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
近期,《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发布,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国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精神,在总结近年来农田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分析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任务,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系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对凝聚各方共识加快构建农田建设新格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需完善
新的高标准农田要达到“四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田建设,201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狠抓规划落实,通过采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土壤培肥改良等措施,持续推进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农田建设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各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建设任务,为粮食及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
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完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通过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的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巩固和提升了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稳定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为我国粮食连续多年丰收提供了重要支撑。
虽然我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从目前来看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我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的比例约为40%,大部分耕地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薄弱、抗灾能力不强、耕地质量不高、田块细碎化等问题。《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十四五”末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提出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同时,受到自然灾害破坏等因素影响,部分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不同程度存在着工程不配套、设施损毁等问题,影响农田使用成效,改造提升任务仍然艰巨。现有高标准农田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质量等级,都不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二是建设标准偏低。过去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在资金使用、建设内容、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并不统一。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推进,集中连片、施工条件较好的地块越来越少,建设难度不断增大,建设成本持续攀升,资金需求大、筹措难。受此影响,一些地方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不完善、工程措施不配套,难以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建后管护机制亟待健全。农田建设三分建、七分管,一些地方却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后续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不完善,日常管护不到位,设施设备损毁后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常年“带病”运行,工程使用年限明显缩短。部分地区还存在建成高标准农田被占用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撂荒现象。
四是绿色发展需进一步加强。早期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侧重产能提升而对改善农田生态环境重视不够,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施工各环节未能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存在简单硬化沟渠道路等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加之因缺乏与良种良法良机良制等措施的有效融合,一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仍然沿用传统粗放的生产方式,资源消耗强度大,耕地质量提升不明显,支撑现代农业绿色发展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此次《规划》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将一改以往高标准农田的弊端,必须达到“四高”。第一个“高”是农田质量高。高标准农田要集中连片、田块平整、规模适度,水路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比较完备,土地比较肥沃,与现代农业生产条件相适应。用基层群众的话说,就是地平整、土肥沃、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这种质量高的高标准农田适应了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推动规模化经营、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生产。第二个“高”是产出能力高。从各地的实践看,高标准农田建成以后一般能提高10%-20%的产能,也就是100公斤左右的产能。群众也经常说,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第三个“高”是抗灾能力高。高标准农田建成以后,由于设施条件大幅度改善,能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稳产高产、大灾少减产、小灾不减产、一般年景多增产。第四个“高”是资源利用效率高。高标准农田通过集中连片建设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有效提高了规模效益。高标准农田节水、节肥、节药、节人工成效明显,很好地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
各部委协同推进
共同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一项艰巨任务,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为了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共同完成目标工作。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表示,下一步要以推动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提升粮食产能这个首要目标,坚持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抓好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农业农村部门将主动担当,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各项建设任务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二是要突出规划引领。下一步各地将按照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建设规划体系的要求,抓紧编制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明确本地区建设目标任务,将建设任务分解到市、县,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在规划编制的时候,要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分析,客观、动态、及时地评价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和做法,推动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三是要加大科技支撑。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科技含量比较高的一项工程,要在高標准农田建设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包括建设、管理和后期的运营维护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尤其要加大对农田防灾减灾抗灾能力提升,土壤退化特别是盐碱化、酸化等治理,以及整个耕地质量提升、农田信息化管理等关键技术问题的攻关,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科技示范工作,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工程技术和装备。在科技攻关方面,形成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相融合与集成应用的格局。四是要严格监督考核。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压实地方建设责任。同时,加强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营监控和评价。五是要加强能力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技术培训和业务交流,提升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加强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的管理风险。六是要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要加大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完善多元化的筹资机制,统筹整合相关涉农资金,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和建设任务能够相适应。