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秋木
(安溪县环境监测站,福建 安溪 362400)
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下简称VOCs)是形成臭氧和PM2.5的重要前提物质。虽然形成机理尚未完全清楚,但研究表明,VOCs与NOX、O2在光解作用下产生复杂化学反应生成O3,导致低空臭氧污染物浓度增加,在晴空干燥条件下该反应尤为明显。挥发性有机物又通过一次与颗粒物(指排放源直接排入环境中的液态或固态颗粒物)产生界面反应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SOA),导致PM2.5污染物浓度升高。
本次调查主要目的是摸清安溪县工业VOCs产生和排放以及地区分布状况,为开展VOCs污染防治提供依据。调查年度为2016年,调查行业范围包括:黑色金属冶炼、水泥建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藤铁工艺品、食品、化工、垃圾焚烧等重点排放行业,地点为安溪县。
本次调查包含安溪县所有VOCs排放重点行业,也涵盖安溪县环境统计重点工业企业。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燃料使用情况,原辅料使用情况、原辅料中有机物的名称和占比、产品产量、生产工艺、锅炉或窑类型炉情况、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情况等。先由企业自行填报调查表,组织人员到部分企业现场抽查生产记录和原辅料等相关材料台账,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1]。最后根据企业活动水平,结合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采用物料产排污系数或者排放因子(见表1)相结合的核算方法计算VOCs排放量。使用原则:优先采用企业填报的调查数据进行物料衡算;其次参考环保部发布的VOCs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再次参考相关行业国家标准排放限值;最后其参考国内外科技文献、国外排放系数库、行业报告等资料。
表1 VOCs排放行业相关排放因子
本次调查分析安溪县涉及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依据相关的调查统计和估算方法,得出安溪县工业源VOCs排放总量为2 492.5吨,各行业排放量见图1,安溪全县工业VOCs排放量以100%计,各行业排放贡献率占比见图2。
图1 各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单位:t)
图2 各工业行业排放量贡献率
根据调查企业所在地理位置,按照乡镇地区分布进行统计,VOCs排放量见图3;安溪全县工业企业VOCs排放量按100%计,各主要乡镇贡献率占比见图4。
图3 各主要乡镇排放量(单位:t)
图4 各主要乡镇排放贡献率
治理区域重点应放在湖头、城厢、凤城、尚卿等乡镇。注重源头消减,鼓励推广无/低溶剂产品和原料的使用,鼓励采用VOCs治理先进技术。增强生产过程控制,产生有机废气工艺应尽可能置于密闭空间,集中排风并导入VOCs净化设备处理[2]。无法密闭的,应设置集气罩、提高收集效率。末端治理要选用适宜高效的VOCs治理技术。短期目标要重视末端治理,长期目标要注重科技创新和工艺升级。狠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安溪县VOCs排放涉及多个行业、多个地区,排放种类也比较复杂,其治理既需要政府和企业协同推进,也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同时,日用消费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也日益受到人们的重点关注[3]。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减少VOCs污染排放,才能收获更多的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