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寒程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 湖北 430200)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中,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是必测项目之一。BOD5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微生物分解水中的某些可氧化的物质,特别是分解有机物的生物化学过程消耗的溶解氧的量[1]。本文分析对象为江夏区境内的湖泊鲁湖,功能区划为Ⅱ类水体。鲁湖位于法泗镇的北边,东邻郑店街,西靠金口街,呈不规则的三角形,属沉溺型河迹洼地湖。
本文中,分析五日生化需氧量采用的是国标HJ 505-2009《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式中,ρ为五日生化需氧量;ρ1为培养前溶解氧;ρ2为培养后溶解氧。
稀释接种法BOD5的测定结果按式(3)计算样品:
试剂:接种液、磷酸盐缓冲溶液、硫酸镁、氯化钙、氯化铁、硫代硫酸钠、碘化钾、氢氧化钠、硫酸锰、硫酸、淀粉(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仪器:溶解氧培养瓶、生化培养箱、碱式滴定管。
将采集的水样利用虹吸法分装到两个260mL的溶解氧培养瓶中。其中一瓶密封后加上水封,置于恒温培养箱中,在20.0±1.0℃的暗处培养5d±4h,向另一培养瓶中加入1mL硫酸锰溶液,2mL碱性碘化钾溶液,摇匀后再加入2mL浓硫酸溶液,摇匀于暗处放置5min。取100mL此溶液(V2),使用已标定好浓度(C)的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当溶液变为淡黄色时加入1mL淀粉溶液,继续滴定至无色,记录滴定体积(V1),计算培养前溶解氧Do。经过5天培养后的溶液使用相同方法滴定,计算培养后溶解氧Do。
Do的测定结果按式(1)计算:
式中,ρ为溶解氧;C为硫代硫酸钠浓度;V1为硫代硫酸钠消耗体积;V2为取样体积。
非稀释法BOD5的测定结果按式(2)计算:
式中,ρ为五日生化需氧量;ρ1为样品培养前溶解氧;ρ2为样品培养后溶解氧;ρ3为空白样品培养前溶解氧;ρ4为空白样品培养后溶解氧;f1为接种稀释水或稀释水在培养液中所占的比例;f2为原样品在培养液中所占的比例。
图1是近三年江夏区鲁湖BOD5数据变化图(2020年由于特殊情况影响,2月和3月并未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鲁湖功能区划为Ⅱ类水体,BOD5标准限制小于等于3mg/L[2],均采用非稀释法分析计算。从图1中可以看出,2018年超标次数较多(BOD5>3mg/L),2019年BOD5与2018年同期相比无明显降低趋势。但是,2020年BOD5与前两年相比已有明显下降趋势,除6月份超标外(3.9mg/L),其他月份数据均低于Ⅱ类标准。2016年底,江夏区对鲁湖境内鱼虾蟹养殖网箱进行了大面积的拆除,减少了饵料的投放,从源头上减轻污染,经过几年的水体自我修复,鲁湖的水质改善已初见成效。从图1中也可以看出,BOD5在夏季监测值要高于冬季监测值。这主要是由于夏季温度高(见图3),水体中溶解氧较低(见图2),导致一些生物和微生物的死亡[3],水体中有机物增加,从而引起BOD5升高。
图1 五日生化需氧量变化图
图2是近3年鲁湖溶解氧变化图,环境质量标准限值为Ⅱ类(≥6mg/L)。三年同期相比(2020年由于特殊情况影响,2月和3月并未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溶解氧无明显变化趋势,除18年8月Do(5.99mg/L)和19年4月Do(5.91mg/L)未达到Ⅱ类标准外,其余数据全部达标。同一年份,夏季温度高时(见图3)溶解氧要明显低于冬季温度低时的溶解氧,符合溶解氧与温度成反比的关系定律[4]。
图2 溶解氧变化图
图3 温度变化图
表1是所测标准物质(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BOD5,与样品分析同时进行,均采用稀释接种法分析计算。由表1可见,标准物质实测BOD5值均在有效范围之内。
表1 标准物质BOD5值
江夏区鲁湖在鱼虾蟹等养殖网箱拆除后,减少了饵料的投放,从源头上减轻了污染,水体经过几年修复,BOD5已开始下降,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鲁湖溶解氧高低与温度成反比关系,2018年至2020年三年同期对比比较稳定基本都达到Ⅱ类水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