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天蓝、水清、食安”总目标兴化:“夯、打、研”重拳打击食药环犯罪

2021-11-09 16:16赵家新吴劲松
中国防伪报道 2021年8期
关键词:兴化市食药公安局

赵家新 吴劲松

“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只有打深打透,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兴化市公安局副局长姚建云说。

夯实基层基础 构建“主动警务”“一张网”

兴化地处江苏省中部、里下河地区腹部,水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19%。兴化不仅是调味品产业聚集区,还有着全国不锈钢产业群,辖区内共有调味品企业300余家、不锈钢制品企业1500余家,受利益驱动,污染环境犯罪、调味品制假售假等问题突出,严峻的食药环安全形势给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了风险隐患。

“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被动地等等不来案件线索,因此必须主动研判、主动查处、主动出击,实施‘主动警务。”兴化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王月清介绍。

兴化市公安局通过加强与电子商务、寄递物流等企业协作,构建“警察+企业”“数据+侦查”的线索收集新模式;依托“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以“线索推送预警数据模型”建设为抓手,全面整合12369环境热线、12345市长热线、110报警热线等渠道收集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打破了行政部门与公安警种之间的信息壁垒;坚持全面深化“警格+网格”融合,充分发挥“网格化+铁脚板”作用,调动184名社区民警、1575名网格员及社会力量,建好用好人力情报网络,建立生态联络员工作机制,推进阵地前移、关口前移,为打击查处提供支撑。

通过“主动警务”,兴化市公安局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扎实的基层基础又反哺了侦查破案,他们先后查处了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假减肥药和污染环境等一批大要案件。

实施整体打击 下好“无缝衔接”“一盘棋”

食药环领域安全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近年来,不少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是由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移交的。但违法犯罪行为人为了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查处,往往在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刚刚介入调查之时,就开始相互串供、毁灭证据等,导致证据缺失、灭失,让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处阶段陷入被动。

“只有不断健全协调打击工作机制,最大限度让‘行刑衔接实现‘无缝衔接,才能形成整体打击‘一盘棋。”王月清说。

为提升打击合力,兴化市公安局积极落实“双循环”集成作战体系,即打通行政司法“外循环”,打通条线作战“内循环”。他们加强对接衔接,实时沟通联系,采用“大案同步上案,小案按需上案”的合成作战模式,健全完善异地侦办、提级侦办、挂牌督办机制,及时提请上级机关统筹线索经营、指定管辖、跟踪督办,落实“线索上提、案件下交”,最大限度避免干扰。

兴化市公安局还推行“同步上案、同步侦查、同步会商”的“三同步”工作法,在先期秘密侦查、同步上案联合现场检查和各尽其能调查取证三方面做到无缝对接,建立“数据引领、同步上案,推进行刑衔接一体化运行”的主动进攻打击模式。

据介绍,近2年来,兴化市公安局共侦办食药环犯罪案件7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1名,153人被依法提起公诉,该局打处绩效连续3年位列泰州第一。同时,他们侦办的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大案要案,在全省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打出了声威。

开展调查研究 绘就“幸福事業”“一张图”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公安机关追求的“幸福事业”。近年来,兴化市公安局在打击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的执法实践中,始终坚持在调查研究状态下开展工作,以守护碧水蓝天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等为抓手,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社会高度关注。今年年初,江苏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提出了加快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六六战略”,推动实践示范点创建培育工作。兴化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在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中边实践边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创建申报的《构建打击环境犯罪新机制》项目入围实践示范点创建培育项目。

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专业性强,同时,一些早期制定的相关工作条例、规定已适应不了形势和任务的需求。为此,兴化市公安局在案件侦办过程中,紧紧抓住相关行业发展的形势和规律特点,开展针对性打击,为相关职能部门修订相关条例、规定提供了依据和支撑。

2019年,兴化市公安局成功侦办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案件,仅用一个多月时间,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2名;2020年4月,成功侦办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案件,共捣毁生产窝点 7处、销售窝点8处,查获伪劣化妆品半成品及原料5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同时,他们还协助广西南宁、吉林松原等地警方抓获下线犯罪嫌疑人12名,移交涉案线索数十条。

泰州警方捣毁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团伙

6月,泰州海陵警方成功捣毁一盘踞全国多省市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涉案胶囊1000余粒,涉案金额达8万元。

今年4月底,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从网上购买了一款名为“蓝蝴蝶”的减肥产品,服用后出现了头晕、恶心、失眠等症状,怀疑是有毒有害食品。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该减肥食品是一种蓝色胶囊,外观包装很是高端,瓶身贴着“正品标识”字样及防伪二维码,但并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标识。经民警送检鉴定,该胶囊中含有一种名为“西布曲明”的有毒有害成分,属于“三无”产品。

经深入调查,民警发现该案件并不是简单的个案,而是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团伙,民警从受害人购买信息入手,进一步分析研判,摸清销售关系网络,最终锁定主要“销售商”刘某。5月下旬,警方以刘某为主要突破口,奔赴安徽、山东、黑龙江、辽宁等地,一路顺藤摸瓜。截至6月17日,陆续将刘某、陈某、胡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刘某从2020年初,通过网络倒卖销售减肥胶囊赚取差价,在网上以2元一颗价格购入后,进行高端包装,再以一瓶200元至300元不等价格出售给下线代理商,代理商们通过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天瘦两斤”等虚假广告,以此来吸引顾客,后通过层层加价卖到受害人手里时已高达700元。

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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