厨余垃圾占生产垃圾总量最大,有害垃圾占比最小。厨余垃圾产生量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小,每月产生量趋于平缓。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均值为76.14%。8月厨余垃圾量占比达到峰值,1月处于低值。吉林地区四季分明,而厨余垃圾受季节变化影响较大,1~3月垃圾产生量较少,随着气温升高厨余垃圾量持续升高,6~10月各种垃圾长生量都较高,11~12月有小幅下降[3]。可回收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均值为7.93%。5月可回收垃圾量达到峰值,主要由于假期社会活动增加,产生大量纸类、瓶罐等再生资源,总体来说,全年的可回收垃圾量占生活垃圾总量的占比都比较低。有害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均值为0.93%。有害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很少,主要是由于其特殊性,其随季节变化不大。其他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均值为15%。见图2。
图2 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每月产生量百分比变化
(1)吉林市城五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主要来源是厨余垃圾,夏季产生垃圾量最多。其次是其他垃圾,其随季节性也有一定变化。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比较固定。
(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再生利用,政府应尽早出台《吉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
(3)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改进收集收运模式,提高收运水平。
(4)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争取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及处理垃圾压力。真正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处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